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香河政府转租土地代理费达50% 超1.4亿费用待审计

中国经济时报

关注

5月9日,中国经济时报刊发《河北香河土地增减挂钩乱象调查》,随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纷纷报道香河土地系列违规,国土资源部等多部委进驻香河联合调查,并表示对香河土地问题“一查到底”。

时隔两月,本报记者再返香河进行追踪调查。

香河县党政主要领导换人

有关部门介入香河土地违规调查后,官方消息称:包括县长张贵金、县国土局局长周春华、副县长闫再兴等九人被建议免职、撤职、行政记大过等。但除以上三人外,其余六人名单一直未公布。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近日从香河县政府官方网站及香河县委宣传部等部门间接了解到,此次受处分的还包括五矿、万科房产开发所在的蒋辛屯镇党委书记及其他乡镇领导干部。

香河县原县委书记杨文华已不再担任该职务,县委有关人士称系“工作调动”。杨文华最后一次参加公开活动并由政府官网发布消息,是6月30日香河县效能建设及全乡干部会。据称,县长张贵金已经由法律程序被免职。

香河县新任县委书记为原三河市委书记李刚,原霸州市市长王凯军担任香河县政府主要领导。7月6日,李刚主持召开了县四大班子领导联席会议,之后,又连续召开新农村建设汇报会及城乡规划建设及重点项目建设汇报会等。

本报此前报道五百户镇经委主任杨涛等官员带队强推农民耕地,尚未获知对此有调查或处理结果。

在多部门督查之后,新华街道办北岗子村等村部分耕地归还农民。部分占用耕地的厂房被拆除。

绿地潮东香苑项目还处于停工状态,其中一栋楼房已被拆毁,钱旺乡成自务等村村民获得每亩15万元的补偿。但据村民反映,该补偿按照该村3个半生产队被占533.417亩土地补偿总额,按全村现有人口平均分配。

近日,本报记者回访了蒋辛屯镇北六百户等村。4月底、5月初,本报记者发现姬庄、北六百户等村假复耕(详见本报2011年5月9日《河北香河土地增减挂钩乱象调查》),两个月过去了,此次发现北六百户长出的玉米苗大部分仅10余厘米高,且部分土地尚闲置,当时拍摄到的废弃的电线杆上,依然有鸟巢。

据记者观察及村民反映,淑阳镇郎庄、杜屯、池套、孙家止务、河北止务,新华街道办白庙、新开街道办东南街等村尚无明确的调查及处理结果。

政府转租土地代理费高达50%

根据香河县淑阳镇金辛庄村民代表提供的协议文件,淑阳镇经济委员会占用金辛庄土地,主要依据三份合同或协议。

2002年7月20日,香河县家具城管委会与金辛庄村委会《合同书》称:将金辛庄400亩土地“委托乙方(家具城管委会——记者注)对外招商,建设工业园区”。

2003年,家具城管委会开发建设职能移交淑阳镇政府后,淑阳镇经委与金辛庄村委会签订了一项补充协议,即《经委占用金辛庄土地协议》,占用金辛庄112.9亩土地,其中包括耕地109.09亩。

2006年,另一份《土地占用协议》又占用84.6亩。村民代表提供历史照片表明,包括此在内的数百亩土地为基本农田。

如今,这些土地,基本已经由淑阳镇经委转租给相关企业或个人,建成厂房。

而根据2002年的《合同书》,当土地转租给企业或个人时,家具城管委会及后来的淑阳镇经委将收取“代理费用”,“用于建设工业园区的招商投资、修路、办电、修筑上下水道等公益设施”。

具体来说,就是土地转租后,从第一年起至第五年止,家具城管委会或淑阳镇经委收取土地50%租金、粮食款作为代理费;从第六年起至第十年止,政府收取代理费的比例占租金、粮食款的20%;从第十一年起至合同期满,比例为10%。

根据此后该村的多份土地租赁协议,可以了解到,淑阳镇经委曾作为丙方,与金辛庄村委会、香河县华鑫泡沫有限公司等企业签署《土地租赁协议》,以1500元/亩至3000元/亩不等的年租费出租土地,时限在30年至50年不等。

《合同书》还约定,“承租人向甲方(金辛庄村委会——记者注)交纳的土地租金、粮食款须先交给乙方,由乙方扣齐代理费后,十日内将此款项交给甲方,甲方不得自行收取。”

与此同时,2003年、2006年的“占地协议”,淑阳镇经委都为金辛庄村委会约定了“协助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等义务。

就在今年5月有关部门表示将对香河系列土地违规“一查到底”之后,金辛庄村民代表向本报记者提供了两份村委会决议,将该村姚山地西侧、南关道共计64.82亩土地,分别按26.6万元/亩、16万元/亩,配合镇经委办理相关建设用地手续,转为“70年建设用地”或“40年工业建设用地”,前者即为此前镇经委租用的40.5亩土地。决议通过时间为2011年6月1日。

