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缓解交通拥堵措施发布

北京商报
2005年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58万辆,而截至今年12月,据北京市交管局最新的统计结果,这一数字已升至479.1万辆,预计到年底将突破480万辆。5年220万辆的增长,让这个城市的交通不堪重负。
北京市政府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 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未来将从多方面着手治理交通拥堵。
大型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
建400公里微循环道路中心城建设5万公共停车位
北京市将全面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总量增量,加快重点新城建设,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编制实施《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规划》,落实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与此同时,北京市将建立开发项目与配套代建道路、公交场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接管、同步投入使用制度。
对已由开发项目业主代征代建的道路、公交场站和人行过街设施等进行清理移交。
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环节,与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同等作用。按差别化原则修订实施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
建400公里微循环道路
2012年底前,建成广渠路二期、西外大街西延二期等5条37.3公里城市快速路,基本实现中心城城市快速路网规划。
改造完善建国门桥立交、万泉河桥立交等7个快速路网节点。开工建设中心城内新街口北大街,手帕口铁路道口平改立等干道网瓶颈点段以及万寿路南延、柳村路、化工路等道路200余公里,进一步完善城市干道网。建设完成一批人行过街设施。
加快建设中心城道路微循环系统,建设400公里微循环道路,打通一批中心城的断头路,实现一批次干路、支路,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2012年底前重点建设中心城内雅宝路、动物园北路、香饵胡同西段、革新南路、东教场胡同、冰窖口胡同、煤市街、建国里一街、秀水河胡同、三丰胡同等道路200公里。
中心城建设5万公共停车位
为方便广大市民停车,北京市将在中心城建设5万个以上公共停车位,落实已规划的公共停车场用地并加快建设,将四环路以内的公共停车设施纳入交通基础设施范畴,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实行特许经营。开工建设解放军总医院、同仁医院和北京医院、人民医院等医院停车楼(库)。
北京市还将因地制宜建设20万个基本停车位,由区县政府负责,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增加停车设施,因地制宜建设简易式、机械式停车库。
全面排查清退私自改做他用的停车场(库),并利用体育文化设施、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场,增加基本停车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
3条地铁线试点公共自行车租赁
倡导绿色环保出行,改善自行车、步行出行条件。启动地铁4号线、5号线和八通线公共自行车试点,先期投入200余个站点、1万辆左右自行车,方便短途出行和公交接驳。
在CBD等重点地区、重点大街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一批步行、自行车示范区。在新开通的轨道交通线路、地面公交骨干线路的主要站点和枢纽站增设自行车停车设施。
2012年底前在地铁6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西郊线等轨道交通线路沿线站点规划建设自行车停车场。“十二五”期间建成1000个站点、5万辆规模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接驳客运交通枢纽、地铁站和地面公交中心站。
小客车指标通过摇号无偿取得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北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参与摇号的个人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并在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北京市将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专门成立摇号管理工作机构,进行摇号管理。
指标管理机构自2011年起,将在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指标有效期内,不得重复办理摇号登记。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登记信息取得的指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明年新增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24万
摇号产生号牌总量将视当年情况制定。《规定》明确,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北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北京市政府确定2011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辆,平均每月2万,指标额度中个人占88%,营运小客车占2%,单位占10%。上述单位表述均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除所有申请人均需通过摇号程序获取号牌以外,此次还提高了购车门槛。住所地在北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北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这就意味着,每个驾驶证只能申请一辆车。
而《规定》中的“住所地在北京市的个人”除包括北京市户籍人员以外,还包括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据北京市商务委公布的《关于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小客车手续”备案工作的通告》,昨日为号牌无限制最后购车截止日期。根据该通告,凡是于2010年12月23日(含)之前购车,并已签订购车合同或开具订金发票的,均可以享受此前办理号牌的相关法规,不受摇号限制。但未办理号牌的,需汽车销售企业将购车合同、订金收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于2010年12月24日18时前报送企业所在区县商务委备案,经审核确认后方能凭确认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北京市商务委同时还公布了16个区县的商务委地址及电话,并表示将严查汽车销售企业弄虚作假行为。
针对北京市本地号牌供应受限以后,部分不符合摇号条件的购买者可能选择购买外地号牌的现象,北京市交管局也做出了相应的配套预防措施,将对于非北京市车辆的上路限制控制得更加严格。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
除对个人进行限制外,《规定》对于企事业单位购车也提出了明确的标准,并特别强调,北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根据《规定》,企业申请摇号编码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北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摇号编码。
此外,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报废、转卖车辆留号需半年内申请
《规定》执行后,已取得号牌的车辆所有人在报废或出售车辆后,将不再保留号牌而是直接获得一个新指标,即不需要再参加摇号而直接可以为新车上牌,但这一指标的有效时限为半年。
根据《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接受车辆赠与需先有指标
除保留机动车所有人的号牌使用权外,《规定》还在程序上杜绝了不符合购车条件的人接受赠与转卖车辆的可能。
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北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北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非北京载客汽车高峰时段禁入五环
据昨日公布的《关于对非北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非北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北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9时、17时-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且这则北京市交管局通告还明确,非北京市进京载客汽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工作日9时-17时,还需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的轮换方式执行。
这意味着,非北京的载客汽车即使办理了进京通行证,仍不能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进入五环路以内行驶,且在尾号限行方面受到本地车同等的管理。
该管理措施仅针对载客汽车,货车仍执行此前各项法律法规,且上述限制不涉及部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大型客车。
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缩至15分钟
经过一周的征集意见,市发改委昨日公布非居住区白天停车费调整方案。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定稿主要有三方面重大改动:三环外的二三类地区小车路边占道停车收费分别下降1元/小时,即6元/小时和2元/小时;停车收费的计时单位由半小时改为15分钟;小区居民凭有效证件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的车辆可按1元/小时收费。据悉,新版停车费收费标准将于明年4月1日起实施。
占道停车拟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占道停放一小时后,每小时按加价50%收费,即第二小时起15元/小时。由此,三环内占道停车费将至少5元(15分钟)。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基本位于三环外的二三类地区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略有降低,也就是二类地区占道收费由7元/小时降至为6元/小时,三类地区由3元/小时降至为2元/小时。
应市民要求,此次调整将停车收费最小的计时单位由“半小时”改为“15分钟”,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计算。一方面车主经济上可以更“精打细算”一些,另一方面也会促使停放车辆尽快流转,提高车位利用率。
居民可在小区周边低价停车
最终方案新增一人性化条款,让居民可在小区周边道路低价停车。小区居民车辆凭有效证明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收费标准按照居住区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实施操作措施由各区(县)政府制定。
同样,去各个医院看病就医的患者车辆,也可凭有效证明把车停在医院内部停车场,收费标准可适当降低,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医院自行制定。
商报记者 张涵 齐琳/文 暴帆/摄 王飞/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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