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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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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今天的行规,音译外国的专有名词,多以国语的读音为准,因此牛仔片硬汉John Wayne,得易名“约翰·韦恩”,不再“尊荣”了。

在《信报》读到夏婕《波丹尼阿盐的魅惑》一文,说她弄不懂内地的中文译者,为什么往往用英语读音去音译法语名词。像位于法国西北的半岛Bretagne,内地译者竟译成《布涅塔尼》,其实依法语发音,Bretagne就是夏婕题目所说的“波丹尼阿”。夏婕附带指出,波丹尼阿的首府Rennes,法语读音是“罕那”,而不是“雷恩”。

我在陆谷孙的《英汉大辞典》翻查Bretagne这一条,知道Bretagne就是Brittany,中译为“布列塔尼”,跟夏婕引文“布涅塔尼”只相差一个字。不知夏婕有没有想到内地译者的译文,可能是因应Brittany这个字的读音翻译出来的。至于Rennes这个城市,陆谷孙的辞典译为“雷思”,夏婕译为“罕那”。雷恩罕那差异很大。依今天的行规,音译外国的专有名词,多以国语的读音为准,因此牛仔片硬汉John Wayne,得易名“约翰·韦恩”,不再“尊荣”了。

上世纪60年代末我在香港教书,跟醉心翻译的思果兄时有往还,经常talk shop(说行话)。有一次他突然心血来潮地问我,为什么柯南道尔笔下的神探Sherlock Holmes会变为“福尔摩斯”。我说他问得正好,因为我也搞不懂。Holmes在辞典上的音标是/homz/。思果说如依国语音译,跟Holmes最相近的中文译名该是“何姆斯”。以此推想,百年前最先把Holmes定格为福尔摩斯的译者,不会是“国语人”。思果说他有一次听朋友闲谈提过这位译者可能是福建人。

事隔多年,思果作了古,我自己也忙着别的事,再没有继续追踪福尔摩斯译者的身世。最近翻阅谢天振和查明建合编的《中国现代翻译文学史:1898-1949》找资料,看到早年Sherlock Holmes的中译者有周桂笙和奚若两位,一位是上海南汇人,一位是江苏元和人。那年头的读书人大多只会说乡音,说不定他们其中一位就是把Holmes化妆成在中国家传户晓的福尔摩斯。不过《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1916)译者多人,除非我们索引成癖,否则不必再为此查根究底,因为约定俗成,大家认清福尔摩斯者,Sherlock Holmes是也就成。

为了避免认识外国人名地名出现冯京马凉的谬误,在文章内初次提到的英美法德作者名字,如果不是早成经典的如莎士比亚、托尔斯泰或巴尔扎克,最理想的格式是在译名后用括号附上原名。

在去年十二月号的《书城》封底看到一版新书广告,复旦大学出版、陈卓翻译的悬疑小说《王的阴谋》。原著的书名是:《The King James Conspiracy》。作者是“菲利普·德波伊”。如果今天有各种互动功能的网络不如此发达,我不可能知道德波伊就是Phillip Depoy,因为广告上没有他的原名。拿德波伊的小说作闲书看,有关作者身世的记载,可有可无,但要做研究,在网上打入Phillip Depoy找资料,绝对比德波伊的多。

其实予人方便,有时真是举手之劳。如果当日看到《王的阴谋》的广告,作者的名字是以“菲利普·德波伊(Phillip Depoy)”这个格式出现的,我会非常非常感动。

作者系香港岭南大学荣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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