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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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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2

皇上走后

章敬平

法学博士

zjphhh03@gmail.com

1938:唐绍仪之死

汉奸该不该杀?疑似汉奸该不该杀?

1938年国民政府的选择是:杀!

这一年9月30日晌午时分,4个怀抱古董花瓶的男人,合乘一辆轿车,驶入唐绍仪在上海的寓所。

唐绍仪是中华民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但我们的历史教科书着墨不多。唐绍仪是辛亥革命南北和谈的代表,北洋政府首任国务总理,下野之后,他离开纷纷攘攘的京城,移居沪上。起初,唐绍仪住在今天延安西路的一个公馆,淞沪会战后,为了躲避日本战火的叨扰,他搬到法租界,藏身于今日武康路40弄的一栋花园洋楼。平日里,唐绍仪或者去今天福州路的杏花楼吃早茶,或者去古董店“淘宝”把玩艺术品,言行起居给外界的印象只有八个字:颐养天年,不问政事。

当4个怀抱古董花瓶的访客进入深深的宅院,仆人赶紧禀报唐绍仪。双方不是第一次见面,其中一个访客还是唐绍仪的远房亲戚,毫无戒心的唐绍仪一番寒暄之后,命仆人给客人点烟,没想到火柴早已被访客藏进口袋,仆人起身去拿火柴,也是这西班牙风格的宅院太大了,等仆人返回客厅,唐绍仪已经栽倒在地,身上,地毯上,血迹斑斑。

惊呼之下,庭院中荷枪实弹的保镖们缓过神来,知道访客声犹在耳的“老太爷不必相送”的话,完全是瞒哄他们的鬼话,持枪紧追刚刚驶出宅门的汽车,看到的只是一个车牌号码。

风驰电掣的救火车,将奄奄一息的唐绍仪送到附近的医院,怎奈那把劈向他后脑勺的斧头没有给医生任何回旋的余地,半天过后,唐绍仪撒手人寰。那时候没有互联网没有手机短信,唐绍仪遇刺殒命的消息直到第二天才登上沪上报纸,广为人知。

谁杀的?为什么要杀他?

新闻媒体极尽想象之能事,有的说仇家寻仇,有的说黑道谋财,有的说日本阴谋。承担侦查之责的法租界的巡捕们,面对报界的猜测,只字未提,因为他们真的无可奉告。根据保镖们提供的车牌号码,巡捕们查到了一家出租车公司,至于租车人,姓甚名谁,一问三不知。唯一的线索,就是那个领着古董商前来兜售花瓶的远房亲戚,巡捕房当即发出通缉令,悬赏缉拿。而那个远房亲戚早就随那三个古董商躲到了重庆,去蒋介石的军统机关领奖去了。

蒋介石和他领导下的重庆国民政府对唐绍仪的死因心知肚明,但他们隆重上演了一出猫哭耗子的大戏。国民政府对唐绍仪之死表示“沉痛哀悼”,予唐绍仪高度评价,不但给钱治丧,还让国史馆记载宣传他伟大的一生。

要说蒋介石一伙是阴谋家,耍弄两面派手法,在这件事上的确如此,但是,蒋介石等人也是有苦难言。

军统特务知道,唐绍仪海上公寓的生活,只是表面现象。私底下,他们家高朋满座,日本政府和伪政府的高官们频频到访,劝诱唐绍仪利用政治上的影响力,拉拢组织统一傀儡政府。蒋介石担心这位国民党元老晚节不保,投降日本人,削弱人民抗日意志,也威逼利诱,拉拢唐绍仪出任国民政府要职。见唐绍仪闪烁其词,军统特务机关劝他远离上海这个是非之地,远去香港。面对规劝,唐绍仪则请大家放心,宁做亡国奴,决不做汉奸,同时表示,他会择机赴港。

遗憾的是,唐绍仪迟迟没有动身,家里的武装防卫却日趋严密。死死盯住唐绍仪的军统特务们在一个日本高官造访武康路40弄之后,立即向上级报告:据说,唐绍仪已经同意,一旦国民政府的军队在军事上受到重大挫伤,马上与日本议和。

1938年秋天,国民政府军队在武汉会战中节节败退,危如累卵,担心唐绍仪出山宣布伪政权成立,陷国民政府于被动,认为国家已处于紧急状态的蒋介石下达了刺杀唐绍仪的命令。军统特务得知唐绍仪喜欢古董,就利用他的一个远房亲戚,靠一个古董花瓶一步步接近了戒备森严的唐绍仪。

据说,国民党高层也有少数人反对蒋介石刺杀唐绍仪,无论如何,并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唐绍仪一定要做汉奸,更没有证据表明唐绍仪已经做了汉奸,为了防范于未然,就对这样一个曾经位高权重的国民党元老下毒手,怎么着,都有一丝不妥。

