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发票专用章式样
深圳新闻网-晶报
近期,有不少纳税人咨询新发票专用章、房屋买卖营业税等问题,为此,本报特邀市地税局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就这些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龙岗区谢小姐来电咨询:近期出台新的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专用章的样式和启用时间有何规定?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的规定,现就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公告如下:
一、发票专用章式样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二、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福田区张先生来电咨询:他有一套已买了5年的普通住房要出售,能否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该如何办理减免税手续?
地税局林小姐回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因此,对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可免征营业税,纳税人应向住房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申请时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
(二)免税申请书(列明申请免税税种)
(三)销售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四)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五)有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的(产权证上无购买时间的提供)
(六)房屋销售合同及复印件
(七)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南山区陈先生来电咨询: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应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福田区张小姐来电咨询:亏损企业是否可以享受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亏损企业可以享受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南山区李小姐来电咨询:总机构与其分支机构之间发生资产转移,是否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如企业符合上述规定的资产处理,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深圳地税12366税务咨询中心 黄艳映 林琼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