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办理信用卡 4张卡两年欠了10多万
黔中早报
贵网11月17日讯(黔中早报(微博) 记者 李墨) 公司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每名员工必须办理银行信用卡,员工为了不违反公司规定,保“饭碗”,每个员工办理了4张信用卡,然后交给公司业务部门使用,美其名曰“支持公司发展”。昨天,小张求助说,信用卡上被透支的钱没人还,目前“本息”加起来已超过10万。
员工:信用卡被欠10多万元
两年前,小张开始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班。2009年2月4日,公司员工接到了公司一份《关于务必办理工商银行银行卡的紧急通知》,每人必须办4张卡,然后将卡交给公司用。
尽管每个员工都知道,4张卡可透支10多万,这样办卡用卡存在风险,可为了保住工作“饭碗”,他们还是不情愿地办了卡。之后,信用卡交给了直属领导吴衍。
小张说,当时办理信用卡时,公司领导拿着一堆申请表到办公室,要求员工签字,确认信用卡是员工本人认可办理。不过,从那以后,信用卡在谁的手上,又是怎么用?她一概不知。
2009年底,吴衍才将信用卡还给小张,这时信用卡已透支8万元左右,加上利息和滞纳金,欠款已超过10万元。钱不是自己透支,小张也没有管理过,但现在银行催债了,还可能起诉她,她有点着急了。
无独有偶。小周和小张是同一家公司员工,她当时也办了信用卡给公司刷卡,现在卡里也欠了5万元左右。
小周说,当时几乎所有内勤员工都被要求办信用卡给公司刷卡。这几年来,有不少员工陆续离开公司,公司在他们离职之前,就把他们名下的信用卡欠款还上了。
公司:这不是公司行为 应该报案
小周和小张说,这个办卡的要求,还要从“见费出单”说起。
原来,“见费出单”业务,是客户办保险时,如果带现金,这就需要业务员用自己手中的信用卡帮客户刷卡,然后用客户交来的现金保费还信用卡透支的钱。之前有业务员收了客户保险费后,没有及时把钱上交到保险公司。公司出台这一规定,表面上是为了方便客户刷卡,实际上是为防止业务员私吞保费,最终给保险公司造成损失。
小周说,“见费出单”实施以后,确实避免了业务员直接经手现金可能带来的问题,按照这种操作模式,业务员只要每次刷完保费后,把客户交来的现金还给银行就可以了。
小张提供的一份通知上,是2009年2月4号上传到内网上的,标题是《关于务必办理工商银行银行卡的紧急通知》。这份通知没有具体落款单位,但抬头上有“各支公司和直属营销服务部”,而这个“直属营销服务部”正是小张和小周工作的部门。
小张说,当时要求员工办卡的正是部门负责人吴衍经理和魏江南副经理。不过这两个人,现在一个已离开公司,一个正在因为其他问题,接受上级公司的调查。事情发生后,她们多次找到这两位负责人。吴衍说,卡上的钱都刷到公司账户上了,应该找公司要。但公司却说,这不是公司行为,应该去报案。
中国财险公司经理:这是个人行为 与公司无关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李经理说,小张和小周的钱被透支,这是个人行为,当时自己也不知道这个事情,应该去找刷卡人。另外,公司确实出台过办卡通知,但为了防止发生类似小张遇到的问题,公司又出台了“信用卡自己保管”的通知。
小周则说,当时接到这个通知时,卡里的钱已被透支了,所以不敢接卡。
李经理还表示,吴衍因为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公司内部调查,对于小张反映的问题,公司也下达了处理意见,但吴衍并没有接受。
记者要求李经理约见吴衍,可吴衍拒绝了。之后,李经理建议小周和小张向警方报案,也可通过法院来判决。
律师:这是职务行为 公司应该解决
贵阳一律师表示,从现有的证据来看,当时小张和小周的负责人吴衍的做法,应该属于职务行为。既然是职务行为,现在即使吴衍不露面,公司也应该给他们一个说法。另外一方面,她们可能要面临诉讼,也会因此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今后要贷款之类的都很麻烦。律师提醒,办卡人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