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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为孤寡老人生前操办“身后事”

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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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推孤寡老人身后关怀暂行办法 并配套设立“关爱专项基金”

商报记者 应一琳

今后孤寡老人不用再担心身后事无人照料了,商报记者从昨日召开的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清明通气会上获悉,本市将推出一项针对无子女家庭和孤寡老人的关爱行动,让老人可以生前操办“身后事”,并制定了《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关于无子女家庭和孤寡老人身后关怀的暂行办法》,配套成立了“无子女家庭和孤寡老人身后关爱专项基金”。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申办需符合相关条件

“身后事”的生前委托,是指无子女家庭和孤寡老人作为委托人,自主选择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所属三家殡仪馆中的一家,建立委托关系,并由委托方来完成委托服务。

这些委托事项包括殡仪服务的内容、丧葬用品的数量和品种、告别仪式的形式和规模以及葬式或墓地的选择等。“身后事的所有细节、步骤,委托人都可以自行决定,例如化妆、骨灰盒、衣服、邀请哪些人参加追悼会等等。”市殡葬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宏阶介绍道。

《暂行办法》规定,无子女家庭和孤寡老人生前提出对身后事委托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无子女家庭夫妻二人至少有一人为本市户籍;无子女家庭中年满70岁或者医学上认定患有重大疾病者;具有本市户籍7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医学上认定患有重大疾病者。

在欧美等国家,早就有“生前契约合同”,其内容与“身后事生前办”相类似,王宏阶表示,今后这项服务将在全社会推广,不局限孤寡老人。

超出部分由基金补贴

《暂行办法》指出,委托人不论“生前支付”还是“身后支付”,委托书所确定的价格均在委托书生效时予以锁定。在实施委托服务时实际价格超过锁定价格的部分,由被委托方承担,其差价部分由“专项基金”支付。

承办“身后事”,可能发生在生前委托的10年、20年后,CPI上涨因素客观存在,20年后承办“身后事”,所支付的实际殡仪费用将大于委托时约定的费用。为此,市殡葬服务中心成立了“无子女家庭和孤寡老人身后关爱专项基金”,用于弥补超出委托书锁定费用的差价,这项基金委托上海市民帮困互助基金会管理。目前该项基金设定总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如果委托人因特殊困难要求以“丧葬补贴”方式结清所委托事项费用(即身后支付),委托人需提供担保人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文书。

居委会可作为监督人

《暂行办法》还规定,委托人必须指定监督人,对委托人所委托的全部事项,在被委托人履约过程中负有监督职任。监督人还应承担通知被委托人履约以及办理委托人相关殡殓手续的义务。

王宏阶建议,可由居委会担当监督人。“委托人一旦亡故,居委会迅速通知被委托方,举办丧葬,并全程监督所有事宜。”昨天,首位委托者乐阿婆与龙华殡仪馆签订了《身后事委托书》,成了上海“生前委托身后事”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今天是个大喜日子,我特别高兴,特意戴了顶红帽子表示庆祝。”乐阿婆告诉商报记者,自6年前丈夫去世后,无儿无女的她一直一个人生活,对自己的身后事,乐阿婆自有一番打算:“做了一辈子的幼儿园老师,末了希望能在园丁厅走完最后的路,我的追思会上不要放哀乐,要放韦唯‘爱的奉献’,然后挂上横幅——欢送乐阿婆一路走好。”

市殡葬行业协会秘书长王宏阶郑重承诺,让乐阿婆放心,一定会满足她的所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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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五招”平抑殡葬物价

为进一步减轻市民治丧负担,清明前,市殡葬服务站中心所属龙华殡仪馆、宝兴殡仪馆、益善殡仪馆连出五招,平抑本市殡葬市场价格。

市殡葬服务中心一是加大1000元至5000元惠民殡葬“套餐”的宣传力度,实行“套餐”首推,灵活组合,为鼓励丧事简办,对选择套餐的市民给予10%的价格优惠。并加大殡葬用品的集中采购力度,利用集中采购量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并以此形成市场的价格优势,让市民受惠。二是确保经济型殡葬用品的足量供应,确保1000元以下火化棺有四种款式,600元以下骨灰盒有10种款式、100元以下鲜花花篮有四种款式上柜供应。三是在殡仪馆运行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确保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公益性收费的殡葬服务低价不低质,确保成本大于收费的的服务项目不调价。四是加大殡仪馆价格信息公开透明的力度,殡仪馆所有服务收费、商品价格等全部在上海殡葬网公示,在殡仪馆业务接待现场上墙,并制作价格手册供市民自选,五是在洽谈客户端有同步显示屏显示,市民可非常直观了解所选服务和商品的内容、图片以及收费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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