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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金灯火下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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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断”之说甚嚣尘上,到“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正式成立,其间着实轰轰烈烈地“闹腾”了一番。对于早已功成名就的李连杰来说,壹基金获得公募资格,绝非他从事公益的终极目的,不过是他公益梦想的新台阶

文 | 《中国慈善家》记者  喻冰

2011年1月11日,在媒体此起彼伏的闪光灯里,李连杰率王石、冯仑、马云、马化腾和马蔚华等人身着印有壹基金笑脸的白色T恤一字排开,同时伸出食指摆出“一”的手势。而随着鲜艳的红绸落地,“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正式宣告成立。为了这一刻,壹基金等了很久,李连杰也等了很久。

如果现在点开“深圳壹基金”的官方网站,你会发现,捐款户名已由“中国红十字会”变更为“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自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正式成立以来,云南盈江地震灾区援助和“大爱压岁”活动继续有声有色地进行着,“壹基金儿童救助项目”也已拉开帷幕——这必将是一个“新的起点”。

“灯下黑”

让我们把时间的指针拨回到2010年9月12日。这一天,李连杰戴着老旧的棒球帽,穿着10块钱的布鞋,在央视《面对面》的演播厅里“大倒苦水”,他指着自己的两鬓白发,首次道出了“壹基金”不为人知的“困境”:“壹基金计划有可能中断”。

“中断”之说顿时引发了媒体和公众的极大关注与好奇,一时间舆论哗然,同情者有之,质疑者亦有之,相关的小道消息更是满天飞。李连杰和他的壹基金被再次推上了风口浪尖,似乎陷入了“百口莫辩”的尴尬境地。

许是被电视里李连杰诉苦时的“悲情”所触动,深圳市民政局长刘润华也因此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大家都知道壹基金做的是好事,为什么这种好事却做不下去?两周后,刘润华致电好友王振耀,希望由这位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穿针引线,邀请壹基金来深圳落户,并承诺提供一切方便。

对于这个消息,李连杰最初还不敢相信,他已经近乎绝望了。早在2009年底,李连杰就联合一些企业界朋友成立了筹委会,专门为壹基金争取公募身份。可申请提交到民政部后,便如石沉大海,杳无音讯。筹委会又分别与北京、上海等城市联络沟通,试图帮壹基金落户,但所有努力均以失败告终。

“当时他眼睛都发光了。”王振耀笑着回忆起李连杰确认“喜讯”后的样子。事不宜迟,李连杰随后便委任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专家委员会主席杨鹏赴深圳与刘润华会晤。两个多小时的会谈后,他们就达成了一个大致决定。事后,杨鹏又挨个儿给李连杰和王石等人打电话,欣喜之情不胜言表:“这事儿准成!”

没几天,王石也见到了刘润华。作为在深圳本土成长起来的企业家,王石从未想到深圳居然能给壹基金一个“名分”。为打消王石的怀疑,刘润华袒露了自己的“私心”:壹基金落户深圳,能吸引更多企业家来深圳做公益,促进深圳公益事业“更上一层楼”。听罢此言,王石不禁惊呼三声“灯下黑”(指人们对发生在身边很近的事物和事件没有看见和察觉)。

于是,“壹基金”落户深圳事宜开始紧锣密鼓地进行开来。2010年11月28日,壹基金向深圳市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当晚8点,理事会召开,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身份随即敲定。12月3日,一个李连杰精心挑选的日子,“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注册成功。在给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的短信中,李连杰这么解释了这个日期的特殊意义:“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从“中断”之说甚嚣尘上,到“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正式成立,其间着实轰轰烈烈地“闹腾”了一番。对于早已功成名就的李连杰来说,壹基金获得公募资格,绝非他从事公益的终极目的,不过是他公益梦想的新台阶。

慈善怪胎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曾用“怪胎”来形容壹基金。也许正因如此,在成长的道路上,壹基金总是因这种“先天不足”而面临生存挑战。

早在赴大陆建立壹基金前,李连杰就已做过很多准备工作:请咨询公司写调查报告,去国外考察,进行各种法律咨询。他甚至逐字逐句地研究过2004年出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而按此条例,要想在大陆成立一个与美国和香港壹基金一样具有公募资格的个人壹基金,似乎只能是个空想——除了得在民政部门登记,他还需要一个官方背景的“业务主管单位”。于是,李连杰找到了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