在淑阳镇池套等村,村委会与村民签署的《土地有偿使用协议》约定:村民不能干涉村委会“让上一级政府进行基础设施、生产车间和办公用房建设”。这一协议加盖了淑阳镇政府公章。

在此之后,村委会则与镇经委签署《土地占用协议》,将本村土地交给镇经委使用,由镇经委特意规划、统一开发。村委会不能干涉乙方进行的合法性经营活动,并可以进行建设或将土地出租。同样,村委会须协助镇经委办理“建设用地”亦即土地“变性”手续。

类似这样乡镇政府“以租代征”、将耕地转租修建厂房的做法,在香河县并非个案。新华街道办北岗子(原属淑阳镇)、淑阳镇杜屯、钱旺乡达古庄等地,是以土地流转为名,经村委会转手至乡镇政府,之后进行建设或对外转租(详见本报2011年5月9日报道)。

官员占用耕地开发建设

从北京至香河的938路公交车,在香河的第二站,站名为紫辰集团,紫辰集团位于淑阳镇朱庄村西,挂牌:香河紫辰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至少在2008年及之前,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魏子元。上世纪90年代,魏子元成为淑阳镇镇长,随后任淑阳镇党委书记、香河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06年当选为香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魏子元作为香河紫辰铸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事实,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及环保局等官方文件上均可以查到。

根据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政务大厅查询结果,在淑阳镇朱庄村西,有4个名叫“紫辰”的注册企业:香河紫辰铸造有限公司、香河紫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香河紫辰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香河紫辰木制品有限公司。

其中,香河紫辰木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至今为魏子元,该公司1999年工商注册,为中外合资企业。

淑阳镇朱庄村村民谢军(化名)、陈生(化名)等人告诉本报记者,在该村的四个注册企业,用一块地,挂一块牌,其实是一个实体。

村民们说,紫辰集团的前身,是香河县乡镇企业局管辖的县冲压件厂和淑阳家具厂。上世纪90年代前期,由魏子元个人承包并引进台资,以生产汽车配件为主。

朱庄村《征地协议书》上,还有魏子元作为冲压件厂代表的签字。而小朱庄村民对本报记者说,2007年,紫辰集团又占用该村15.21亩土地,他们至今未查询到相关合法手续,正在等待香河县国土资源局答复。

朱庄村民们指紫辰集团违规占地:从1988年和1990年冲压件厂和家具厂占地开始,他们一直以为土地只是出租。

在淑阳镇孟庄,绣水街南侧,香河旭明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挂有“紫辰集团”字牌的卡车在厂房南门进出,在旭明源公司西侧,一个手写的指示牌标注为“紫辰铸造厂”。这一公司,同样隶属于紫辰集团,为中外合资企业。其内部员工透露,公司法人代表魏岳娟是魏子元妹妹。当地村民对本报记者说:“这个厂子就是魏子元的。”

旭明源公司所占土地,被村民指为淑阳镇孟庄村耕地。土地的取得,基于村委会与村民签订了《土地有偿使用协议》。

本报记者从孟庄村民手中获得了一份盖有淑阳镇政府公章的《土地有偿使用协议》,该协议表明,这一耕地以每亩每年1000元的补偿标准,转给村委会,村民不能干涉村委会“让上一级政府进行基础设施、生产车间和办公用房建设”。

根据公开资料,旭明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为香河县重点工程项目,它位于香河县工业规划版图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园区——淑阳工业园起步区。

香河县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等文件提出,统筹考虑淑阳工业园等工业园与县城发展,规划总面积不小于20平方公里、起步区不小于7平方公里的工业新区,争取利用两年时间,实现起步区“九通一平”。

2003年3月16日,香河县第十三次县长办公会议由魏子元主持,此次会议共形成六项决议,其中包括将家具城管委会开发建设职能移交淑阳镇政府,以及督促淑阳镇抓紧办理绣水街以南1300亩土地的征用手续。

在淑阳镇河北止务村,村委会公布的2008年大额账务明细表明,淑阳镇现任副镇长凌少金担任淑阳镇凌家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河北止务村占地15亩,起初以每年每亩3000元租赁,2008年9月3日,一次性交齐40年土地补偿款,平均13.3230万元/亩。

超1.4亿农业综合治理费用待审计

本报记者查阅香河县2003年至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发现香河县9年间财政投入超1.4亿元用于农田综合开发、治理或中低产田改造等,并被评为“全省农开土地治理建设先进县”:

2003至2006年(累计四年)投入4000多万元,高质量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改造中低产田7万余亩,新建、改造桥闸涵78座,我县连续三年荣获全省农田水利建设“海河杯”二等奖,并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北京周边重点示范县”。

