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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版《中国保险年鉴》组稿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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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监办〔2011〕28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行业协会,新疆保险学会:

《中国保险年鉴》是中国保监会主管、中国保险年鉴社主办的一本大型历史性、资料性的年刊,是保险业及各保险公司发展情况的资料库,对于了解国内保险业发展情况、沟通各公司信息、研究和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有着重要的参考作用。为做好2011版保险年鉴组稿和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编辑领导小组

为认真做好《中国保险年鉴》新疆地方版的组稿工作,根据《中国保险年鉴》出版发行工作会议的要求,成立2011版《中国保险年鉴》新疆地方版编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孙建宁

副组长:各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

主 编:新疆保险学会秘书长

责任编辑:由各公司推荐一名人员组成

《中国保险年鉴》新疆地方版的组稿工作,在新疆保监局的统一领导下,由新疆保险学会具体负责。

二、认真做好征订工作

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各地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中国保险年鉴》对开展实际工作具有的重要指导作用,各单位应参考2010年《中国保险年鉴》的征订情况,积极做好2011版《中国保险年鉴》的订购工作,原则上不低于往年征订数量。

三、工作要求

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根据新疆保险学会的要求,选派能掌握全面情况,有较高政策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公司业务,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的同志从事年鉴的组稿、发行工作。要落实责任,认真提供有关资料及数据,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验证性,所填数据必须与上报给保监局、总公司的数据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新疆保监局将对各公司数据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对报送数据不真实、延误报送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在行业予以通报。

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收到本通知后,将负责年鉴编撰工作的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于5月13日前发送至新疆保险学会指定邮箱。各单位同时应将年鉴订购数量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新疆保监局办公室,并按照征订单的要求将书款直接汇往中国保险年鉴社指定账户。

为保证2011版年鉴按期组稿完成,各公司应于5月18日前向编辑组报送全部材料,新疆保险学会应于5月25日前向保监局报送全部材料。

新疆保监局联系人:但丽娟

联系电话:3333087

传 真:3333916

新疆保险学会联系人:郝际钰

联系电话:2672330

电子邮箱:haojiyu168@126.com

附件:1.2011版《中国保险年鉴》征订单

2.2011版《中国保险年鉴》组稿说明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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