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会是值得记住的年份吗
新京报
凡是哪个年份实现了民众权利的扩展,它就是值得记住的年份。如果在实现民众权利扩展方面一无所成,那么这个年份就是庸常的。
人类历史上有一些特殊的年份,因其在推动社会进步上的关键性作用而被人铭记。比如说1215年,一群英格兰贵族迫使国王约翰在一份包含63个条款的文件上盖上王玺。这份被称为《大宪章》的文件,可以看作是英国宪政之基,为此后八百年中英国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奠定了基础,1215年相当于英国史上的“宪政元年”。若考虑《大宪章》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的深刻影响,1215年也可以看作是世界性的“宪政元年”。
宪政的要义乃是“限政”———限制政府权力,保障个人权利。而个人权利中最关键者在于人身权和财产权。《大宪章》中最关键的两条正是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法律做出合法裁判,任何自由人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形式的损害。第二十八条规定,国王及其属下不得随意侵夺民财。
这约束了国王的权力,为保护国民人身权和财产权提供了法律依据。而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正是社会走向现代文明的基石。1215年的《大宪章》已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表述,因此它受到了持久而热烈的尊崇。
不过,尽管1215年的《大宪章》为英国宪政奠了基,但不能说有了这样一份文件,社会就会稳步前进。自1215年之后,英国社会的进步是由许多个年份所取得的微小进步累积而成的。英国的国王们不希望自己的手脚被束缚,他们屡屡想抛开《大宪章》,英国贵族和平民就以《大宪章》为依据,与国王进行合法斗争,逐步拓展自己的权利边界,英国社会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向文明的方向稳步踏进。
1215年之后的英国,政治权力从国王转到议会,议会权力从贵族院(上院)转移到平民院(下院)。选举权方面,从一小部分人享有选举权,到逐步放宽选民的财产限制,到实现成年男子普选权,到妇女享有选举权,直到18岁即享有一人一票的普选权。可以说,英国政治权力的下移,选举权的下放,都经历了一个碎步前进的过程。
可以说,社会的进步,终极的体现是普通民众的权利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扩展。无论这个扩展的步伐是多大,它都值得肯定。凡是哪个年份实现了民众权利的扩展,它就是值得记住的年份。相反,如果在实现民众权利扩展方面一无所成,那么这个年份就是庸常的;如果还缩小了民众权利,那么它就是倒退的。
如果上述理由成立,中国过去的三十年,可以说一直在碎步前进,民众权利特别是经济权利在不断扩展。仅以拆迁法为例,2010年中众多学者的“上书”和呼吁,最终导致新法在2011年有望正式出台。此外,赵作海式冤案仍时有所闻,强迫智障人员劳动等侵犯普通人权利的案例仍不时见诸报端,可见普通公民的权利保障仍是大问题。
如果说2010年有什么值得关注和期待,成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可以算一个。或许,在2011年,我们能看到更多这类举措,在一年后的年终盘点时,我们能拉出一个清单,惊喜地发现民众的权利在很多方面有了实实在在的扩展。假如真的那样,我们将为2011而欢呼,2011将是值得记住的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