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四位一体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机制
中国经济网
我国将建立完善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和企业“四位一体”的境外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这是记者从26日在福州召开的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获悉的。
外交部及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国有、民营企业代表出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秘书长、外交部副部长宋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近年来,中国“走出去”的公民和机构数量迅猛增加,去年出境人数突破6000万人次。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每年处理的涉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领事保护案件都达3万多件。自2004年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和企业“四位一体”的境外安全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实施了海外风险定期评估制度,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08年以来,中国政府先后实施并顺利完成接回我滞留泰国游客、吉尔吉斯斯坦撤侨、接回我滞留埃及公民、撤离我在利比亚人员、协助我在日本灾区人员撤离行动,共撤回5万余名中国公民,其中包括港澳台同胞和少数民族同胞。在利比亚撤离行动中,中国政府共调派91班、182架次中国民航包机、12架次军机、5艘货轮、1艘护卫舰,租用35架次外航包机、11艘次外籍邮轮、100余班次客车,共撤回我国公民35800多人。
宋涛表示,保护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安全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一项重要工作。强调各单位应继续加强协作,不断开拓创新,建立并完善中央、地方、驻外使领馆和企业“四位一体”的境外安全保护工作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并完善涉及境外中国公民和企业安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将境外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和专业化的轨道。加强工作的前瞻性,将防范和处置工作紧密结合,加强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服务保障,不断提升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