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体倍力阳光100店停业 称分店停业无关总部
人民网
北京中体倍力阳光100店停业 据称会员损失超千万
人民网北京4月6日电(实习记者 侯珺子)4月1日上午,位于朝阳区光华路的中体倍力阳光100店突然张贴告示称“暂停营业”,上百名会员无处健身联名维权,本网第一时间报道了此事。之后,中体倍力网站发布声明,称此事系加盟公司所为,与中体倍力公司总部的经营无关,也没有提出任何补偿措施。
4月2日,中体倍力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阳光100店属于总部签署协议授权使用“中体倍力”标志的独立经营店,该店经营期间发生物业纠纷导致暂停营业,与中体倍力公司的经营无关,也没有提及相关会员的补偿事宜。
直到今天,中体倍力阳光100店仍处于停业状态,记者再次联系到中体倍力总部,客服人员称,阳光100店具体开业时间要等调解后才能确定。目前中体倍力没有出台给阳光100店的会员赔偿方案。她特别强调,阳光100店的会员不能到其它分店锻炼。
就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前虎指出,由于经营者单方违约导致与消费者签订的服务合同不能履行,这种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在经营者一方。中体倍力利用第三方合同,也就是分店跟物业之间的矛盾导致的后果作为违约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王前虎说,不论是加盟店或直营店,对外对老百姓而言,他看中的就是你中体倍力这个品牌,总部不能因为加盟店出了问题而推卸掉其应有的责任。他说,中体倍力总部应该承担由此给消费者带来损失,或全额退费,或在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调店,选择权应该是在消费者一方,而不是在经营者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