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快递两职员虚报培训费骗取46.7万元
上海商报
商报记者 金莉娜 口章伟聪
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一项旨在提高公司员工素质的“学费资助计划”,被居心不良的员工利用。担任公司调度工作的杨某、王某,在没有实际参加培训的情况下,勾结在某培训机构任职的蒋某,通过虚假的培训费报销,骗取公司培训费46.7万元。近日,长宁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判处王某、蒋某有期徒刑各2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
杨某和王某是大学同学。大学毕业第二年,即2003年,两人一同被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录用。之后,两人先后担任调度工作。2006年,在一次朋友聚会中,杨某结识了蒋某,了解到蒋所在的培训机构可以办物流方面的培训,就与王某商量,利用公司的“学费资助计划”赚点“外快”,王某听后表示同意。此后,两人分工操作,杨某负责与蒋某联系,编造培训课程安排,落实培训费发票和培训证书,并与王某一起以返还30%培训费的“好处”向其他员工游说,组织其他员工参加“培训”。
从2006年9月至2009年1月,两人在蒋某的配合下,以“物流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课程”、“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课程”等名目,先后组织21名员工参加子虚乌有的“培训”,虚报完成培训事实,向公司申请报销培训费46.7万元。杨某、王某除骗领自己的培训费外,还各自分得每位参与者培训费的20%。蒋某非法获利2万元。
2009年5月,在接受公司调查时,杨某、王某承认了自己的上述行为,并分别向公司退赃10.27万元和10.32万元。2009年10月,蒋某及其所在单位向公安机关退出了全部赃款。之后,3人分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