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首推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制
上海商报
案件如影响该成员是否构成回避的,法院即向当事人提供信息
商报记者 周敏 □汪汝珏
昨天上午,市二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近制定的《关于深化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共有33条,内容涉及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方面。值得一提的是,该院还率先推出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制度,在全国法院具有开创先河的意义。
首推审委会委员回避制
去年一项民意调查显示,78%民众对法院内部审委会运作程序不了解。作为各家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审委会一般由法院正副院长、业务庭长及资深法官组成,负责各类重大疑难案件的决断。一般来说,案件的评议过程,当事人和律师一无所知,至于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审委会有哪些委员参与讨论,更加无从知晓。
近日,上海二中院大胆探索,研究制定了《关于当事人对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决定案件提出回避申请的办法》,制作了告知书和申请书发放有关当事人,并利用该院门户网站公开了审委会委员包括姓名、职务、照片、法官等基本个人信息,以供公众查阅。
审委会办公室负责人称,在具体案件中,如果有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申请了解审判委员会成员更加详细的个人信息,只要该信息可能影响该成员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法院就会向该当事人提供。
首倡二审案件全面开庭
在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下,越来越多的合议庭逐渐习惯不开庭审理二审案件,二审案件开庭数量越来越少。据悉,以上海二中院为例,2008年受理的二审案件中,仅有13%的案件通过开庭审理。有的业务庭二审开庭率不足10%,有的专门承办二审案件的法官甚至在一年里都没有开过庭。
为此,上海二中院全面实行二审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力求让当事人直观地感受司法公正的过程,保证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自今年年初以来,该法院二审开庭率大幅提升,从2009年的19.17%、2010年的37.51%,跃至2011年1月份、2月份的51.86%和63.82%。
上海二中院还规定,所有一审案件原则上应安排人民陪审员,特殊情况不安排陪审的,要说明原因并办理审批手续。要求一审案件基本做到“应陪尽陪”,意在借助“群众智慧”妥善解决纠纷,保证审理质量。该院为此选了8名经常联系的人民陪审员优先保障参与法院的案件审理。
除参与庭审和评议外,人民陪审员还可以参与案件的庭前证据交换、调查取证、调解、听证以及接待当事人信访等活动。
首推裁判文书“法律清单”
让群众打个明白官司,是上海二中院一直以来的“心愿”。自2004年率先尝试在裁判文书后附录法律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以来,该院又在今年年初规定:所有法律文书原则上均应附法律条文,否则裁判文书将不能印制或送达。目前,该院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率达100%。
申诉听证率不高,往往导致部分当事人“申而未诉”,案件审结后,仍信访、闹访不断。今年,上海二中院明确要求,除特殊情形并经审批同意外,所有申诉案件均必须进行听证。今年2月,该院的申诉听证率达到100%。据统计,自大力推进申诉听证工作以来,申请再审案件的撤诉率同比上升近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