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六招"化解制约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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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收入问题,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又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断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是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性条件,是人民群众实现全面小康的首要物质基础,也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的重要标志,更是“十二五”规划五个发展目标之一。因而,如何有效地提升咸阳市城镇居民收入,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成为当前需要下大力气研究的重大民生问题。
一、咸阳城镇居民收入的基本情况
为了客观准确地认识咸阳城镇居民收入,我们横向收集了全国、全省及省内兄弟城市的统计资料,把咸阳放在大环境中分析比较,纵向就2005年以来进行历史比对。
(一)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加。随着宏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4年的8257元上升到2009年的16404元,净增8147元,累计增长98.7%,年均增长14.7%,高于同期全国(12.8%)和全省(13.5%)1.9和1.2个百分点。自2007年以来城镇居民收入分别以18.3%、20.4%和24.2%的增长快速提升,三年累计增加6972元,年均增长20.3%。
(二)城镇收入四项构成情况。城镇居民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在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中占有绝对比重,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及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较小。据全市710户调查资料显示: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总收入为14316元,同比增加1746元,增长13.9%。从收入构成来看,工资性收入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渠道,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1406元,占家庭总收入的79.7%,同比增长14.2%,工资性收入拉动总收入增长11.3个百分点,贡献率为81.3%。转移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全市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175元,占家庭总收入的15.2%,同比增长13.1%,拉动总收入增长2个百分点。经营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的有力补充,为582元,同比增长9.5%,占总收入的比重仅为4.1%,拉动作用较弱。财产性收入增幅较大,但增量偏小,前三季度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53元,同比增长18.5%,增加24元。
(三)咸阳市居民收入与全国、全省比较。前三季度全国、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4334元和11815元,同比分别增长10.5%和10.3%;咸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3144元,同比增长13.5%,增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高出全省3.2个百分点,总量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29元,与全国平均水平仍有1190元的差距。
(四)咸阳市居民收入与省内兄弟城市比较。今年前三季度咸阳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与全国、全省比较增速较高,处于较快增长区间,但与省内兄弟城市比较,增速位次靠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低于西安和杨凌,处于全省第三位;增速处于全省第七位,仅高于陕南三市。与去年全年咸阳市增速位于全省第四相比,今年前三季度增速位次后移了三位。
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比咸阳城镇居民收入结构与全国平均水平发现,咸阳市城镇居民对工资性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而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仍然较低。咸阳市居民收入有81.3%的增长因素是来自增资拉动,增资拉动收入增加的特征依然强劲,居民工资外收入比重偏小,成为制约居民收入多元化增长的重要因素。
(一)居民收入对工资性收入依赖程度偏高。就城镇居民收入构成而言,长期以来咸阳市城镇居民的收入结构一直是以工资性收入为主、非工资性收入为辅的格局,工资性收入历来是城镇居民支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居民收入渠道日益拓宽,全国居民收入结构发生了悄然变化,工资外收入明显增加,形成工资性收入比重逐渐下降、非工资性收入比重逐步提高的新趋势。而咸阳市城镇居民对工资性收入的依赖程度偏高,而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仍然较低。
(二)个体私营经济对居民收入增长的推动作用微弱。咸阳市上半年人均经营性收入只有529元,低于全国315元。近几年来,咸阳市个体私营从业人员的规模虽然不断扩大,但城镇居民从中获得的收入却没有得到同等程度的提高,以至于其占居民总收入的比重仅为6.3%,提升不快。
(三)居民家庭金融资产的增值能力不强。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投资渠道的拓宽,百姓财富的增加,全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在这几年增速较快。但咸阳市城镇居民通过资产运作获利进而提高收入水平的空间较小,上半年人均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仅有142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26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3%。
(四)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地方财政的增长。随着经济的发展,咸阳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快速增长。2005年—2009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幅26.4%,同期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仅为14.7%,滞后于地方财政增长11.7个百分点。五年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分别为10.2%、16.7%、54%、23.7%和31.6%,而同期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仅为6.3%、7.4%、18.3%、20.4%和24.2%,分别比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低3.9、9.3、35.7、3.3和7.4个百分点。
(五)咸阳职工平均工资总体水平偏低。从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部分工资性收入的构成来看,工资及补贴收入占工资性收入的95%以上。从多年来咸阳与全省兄弟城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较来看,咸阳市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对居民收入影响较大。以2009年数据为例,咸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3762元,仅高于商洛1701元,处于全省倒数第二位,分别比宝鸡、渭南和铜川低2908元、700元和4125元。
(六)地区收入差距明显,高低收入相差悬殊。一是居民间收入相差悬殊。据调查资料显示,2010年前三季度咸阳城镇居民10%的最高收入户与10%的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为6.2倍,两极分化的现象严重,贫困群体的生存环境窘迫。二是地区间收入差距明显。咸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秦都区与最低的淳化县的差距为2378元。三是行业之间收入差距也在扩大。2009年咸阳职工平均工资为23762元,而最高的采矿业达到32198元,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8436元,比平均工资最低的住宿和餐饮业高2.1倍。
三、提升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对策建议
