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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穗16国企个人代持股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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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不规范代持需完成整改 新增个人代持必须报审

存在不规范代持的企业第一季度内必须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国资委。

对于目前仍存在由非本企业在职人员代持股份和物业的,国资委将向有关企业逐一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企业接到通知书后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资委备案待查。

本报讯 (记者耿旭静)记者昨天获悉,广州日前对32家监管企业境外投资个人代持股情况进行摸查,发现16家企业存在由非本企业在职人员代持股份和物业的情况。

摸查情况:

3家存个人代持物业情况

广州将加强境外投资个人代持的管理,要求存在不规范代持的企业第一季度内必须完成整改工作,今后新增个人代持必须报审、备案,杜绝私设“小金库”。

日前,国资委监管的32家国有企业均按照要求进行了摸查,根据摸查情况,16家监管企业存在个人代持股份情况,3家监管企业存在个人代持物业。

记者发现,个人代持股情况最多的是越秀集团,有57户。

3户个人代持物业的企业包括国际集团3宗、电气装备集团1宗、珠江实业集团1宗。记者发现,这些企业持有的物业已经升值不少。如珠江实业集团在澳门的一处物业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显示价值港币30万元。目前澳门中等楼盘的房价都要几万元一平方米。

整改:

24户拟清算关闭

据悉,目前各监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已按要求规范,保留个人代持股份的企业有11户;正在办理境内公证等相关手续,保留个人代持股份的企业有20户;38户拟转为公司持有,不保留个人代持股份,包括轻工工贸集团2户、越秀集团35户、广钢集团1户。

记者发现,拟关闭、不保留个人代持股份的企业有24户。风行集团有1户,越秀集团有21户,国际控股集团有1户。对此,国资委表示,一些原有注册的境外国有资产,如果长期不能开展正常业务经营、资不抵债、扭亏无望、没有发展前景等非正常经营的个人代持的境外企业,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清算关闭,撤回投资。

据国资委透露,整改后,仍有个别企业存在非本企业在职的人员代持股份和物业,以及办理的证明文件和公证手续资料保存不规范等问题,有待完善解决。

三措施加强管理

一、为有效地防止境外国有资产的流失,国资委加强完善境外(包括港、澳地区)国有资产以个人代持的管理工作。今后国有资产向国外投资时,如确需个人代持,需向国资委报审,签订相关协议,并进行备案。否则,一律不得以个人名义在境外进行产权注册。

二、国资委还表示,个人代持的境外企业,严禁以任何名义私设“小金库”。

三、按国资委要求,今年第一季度内企业个人代持存在不规范情况的必须完成整改工作。

据悉,去年财政部曾下发文件指出,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中的个人代持股行为,以规范国有企业境外投资中个人代持股份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或产权争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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