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等联合调查组公布郭美美事件调查结论

南方都市报
作者 张东锋 杜强
“郭美美与红十字总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
并称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摘要:12月31日,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中国红十字总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联合调查组关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相关问题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为,商红会中不存在此前“郭美美Baby”在微博上认证的“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相关机构及职务,“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12月31日,在2011年的最后一天,中国红十字总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联合调查组关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相关问题的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认为,商红会中不存在此前“郭美美Baby”在微博上认证的“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相关机构及职务,“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报告还显示,商红会成立以来,没有建立严格的治理结构和管理规范,与北京王鼎市场营销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鼎公司)存在利益关联,并认为中国红十字会对此负有“指导责任”。
2011年7月,由监察部、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北京刘安元律师事务所、中国商业联合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相关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郭美美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商红会)的关系、商红会的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进行了调查。
结论1:再次明确郭美美与红会无关
调查结果第一项就涉及郭美美,并再次澄清“郭美美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商红会没有任何关系,其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今年6月下旬,署名“郭美美Baby”并认证为“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炫富微博成为网络关注焦点,并演变为举国关注的重大舆情事件,由此被网民挖出的商红会项目运作问题使红十字会饱受舆论质疑。
对此,报告称,经调查,商红会中不存在“红十字商会”这一机构,也没有设立“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这一职务。
此外,郭美美没有在商红会中担任任何职务,也没有发现在与商红会开展合作的公司中任职。与商红会合作的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博爱公司)的银行对账单及财务支出明细均显示,该公司从未向郭美美支付任何费用。郭美美炫耀的财富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商红会、公众捐款和项目资金无任何关系。
结论2:王鼎公司和商红会有利益关联
根据调查报告,商红会是2001年11月5日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正式发文成立的,主要职责是在商业系统开展紧急救护和红十字活动。
据南都记者此前调查,商红会的盈利模式就是,以红十字会的名义在商场、社区、火车站候车室等处,免费放置广告橱窗,通过发布广告获取收益,而为体现红十字的公益性质,广告橱窗被冠以“顾客紧急救护系统”“博爱之窗”“博爱服务站”等名称,附带急救用品、灭火逃生器具、药品等,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推进。
此外,根据商红会副秘书长、王鼎公司副总经理李庆一此前向南都记者提供的资料和说法,“商红会”成立至2005年,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差旅费均由王鼎公司承担,王鼎公司则是为弥补商红会人员和经费不足而成立,并证实:“该公司还派出多位工作人员负责商红会的工作,工资由公司发放。”
按照此次调查报告的说法:王鼎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2005年1月和2006年1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先后被商红会经中国商业联合会同意,聘任为副会长和副秘书长。“博爱服务站”项目是2006年4月由商红会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申请开展的一个社区项目,计划在全国部分城镇社区设置2万个“博爱服务站”。王鼎公司因参与“博爱服务站”项目的策划和运作,占有中红博爱公司30%的股份。
报告还表示:“调查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商红会在‘博爱服务站’项目中没有任何资金投入,项目运作资金全部由中红博爱公司投入”。但同时认为,“商红会事业发展部作为商红会的内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协议对如何在‘博爱服务站’开展志愿服务等缺乏明确的约定”;此外,“王鼎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双重身份和所开展的项目存在利益关联,严重违反了公益组织原则”。
结论3:商红会管理混乱,“总会”有责任
调查报告还认为商红会未建立严格的治理结构和管理规范。
根据报告,自2001年成立以来,商红会“没有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对行业红十字会的要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没有通过选举组成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仅以商红会会长办公会议的方式聘任商红会副会长、副秘书长等管理人员,没有建立严格的治理结构”。
此外,商红会在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利益规避以及处理红十字事业使命与商业机构行为的关系等方面,没有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
对此,报告认为,由于商红会是经中国红十字总会批复成立的,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商红会负有指导工作的责任,但在批复中国商业联合会成立商红会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其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指导不够,监管不力;在“博爱服务站”项目协议审查中,把关不严。
结论4:应加强对“红十字”的品牌管理
“郭美美事件”不仅引发成千上万网民关注,同时也导致了红十字会在公众心目中的信任危机。
对此,调查报告建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认真研究、严肃处理“商红会在治理结构、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同时,认为红十字总会方面应加强红十字品牌管理、严格规范红十字系统与企业的合作关系,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红十字事业的同时,建立相应的道德准则,防范利用红十字品牌资源谋取利益,不允许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通过合作项目谋取经济利益。
报告还建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应切实加强对下级红十字会的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建立统一透明、准确及时、规范有序、方便获取的红十字系统信息平台,努力提升社会公信力。
相关新闻
中国红十字总会对商红会作出处理:
撤销商红会重塑公信力
昨天与《联合调查组关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相关问题的调查报告》一并发布的,还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对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通报确认调查报告中所披露的问题外,表示“经中国商业联合会同意,决定撤销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并将依据法律法规对遗留问题进行相应处理”。除此之外,通报还表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将“以此为契机,推进改革,重新塑造社会公信力”。
通报中称,“总会认识到,总会在对行业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疏于管理,监管不力;在红十字品牌的使用和保护方面,管理不严,措施不力;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链接
“郭美美”事件始末
●2011年6月20日,昵称为“郭美美Baby”的郭美玲在微博上炫耀其奢华生活,自称“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其认证信息赫然显示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
●6月22日,炫富行为引起轩然大波之时,中国红十字会声明澄清并无“红十字商会”的机构,更无“郭美美”其人,但质疑仍层出不穷。
●7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经调查称,郭美美与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王军相熟,于是私自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进行认证。随后有媒体查明,中红博爱参与了红会批准的“博爱服务站”项目,而拥有该公司30%股权的王鼎公司负责人同时还担任着商红会的副会长和副秘书长,红十字系统与商业行为相牵连的事实成为质疑的新焦点。
●8月4日,郭美美在电视节目中流泪道歉,称出于虚荣心和攀比心理认证了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并强调一切与红会无关。但慈善信任风暴已经形成,一轮慈善体制改革的大讨论兴起。
●9月中旬,国家人口计生委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白鸽临危受命,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11月5日,赵白鸽接受南都专访,称事件将“红十字会这个有107年历史的百年老店推到了风口浪尖”,并表示,红十字会将深刻反思,并进行实质性的改革和完善。
●12月7日,中国红十字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记者了解到,2011年红十字总会募集10.49亿元,较去年减少19.63亿元。赵白鸽称,主要原因是今年自然灾害的“局部性”和“郭美美事件”。
●12月23日,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就在一次媒体座谈会上表示,要在年内公布“郭美美事件”的调查结果。
反应
前商红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孙莲:
“事已至此,没有什么说的了”
调查报告中列举了商红会在治理结构和管理规范方面的诸多问题,前商红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孙莲昨日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事已至此,已经没有什么说的了”。
据记者了解,商红会受红十字会指导,等同于省一级别的红十字会,财务上受总会监督。
商红会撤销之后,原有的人员如何安排?孙莲称,商红会目前人员本来就是兼职,不存在去向问题,她自己则是中国商业联合会国际合作部工作人员。此外,商红会人员并不从商红会领取工资、奖金、补贴等,只有必需差旅费等可以报销。
根据红十字会方面提供的资料,商红会现在仅配备8名兼职人员,没有任何专职工作人员。而商红会的撤销并不会对红十字会的筹资和人道救助等工作产生影响,据统计,2011年,商红会所有项目的筹资数均为0,孙莲此前也曾表示,商红会十年来收到的捐赠不超过100万元。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张东锋 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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