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变咸阳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偏低的状况,不仅要加快经济发展步伐,更要把增收富民作为重大而紧迫的任务,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使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相同步。
(一)解放思想促增收。2009年咸阳市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5.6%和2.4%,两者之和仅为8%;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高达78.8%。温州市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占26.7%和8.2%,两者之和为34.9%,超过总收入的三分之一;工资性收入仅占49.3%。与温州市相比,咸阳市可支配收入为温州市的67%,经营性收入为14.3%,财产性收入为20.4%。因而,全市上下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增加居民的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一是要用活政策、敢于突破。坚持非禁即入、降低门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和商贸流通领域,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社会事业和市政公共事业等发展,增加民间资本的投资升值渠道,创造条件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二是要抢抓机遇、全民创业。要以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为契机,通过进一步放宽创业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创业扶持外,还应鼓励公务员离职领办企业、支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创办企业。
(二)扩大就业促增收。在平均工资一定的条件下,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与城镇就业率正比增加,因此扩大就业,提高就业率,是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关键所在。一是要积极开展交友帮扶促就业活动,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二是各级政府要投入一定的资金,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普通劳动者,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使他们尽快掌握就业的基本技能和必备知识,扩大就业机会和空间。三是要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建立和完善职业介绍机构、劳务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和招聘广告等市场化网络,增加劳动就业机会。五要把扩大就业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
(三)鼓励创业促增收。鼓励投资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增加劳动者经营性收入的同时,让更多的城镇居民成为投资者,增加财产性收入。一是要优化创业富民整体环境,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是关键,要从激活创业主体、放宽创业限制、强化创业支持等方面入手。要优化体制环境,注重向政策要活力,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凡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要鼓励大胆探索。二是要加大创业富民服务力度。要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重点,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职能,真正为创业提供一切便利。特别是要加强咨询服务力度,为广大创业企业和人员提供完善的创业政策咨询与指导,帮助创业者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三是要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咸阳市各类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创业培训基地,大力开展创业和职业技能等各种培训,向各层次的创业对象传授知识技术,传播创业理念,引导创业方向,不断提高劳动者创业的能力。
(四)强化保障促增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是提高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有效手段,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使更多的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得到救助,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收入水平得到提高。一是要狠抓社会保障资金的稳定增长,保证养老金、离退休金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城市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保证下岗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形成社会保障基金稳定增长和社会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稳定增长的机制。二是要在财力允许和平衡各方面利益的情况下,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水平,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对社会贫困群体除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外,加强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还要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救助,形成一个强大的社会帮扶救助网络体系,推动居民总体收入增长。
(五)健全制度促增收。要深化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企业职工收入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加快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城镇居民职工收入水平。一是要不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好九年义务教育、其它事业单位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切实提高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二是要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切实抓好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重点指导做好职工工资增长问题的集体协商;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指导做好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资来源筹措、生活费发放标准等问题的协商,引导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增加职工工资,使企业职工工资性收入得到有效保障。
(六)环境整治促增收。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是政府实现宏观管理的重要职责和手段。一是要加大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力度,强化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执行力度,坚决查处克扣拖欠工资以及非法侵占休息和节假日的不法行为。二是要加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监督监察力度,解决在劳动力供给过剩条件下,用工单位故意压低工资,真正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三是要实行对拖欠工资单位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拖欠工资的不法行为。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应加大依法统计力度,做到应统尽统;进一步完善以市为总体的城镇居民收入调查工作,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使咸阳市收入调查工作更加准确反映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变化,为提升全市城镇居民收入做好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