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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食品摊贩将定时定点经营

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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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拟立规实施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商报记者 宋杰

从风险评估、标准设定到一般性禁止规定,上海都将实施更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这是商报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获得的信息。当日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草案)》(下称《草案》)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世博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情况的报告。

关注食品安全

□规定区县增加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食品安全监督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必须进行强有力的统筹协调。”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凌表示,此次提交人大常委会二审的《草案》中,增加了“区、县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的规定。

同时,相关条款还明确,委员会需承担“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措施、监督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等职责。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此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要求,组织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专家组成的市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食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对同一产地的较大危害食品采取控制措施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在某种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的情况下,对来自同一产地的同类食品实施控制措施是必要的。

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草案》中第22条修改为“对经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的食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商务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必要时,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可以对相关企业、区域生产的同类食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据悉,上海市近年来食品污染物总体处于较低水平,食品抽检合格率处于高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持续控制在低位,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处于动态可控状态。

□政府划定临时区域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

按照《草案》规定,“食品摊贩”指的是“临时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从事食品流通或者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为规范监督和管理此类经营者,《草案》修改后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需要,划定临时区域(点)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草案》规定,食品摊贩不得经营包括“现场分切的熟食卤味等供直接食用的食品”、“生食水产品等生食类食品”、“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经营条件的其他食品。”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草案》应当加强对现场制售食品的监管。经研究,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现场制售食品的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其生产场所销售食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食品经营企业在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现场制售食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服务场所现场制售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

关注后世博工地管理

□启动并有序推进建筑市场整治

市政府副秘书长尹弘昨日在作关于建立世博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情况的报告时介绍,目前,上海市、区县两级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已全面启动并有序推进建筑市场整治工作。

据悉,上海制定了建筑市场整治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其中包括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为了吸取“11·15”火灾事故的教训,上海市政府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及其实施方案,组建了上海市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定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办公地点、办公人员、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

上海明确了建筑市场整治的工作目标,即通过整治,形成一套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6个工作目标:上海市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包括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均纳入基本建设监管程序;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等一批法规规章;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建设工程监管格局;有效遏止上海市建筑市场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切实落实监理在施工现场的责任;基本形成覆盖市、区县各类建设工程的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

此外,上海还研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包括研究完善分包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建立分包合同现场监管机制,严格查处违法分包和转包;发挥监理对施工现场监督制度,严格劳务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质量现场监督信息系统、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今后,本市将根据人口密度、居住环境等,划分17块区域,执行更高的文明施工标准。

尹弘表示,将延续世博期间开展社会测评的做法,每两月组织一次文明施工测评,“凡在文明施工排名中被列入不合格工地的后10名,将取消当年度各类荣誉奖项的评选。”

□日施工占路面积在2%以下

“综合考虑各区(县)的发展速度、道路面积总量、掘路施工季节等因素,全市的年度掘路指标定为道路总面积的10%。”尹弘介绍,每天的施工占路面积现在也有控制指标,“控制在2%以下。”据悉,今年1-3月,共有461个项目申请掘路,“经综合平衡删减,最终立项223个,每日施工占路面积控制在1.5%左右。”

尹弘介绍,市掘路管理部门与管线主管部门的互动平台已经建立,管线综合机制正在建立,“各管线建设单位在掘路施工前必须向其主管部门申报计划,并由其主管部门平衡后报市掘路管理部门。”

此外,今后掘路计划将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征询、网上公示等,“政府网站向市民公开每月掘路计划和掘路执照发放情况,以及相应路段的前次掘路时间,方便市民对在建掘路工程进行检查。”

□旧房改造养护办法将出台

在旧房改造方面,市政府拟研究修改《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旧住房综合改造的含义,区分两类不同行为的监管部门,拟定《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旧住房修缮养护工程实施管理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本市拟开展高层住宅老旧电梯的数量、梯形、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情况、年检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对直管公房进行调查梳理并开展全项目大修试点,对徐汇、卢湾和普陀三区不同类型的直管公房开展修缮改造试点;研究起草《关于开展本市郊区城镇棚户简屋改造的试行意见》,推进金山区朱泾镇棚户简屋改造试点。

□69个交通堵点将进行改造

据介绍,世博会后有关部门排摸出具备一定改善条件的拥堵结点69处,并提出了非工程性改造措施和工程性改造措施。

——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明确全市公交专用车道的时间段为“7:00-10?押00、16?押00-19?押00”,保留优化单向交通管理措施,世博会前实施的58条单行道中10条采取了恢复双向或变更走向等调整措施。

——目前,本市进一步盘活现有警力资源,已在市中心10个区设置一级岗64个、二级岗296个。一级岗站点时段由原早、晚高峰6小时延长为12小时,二级岗站点时段分别为早、晚高峰各2.5小时。

——今后,市政府将开展“停车难”问题专项调研,拟起草《上海市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规定》,结合交通情况,及时增设非机动车泊位和机动车道路停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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