三亚卖水果昨日起裸称 统一销售凭证可供查询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三亚卖水果昨日起“裸称” 经营者须给消费者统一的销售凭证可供查询
良子 通讯员 朱汉丽
本报三亚1月19日电(记者 良子通讯员朱汉丽)19日,记者从三亚市工商局了解到,即日起三亚销售水果一律实行“裸称”,对查实存在严重欺客宰客行为的经营者,实行“一次性死亡”,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此次在全市范围内的水果摊位实行“裸称”制度。即经营者销售水果时,一律以水果净含量进行结算。以箱为单位销售水果的,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保质保量,并在包装上注明店(摊)名称、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品名、净含量。
据介绍,工商部门还要求水果经营者严格落实“五个统一”,即统一在显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统一设置温馨提示牌,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统一使用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电子秤具;统一使用由三亚市物价局监制的价格标签,并且统一使用水果销售凭证。
今后水果销售中使用的销售凭证为两联单,一联给消费者,另一联店内保存,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销售凭证上不仅有水果的品名、产地、重量、单价、总价,还有商家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消费者如发现购买的水果存在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等问题,执法部门可顺利找到商家,方便消费者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