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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流入北京可能性小 检测标准为监管带来难度

中国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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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宋馥李 发端于浙江宁海的地沟油跨省大案,日前已在多地粮油市场上引起连锁反应。最有可能出现问题的散装食用油,销售量直线下滑。

从河南市场查获情况看,有批发商为了销售,将从格林公司批发来的油换装为品牌油销售。据目前调查看,冒充的一般是小品牌食用油,还没有涉及冒充大品牌的食用油。而到了批发商那里,仍有可能重新换装,贴上知名品牌的油。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贴上名牌食用油标签的油,是无法识别的,更困难的是,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地沟油”的检测标准,这也为地沟油在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带来难度。

批发零售环节存监管漏洞

在该案中,浙江警方在河南郑州发现,销售山东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所产地沟油的其中一家商户,是宏大粮油商行,负责人叫袁一,在查获现场,共查获散装假冒调和油、大豆油等107箱,罐装地沟油30余吨,袁一的库房正在进行某知名品牌食用油的灌装。

袁一称,半年多来,她共从格林公司买过5次地沟油,每次30余吨。“这些油重新包装后,都卖给了郊区县的粮油店,然后再由小餐馆、炸油条等摊贩买走,最终肯定是人吃。”袁一称,销售格林的油,她每吨能赚约200元,目前已获利四五万元。

宏大粮油商行并不是格林公司的唯一下线。宁海县警方昨日透露,警方有证据表明,济南格林生产的地沟油不但流入了河南、山东、河北等地的粮油批发市场,还发现有制药企业在使用该公司生产的地沟油做药物培养基,另有部分非食用油企业已注册食用油品牌,用济南格林的地沟油进行勾兑生产食用油。

浙江警方表示,下一步主要对济南格林地沟油的其他销售下线进行追查。

根据警方透露的案件情况,无论在生产环节,还是流通环节,对地沟油的监管均存在明显漏洞。犯罪嫌疑人、格林公司负责人柳立国称,在以地沟油冒充食用油的生产过程中,虽然经营范围跟营业执照上规定的压根就是两码事,却并无相关部门发现他的秘密。而在批发销售环节宏大粮油商行,经营者袁一也称,她在郑州市场经营粮油生意两三年,从未见到相关部门上门抽检。

记者走访了位于朝阳区的北京通双里农贸市场,在粮油批发区域,记者了解到,在流通环节中,因为北京对散装油的监管非常严格,散装油已很难进入市内的粮油市场销售,地沟油的进入餐桌的可能性,相对会小得多。

“如果地沟油在生产环节就灌装好了,那肯定不好查了。”一位商户表示,从批发到零售的整个环节,对油的品质的抽检几乎没碰见过。但一位粮油销售商户告诉记者,地沟油并非没有市场,常会有一些经营煎炸食品的摊贩业主来咨询,想购买廉价的散装油,对油的品质和来源并不计较。

检测标准需针对地沟油

据了解,检测食用油脂是否合格、安全,依据的是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但这一标准通常用来确定企业正常生产的食用油是否合格,并没有预先将“地沟油”这一极端恶劣的“生产”方法考虑进去,因此,现有国标无法用来测定油脂是否属于地沟油。

浙江省一位长期从事市场监管的人士说,以往,对来源不明的可能含有地沟油的散装食用油,很多部门都是一罚了之,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状况。罚几万元钱,那些黑心企业主根本就不怕,有些乱卖地沟油的,罚款后还继续卖。

近日,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在筛查了地沟油可能涉及的80多个技术检测项目后,找到了查出地沟油的4类有效指标,初步建立了地沟油检测的指标体系。公安部从浙江、山东等地查获的多份可疑“食用油”样本,正在陆续送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检测。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的4类监控指标是:

第一项指标:多环芳烃(PAHs)。多环芳烃是食用油加热如炒、烤、炸、煎等后产生的含多个苯环的芳香族化合物,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绝大多数PAHs已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列为致癌物。

第二项指标:胆固醇。食用植物油中一般不含胆固醇或含量极低。技术人员根据地沟油中可能含有动物源性成分,推断是否为地沟油。

第三项指标:电导率。正常油脂几乎是不导电的,但油脂酸败后产生的各种极性物质可使油脂产生导电性。

第四项指标:特定基因组成。地沟油往往含有动物油脂,检测人员根据分子生物学基因鉴定方法,鉴定油脂中的动物基因,来判定食用油中是否含有动物源性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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