在李连杰眼里,中国红十字会中立、公众、透明,具有全球性,值得信赖。而在那个慈善还仅属于少数人的话题的时期,公众对红十字会的了解仍停留在“一个献血的地方”的认识层面,红十字会自然想为自己“正名”,他们也“相中”了李连杰这个品牌。双方一拍即合。

从开始与红十字会接触,到2006年12月8日正式签约,壹基金在法律程序上就耗费了一年半时间。最终成立的壹基金是红十字总会架构下独立运作的一个专项计划,有专门的执行团队,可以独立做项目。壹基金负责筹款,所筹善款进入中国红十字会的国家账户,由中国红十字会具体实施项目,壹基金有权监督款项使用。

在与红十字会的三年“牵手”中,壹基金“受惠”于体制,得以在公益领域大展拳脚并“战绩”斐然。但不可避免的,具有官办色彩的“母体”在运作理念和运行方式上跟李连杰的“理想”存在很大差距。在效力和监管等固有“病灶”的束缚下,壹基金这个当初因妥协挂靠而生的“怪胎”,越来越令李连杰感到沉重。

长期以来,“狡猾”的李连杰带领着壹基金在法律和政策“无暇”规范的“灰色地带”打着擦边球,虽是在夹缝中求生存,倒也“怡然自得”。2010年7月的一天,壹基金的暂时宁静被打破了:上海市民政局提出,上海壹基金作为非公募基金会不能接受公募基金会的拨款,红十字会也随即停止了向上海壹基金拨付善款。

四面楚歌之时,李连杰掷出了壹基金“中断”说。现在看来,也许当初用“中断”说引导舆论给相关部门施压,正是李连杰运筹帷幄的一步棋,一方面赢得了近乎一边倒的民众支持,同时也接到了深圳抛来的“橄榄枝”。

破冰之举

从一个没有法人资格的专项公益基金,到具有独立身份的公募基金会,壹基金迈出了惊人的一大步。“对双重管理体制的突破,是其应被肯定之处。”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评价称。

相比过去,拥有公募资格后的深圳壹基金可以更舒展自主地推广自己的公益理念。事实上,自诞生之日起,壹基金就拥有公募基金会的“基因”——“1个人1个月1块钱”更适宜在公募的“沃土”上成长,形成一种大众的、民间的、常态的“善势力”——只是过去一直无法激活。

因此,深圳壹基金“将对中国公益事业产生更大的冲击与引导作用”,王振耀认为。而在深圳市慈善会秘书长房涛看来,深圳壹基金带来的更是一种合理的管理结构。在壹基金的理事会里,有经济学家周其仁和企业家王石、柳传志、冯仑、马云等人。这些意见领袖和企业家的加入,使得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在吸纳学术界的意见、企业管理经验和其他社会资源方面独具优势,对于其他基金会将产生很好的示范作用。

此外,由政府给壹基金颁发“身份证”,也让公众看到了政府的“自省”和进步,看到了在中国慈善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一改固步自封而勇于试水的积极尝试。而中国红十字会对“闹分手”的“壹基金”更是宽容以待,将从法律意义上讲本属中国红十字会的“壹基金计划”结余资金全部转助“深圳壹基金”。这无疑是在为鼓励民间慈善行为做出努力,是对慈善文化的正面促进。

而实际上,“深圳壹基金”成立的最大意义还在于其所带来的“鲶鱼效应”。

目前,我国的公募基金会已达近千家,且都拥有令非公募基金会艳羡的优势——政府资源和公开募捐。但是,随着非公募基金会和草根NGO势如破竹地发展,公募基金会一枝独秀的格局面临被瓦解的威胁,一些公募基金会更承受着生存和发展的严重危机:双重管理体制造成对主管单位的行政依赖,人员结构冗繁,效力低下,项目缺乏活力,加之社会资源被分解,同业竞争加剧。

深圳壹基金的出现,无疑将进一步打破中国慈善业本已摇摇欲坠的旧格局。作为一家新型的公募基金会,深圳壹基金拥有其他公募基金会难以比拟的透明度、创新性和执行力。如今,他不仅能站在同一起点与其他公募基金会展开公平竞赛,同时也摆脱了业务主管单位的“束缚”。但是,深圳壹基金究竟将在业内引发多大的竞争风暴,最终的结果又会如何,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尽管壹基金的“公募梦想”已圆满实现,但其未来之路依旧充满变数:媒体和公众的“捧杀”是壹基金如影随形的压力;对李连杰“永久理事”的身份仍存在诸多质疑;理事结构以富翁企业家居多的局面是否有利于进行公募也值得商榷;曾作为专项基金的壹基金公益支出比例不过50%多,远远低于现行条例规定的70%的支出,未来能否不负众望,还需时间证明……鉴于此,不少业内人士对深圳壹基金的未来发展难免心存担忧。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公益进程的推进不能仅仅依靠情感和道义,法制化和去行政化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壹基金转“公”的积极意义已不言而喻,但即便是失败,壹基金挑战体制而作出的种种努力,也绝不会是一首“无果的挽歌”,而是一声“有力的呐喊”。

