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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冰竹吁实施消费金融贷款税费优惠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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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苏曼丽)改善收入分配、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今年两会的一个热门话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提出了另外一个思路。闫冰竹提交的提案建议,实施消费金融贷款税费优惠政策,以形成对工薪阶层税收支出减免。

 改善收入分配关注工薪阶层

 昨天有政协委员建议,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月收入3000元或5000元。对此,闫冰竹认为,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可以从减免中低收入阶层的税收入手。

 “个人所得税对解决初次分配遗留下的社会不公问题有重要作用。消费金融公司的客户基本都是工薪阶层,如果能够实行个税优惠政策,直接形成对工薪阶层税收支出减免,从而替代财政补贴,可以反映工薪阶层的真实购买力。”闫冰竹表示。

 根据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的数据,在该公司已发放贷款中,月收入10000元以下客户占比最大,达到70%,其中月收入2000元至5000元的客户占比接近50%。贷款在15000元以下的客户占了65%,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家用电器、装修、旅游、教育、婚庆等日常消费方面。申请贷款的主要客户为应届大学毕业生、京城教师、即将结婚的年轻人等群体。

 将贷款费用和利息支出税前减扣

 闫冰竹在提案中建议,将居民消费金融贷款费用和利息支出税前扣减,作为个税改革的试点。

 具体地说即是:达到缴纳个税条件的居民均可申请消费金融贷款费用和利息支出税前扣减,即在计算个人所得税之前,个人提交消费金融公司出具的贷款费用和利息支出凭证,扣除全部费用和利息,计算出新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相对应税率计算税额进行缴纳。

 闫冰竹认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增长要远快于GDP和居民收入增长,出台居民消费金融贷款费用和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政策,会适当减少居民个人所得税额,增加可支配收入。此外,在税前扣减居民消费金融贷款费用和利息支出,可以强化金融对消费的支持作用,培养居民信用消费习惯,提高居民对消费金融贷款的利用率。在消费金融成熟的美国、德国和韩国,都实行了税收支持信用消费发展的政策,其经验也表明,通过出台相关税前扣减政策,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

 作为为数不多的中小金融机构的两会委员,闫冰竹还提交了关于中小企业、中小银行的相关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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