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发改委采取措施做好稳定物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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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改委采取措施做好稳定物价工作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州稳定物价、保障市场供应工作会议和州人民政府秘书长马国雄同志在全州稳定物价、保障市场供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州发改委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为保证稳定物价工作落到实处,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科室研究部署,明确职责,周主任就发改委如何抓好稳定物价工作提出了了具体要求。二是及时制订发布《楚雄州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为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州发改委认真组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向省发改委相关处室汇报衔接,研究制订了《楚雄州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经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后,于 11 月 18 日 发布执行。三是用好省政府已授权州市政府自行延长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时间。经省政府授权报州人民政府决定,今年我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时间延长至 2011 年春节。为用好这一政策,我委明确要求已于 5 月份启动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楚雄市,要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执行时间延长至 2011 年春节,进一步加强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企业和商品进行监督检查,对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要严格把关。未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县要根据当地价格形势和价格总水平涨幅情况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及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缓解当前的通胀预期,保持社会安定。四是明确要求暂不出台新的提价措施。州级和各县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把握好价格改革节奏,审慎出台调价政策,春节前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提价措施,减轻对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的直接影响。五是继续坚持和完善稳定物价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提高价格宏观调控能力,综合分析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准确掌握我州价格运行情况,我委加强与统计局协作沟通,继续坚持和完善价格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当异常情况出现时,反应迅速,及时提出措施、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与商务、农业、粮食、统计、调查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六是切实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为准确及时掌握楚雄市场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粮油副食品等价格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了粮油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预警,坚持市场调查巡视和监测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季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各类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旬报、月报、季报,强化应急价格监测,努力提高价格监测数据上报率、准确率;加强分析工作,做到每月、每季度都进行价格分析和走势预测;对楚雄市场的粮油副食品、钢材价格分别采取日报和旬报的形式实行监测,做到早上采价下午送达州委常委和州级相关部门,同时收集整理全国、全省、全州及各县市的价格指数上报州委、州政府领导,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七是动用州级生猪活体和冻肉储备平抑肉价。根据我州猪肉消费量及价格上涨态势,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于 12 月 1 日 开始,为期 20 天动用州级生猪活体和冻肉储备轮库,在楚雄市进行储备猪肉投放试点,必要时在全州其他县城所在地推广投放。具体是第一批投放生猪活体储备 2000 头,由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屠宰后按低于楚雄市城区当日鲜肉平均零售价格 15 %的价格水平销售,同时该公司轮库省级储备冻肉 200 吨,低于市场价格 40 %以上投放市场。八是积极主动深入县市调研和指导。为及时准确把握县市的价格总水平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预测价格走势,我委与州统计局密切配合,先后两次深入 10 县市进行调研和指导。九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立即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大检查。州、县发改委要集中力量迅速开展对中心城市大众餐饮、大型商场、主要农贸市场的检查,对提高大众餐饮房屋租金、超市入场费、集贸市场摊位费以及水电费涨价等行为。强化执法,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必要时将查处的典型案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十是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将《楚雄市场粮油副食品价格监测日报表》每周汇总表在楚雄经济信息网发布,同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澄清不实报道,引导理性消费,稳定社会预期。
(来源: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