对于深圳市民政部门来说,与壹基金的“牵手”绝不是“一招险棋”,而是一种“互利双赢”

为什么是深圳?

文 |  《中国慈善家》记者  高嘉亦

突破体制的限制,获得一个正式的“名分”,是壹基金多年来的夙愿。但是,在北京行不通,在上海也行不通,为什么在深圳就可以?

公民社会

“壹基金”在前途“柳暗花明”之际落地深圳,实与深圳开全国先河、第一个提出建设“公民社会”并将之写进“十二五”规划不无关联。

自1978年建立全国第一个经济特区开始,深圳似乎就养成了凡事都得争第一的“习惯”。在俯拾皆是的疯狂追求GDP的城市中,深圳市的人均GDP最早突破1万美金,如今它又开始向新方向努力,将“公民社会”从一个敏感词汇变为了政府的奋斗目标。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表示,深圳市各政府职能部门将取消、调整和转移284项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转移给相关社会组织。如今,深圳市政府已开始悄然改变:2010年年末,《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和《非盈利组织条例》正式进入深圳市人大的立法计划,这也是中国为社会组织立法的积极尝试。

而立之年的特区深圳,或将给我们带来新的希望。

“部市协议”

2004年出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对社会组织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制度。成立社会组织必须要有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对社会组织承担监管责任。面对这个“烫手的山药”,各地政府部门更多地选择了“不作为”。这也导致很多公益组织因没有挂靠的主管单位而无法注册,或者不得已之下只能以“非法”身份存在。

2008年,深圳市委市政府通过《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深圳市社会组织的意见》,该《意见》规定:社会福利类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无需业务主管部门。公益组织的注册“门槛”从此被打破。

2009年,深圳市政府拿出4.8万平方米土地,用于孵化关键性、公益性或处于萌芽状态的社会组织。在深圳市政府看来,无论是构建服务型政府,还是打造有限政府,培育社会组织、研发公益项目和形成公益规模,都是必需的。

与经济改革一样,民政改革也需要一个试点,“部市协议”应时而生。2009年7月,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署《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这也意味着,民政部欲借深圳率先试水以打破双管体制,因此同意深圳探索和实施这项“土政策”。而有了这种来自国家和政府的认可与推动之后,“深圳壹基金”的注册已再无体制之虞。

慈善环境

很多人不禁要问:深圳究竟“何德何能”,竟具备冲破“双管体制”的魄力?

从一个小渔村发展到如今拥有1400多万人口的国际化创新都市,外来移民始终是为深圳创造奇迹的“功臣”,也为深圳沉淀了特有的移民文化。这些离乡背井的城市建设者们拥有更为细腻和宽容的心态,对温情与爱也有着更多的渴求,而这无疑是慈善事业发展所需的最好“温床”。作为一道化解社会矛盾的“利器”,慈善在深圳应运而生,逐渐地,感恩和关爱成为了深圳人的“义务”。

于此同时,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也让深圳在慈善组织的管理和项目的操作技术等方面,更容易接触到国外的成熟经验和先进理念。

正因为拥有着这样一种优越的慈善“基因”,深圳得以成为全国第一个施行无偿献血和器官捐献的城市;大陆第一个义工团体在深圳诞生;近几年慈善捐赠中的城市慈善系统榜单上,深圳始终名列首位。而如今,中国首个无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公募基金会在这里落地,也就不足为奇了。

深圳市慈善会秘书长房涛表示,“如果壹基金有一个明确、合法的身份来做慈善,会为社会的进步和改变更好的做实实在在的事情。”此言意义丰富。对于深圳市民政部门来说,与壹基金的“牵手”绝不是“一招险棋”,而是一种“互利双赢”:壹基金在中国红十字会的历史经验、优秀成熟的管理团队以及科学的项目运作方法,都是金钱也买不到的无形资产,而壹基金落户深圳,更或将为深圳的城市名片上增添一分新的深远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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