2007年:投资1869万元,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项目,新改造中低产田2.3万亩。

2008年:投资2036万元,高质量完成2.2万亩农业开发项目,我县再次被评为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红旗县”。

2009年:投资2130万元的2.2万亩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圆满完成,我县连续三年被评为国家“农业开发统筹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县”,并被确定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

2010年:总投资2800万元的农业开发任务如期完成,我县连续第七次被评为“全省农开土地治理建设先进县”。农业基本建设力度加大。“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成投资850万元;县财政投资500万元完成5座扬水站及11座重点桥闸涵升级改造,防汛抗旱能力明显提升。

2011年:(计划)投资1250万元,实施1.3万亩农业综合开发工程。

然而,本报记者在香河县走访期间,发现多处农田综合治理开发或治理项目所涉及的农田,甚至包括基本农田,被大面积闲置或施工建设(详见本报2011年5月9日报道)。

农田综合治理和开发经费用于何处?实际落实情况及效果如何?7月8日,本报记者到香河县委农工部试图了解9年间专项经费账目。

当天下午4时许,本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该部门并告知采访计划,经工作人员请示后,进入该部门办公室,被告知具体工作须采访县农业开发办。工作人员称帮忙联系,表示各部门领导最近一直在开会,让记者等待。过了一个小时,前来见记者的,是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王立生。

再等了15分钟之后,王立生告知记者“应该是没联系上(农业开发办负责人)”,并称前领导近期被调走了。

土地占用手续仍未出具

当前村民最关心的是被占耕地的相关审批手续。

7月8日上午,以上七村及五百户镇十百户等村村民到县国土资源局查询土地审批相关手续。接待郎庄村民的工作人员许某表示,三天后(即7月11日)给村民答复,“答复就是有没有手续”,并保证“有批下来的话我给你看(批文)”,没有审批的给予文字答复。其他各村也都得到再等若干天的答复。

但接待信访的工作人员均未向村民开具回执等,也没有询问具体来访人员姓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三天之后)我答复不了你该做什么怎么做去”,并拒绝透露其具体职务及真实姓名。

当天,本报记者到香河县国土资源局采访,提出查看土地的相关审批文件,并了解目前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

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邵晓彪两次见到本报记者,只是称,等县委宣传部负责人接待,其余时间一直保持沉默,或干脆摆摆手,离开自己办公室到隔壁办公室。

香河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副主任王立生在得到国土局汇报后,到国土局接待了本报记者。

关于如何查询土地审批手续,县政府信息如何公开,“这东西我也不清楚”,王立生说,“是村街也好,是乡镇也好,还是各单位也好,还是各部门也好,您要说香河县的公开情况,等我调查清楚了,这必须得调查清楚了,因为公开不属于国土局的问题……”

在记者问到香河县在土地问题上是否有自查时,王立生说,“我们在积极整改,我们包括现在也在整改,在结果出来之前我们一直在积极整改。”

至于具体怎么改,如何“一查到底”,王立生说:“上一级,包括国家一级都在调查,也在处理,但是怎么处理,调查结果还没说出来,我们现在也不知道怎么个情况。”

期待最终整改结果

在香河土地系列违规案中,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此次调查整改过程中,政府与所涉房地产开发商及工业企业等如何协调。

香河县委农工部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你要看到整改场面的话,你都得心疼,得心痛,得多大损失啊!那可都是钱啊!”他们说,此次整改中厂房拆除系县财政买单。

此前,5月25日左右,就在联合督导组进驻香河督查整改土地问题时,香河县大量出现题为《父老乡亲们醒醒吧》的宣传单。这些宣传单称,香河最少要拆600家厂房,“一家少说也要100万的赔款吧!”

宣传单还说:“几个记者把香河给搅了,拆、扒,好大的经济损失,谁负责啊?很多的建筑垃圾,放哪里去啊?记者负责吗?不!一切都要香河老百姓承担啊!”

“新农村如果发展不下去,开发商得不到利益拍拍屁股走人了,剩下的残局谁来收拾,还是老百姓自己。水泥上种不出庄稼,要复耕就要铲除水泥地,可是这笔费用不还是老百姓来出吗?”

……

对于已经获得补偿的农民,政府信息公开和平等协商,是他们目前最关心的问题。

钱旺乡成自务村民杨云(化名)等人对本报记者说,虽然大部分村民的钱已经发下去,但是“甭管卖多少钱,他(指当地政府)不让你知道底细”,“到现在仍然是政府一手包办,一口价,土地主人的话语权、参与权根本就谈不上。”

有关部门最终的调查及处理结果,依然值得关注。(记者 欧阳艳琴 实习生 陈晓雪)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