不知道蒋介石是怎么解释这件事的。我想,蒋介石要剥夺唐绍仪人权中最为重要的生存权,潜意识中可能认为紧急状态下的人权需要克减。克减者,克扣、减少是也。当然,蒋介石的世界里可能压根就没有“紧急状态”、“人权克减”之类的法律概念,也不知道自己下令暗杀唐绍仪在法律上可以被理解为“紧急行政措施”。然而,紧急行政措施不能想怎么实施就怎么实施,1936年的宪法草案曾规定,国家遇有紧急事变,总统可以在行政会议形成决议之后发布紧急命令,但要在三个月之后提交立法院追认。

平心而论,在人权概念还没有流行的1938年,在对日作战连连失利的危机时代,蒋介石暗杀唐绍仪而后厚葬的两面派做法,的确情有可原。然而,若以今日法学家们关于紧急状态下人权克减的原则、程序来看,唐绍仪之死可能就不是铁血除奸的英雄故事,而可能是政府这个暴力工具在紧急状态下,无视最低限度的人道主义标准,草菅人命的暴行。

我不是历史学家,没有历史考据的功夫,时隔大半个世纪,重提此案,不是为了给唐绍仪平反,而是希望借由唐绍仪之死,在人权保护蔚然成风的当下,提出紧急状态下如何保护人权的时代命题。

1939:郁华之死

郁华,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名字,而他的弟弟郁达夫,却因为《北方的秋》入选中学语文教科书,为无数中国人所熟知。虽然没有弟弟那么有名气,但他的死,却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了浅浅淡淡的一笔,为我们感慨法官独立埋下了伏笔。

郁华,浙江富春江畔一个寡妇人家的孩子,天资聪颖。20岁那年,这个曾在科举考试中夺人眼球的青年,考取了浙江首批官费留学生,开始了法律圣徒的职业生涯。

1939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汪精卫伪政权的特务机构,前往上海租界,袭击一家时常发表抗日反汪言论的美国报馆,面对死死关闭的报馆铁门,特务们无可奈何地离开了,毕竟是租界,法律上是人家英国、法国的地盘,当时日本还没有与他们宣战,作为日本人的傀儡政权,汪精卫伪政权的特务们也不敢太嚣张。可是,这口气不出,特务们觉得很窝囊,于是,他们临时改变了行动计划,转而拿附近的《大晚报》出气,这也是一家时常跟汪精卫伪政权叫板的报纸。特务们砸毁了排字车间,打死打伤两名排字工人。

枪声引来租界的巡捕,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巡捕有权拘捕租界内寻衅滋事的家伙。特务们当然不肯束手就擒,双方立即开起火来。噼噼啪啪一阵乱射,匆忙撤退的特务们留下了几个受伤的团伙。

案件很快进入司法程序,上海第一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几个被捕的特务死刑。汪精卫伪政权的特务机构指示几名特务,向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提出上诉。

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是“大革命”的产物,它不在今天的江苏省,而在当时的上海租界。北洋军阀时期,英国和法国租界内都设有会审公廨,大凡发生于租界的民事、刑事案件,均由英法领事会同华籍法官共同审理,所谓“会审”,也就是这个意思。大革命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决意收回租界法权,反对英法领事参与案件审理,改由中国司法当局派遣司法人员,在租界内设立第一、第二特区地方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后又设立江苏高等地方法院第二、第三分院,作为二审法院,按照中国法律进行审批。

当时,郁华是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那时候的中国法律强调法官独立,法官是超越党派之外的终身职务,他可以秉承自己对法律的信仰,独立作出合乎法律的判决。希望在上诉中挽回局面的汪精卫伪政权特务机构,写信威胁郁华,要求他撤销原判,宣告特务无罪。

1939年11月22日,郁华在特务们虎视眈眈严阵以待的氛围中,开始审理几名特务涉足其中的刑事案件,并以“维持原判”为该案画上了句号。第二天一早,始终不接受装甲车护送的郁华,在坐上人力车前往法院的途中,死于一伙特务的乱枪之下。惊诧莫名的郁达夫,含泪写就挽联一副:“天壤薄王郎,节见穷时,各有清名闻海内;乾坤扶正气,神伤雨夜,好凭血债索辽东。”

郁华之死,引起海内外舆论哗然。人们一边谴责汪精卫伪政权,一边站在爱国主义的立场上,讴歌郁华作为一个爱国主义者的“威武不能屈”。时至今日,撰写郁华血案的人们,依然以卖国和爱国为理据,以文学的手法讲述这个故事。

当他的目光与被告席上的特务四目相视,郁华是否会根据自己的政治立场把他们当作一群卖国贼,从而将法律当作惩处汉奸的武器,将刑事审判庭当作惩罚汉奸的战场?时年55岁的郁华究竟是怎样想的,我无从知道。但我更愿意从法官中立的角度去理解郁华:

他是爱国的,但是,导致他死亡的直接原因,不是爱国,而是爱法。执掌刑事审判庭的他笃信法官非政治化,虽然他与日本侵华势力和汪精卫伪政权势不两立,促使他判决那几个特务死刑的,不是“自己人审判敌人”的思维模式,不是政治正确,而是可以管束国王的法律。

这,才是我们渴望的正义。正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没有不惧强权独立于政治集团之外的法官,没有用鲜血捍卫“法官中立”原则的法官,法律就会沦为一张轻飘飘的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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