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短期内不会开征房产税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李银雁■练琴
今年初房地产市场最热的话题莫过于房产税,在日前举行的政协广西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广西政协委员对此进行了激烈讨论。他们认为,广西作为一个经济相对靠后的省份来说,至少两年内不会开征房产税。但征收房产税是未来趋势,在全国推行是势在必行的。建议政策实施过程中,必须区别对待征收对象,不能一刀切。
广西短期内不会开征
“其实房产税一直都在征收,从1951年开始执行至今。”广西政协委员、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蒙启华介绍,只不过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农村房屋和城镇民居都不在征收之列。而目前热议的“房产税”确切说是“住房物业税”,或者说是财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比如房产的价格随着市场需求量增大而提高,那么物业税也要提高。
根据中国社科院2010年发布的《住房绿皮书》,南宁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价泡沫指数全国第三。房产税改革消息一经传出,在南宁市民中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时空网网友杨阳说:“我对这次房产税的前景还是很看好的,如果开征后,房价必然大幅下降,这样既可增加国库收入,又可以抑制房地产和经济泡沫,真可谓是‘民不加赋而国自足’!”在南宁市江南区、西乡塘区有三处房产的李女士则认为,出手抛售时机未到,她说:“房产税现在才刚刚有点消息,北京都没开始搞,上海也只是尝试,南宁短时间内肯定不会推行。”
征收细则需考量
政策能否取得预期效果,要看是否“对症下药”。对于房产税的实施环境,广西政协委员、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段伟庆认为,随着GDP的增长,房价水涨船高,加税无可厚非,但实际操作很难。他说:“房价高是因为倒房者的投机,抑制房价要把税加在房屋的流转环节上,在房屋的保有环节增收房产税不合适。并且我国的房产税改革是参考国外的不动产税,在土地所有权不一样的情况下是否适合我国,这应该考虑。”
针对部分观点认为有房就要交房产税,蒙启华认为:“必须区别对待征收对象,不能一刀切。”他举例说:“假如拟定人均住房面积为70平方米,超过规定面积的部分就要缴纳房产税,如果一对无收入来源的夫妻拥有一套父亲遗留下的150平方米的住房,对其征收房产税合适吗?” 蒙启华告诉记者,房产税将增加投机者的购房成本,逼其抛售,从而盘活空置房,让市场有充分的房源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从本质上来说是值得肯定的,但房产税的实施仍有如何评估房屋市值、如何避免有人钻逃税空子等困难。
广西政协委员、搜房资讯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莫天全认为,政府在征收房产税之前,必须要跟纳税人说明征税目的:“目的不在于拿房地产‘开刀’,而是一种国际税收惯例。能不能起到调控作用要看税收收入怎么花。若前期宣传力度不够,试点未达到预期效果,人民不买账,政府的信用度就会降低。”
房产税全国推行势在必行
房产税被业内认为是抑制房价国十条中力度最大的措施,被称为国家调控房价的终极“核武器”,是否会在全国推行?
“房产税能不能推行到广西,会实行多久,得看试点的效果和民意。”蒙启华告诉记者,虽然不能预测将来是否还有更多的政策,但征收房产税应该是未来趋势,相信国家会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不断通过调整改革方案,不会让房产税变成人民的负担。
莫天全认为,房产税全国推行势在必行:“房产税作为一种房地产调控手段,从新的交易下手,社会接受程度更高,操作起来也更实际。从短期来看是有效的。房产税改革并不是为了压制房地产,而是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