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路公交车超载被罚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肖彬 陈恭璋)昨日中午,在福州闽侯荆溪,一辆33路公交车在交警的指挥下缓缓地停靠在路边。车上乘客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两名执法民警就告诉司机车辆超载,并请车上站立着的乘客立即换乘其他车辆,一举引起四座哗然:“原来公交车也会被罚超员?”
被要求出示驾照的司机很茫然,乘客也对民警查处公交车超载不理解。一位女乘客向民警抱怨:“公交车不让上,误了事谁负责?”另乘其他车辆的要求更是引来乘客的抗议,更有甚者开口骂执法民警“这不是多管闲事吗,管起公交车超载?”
目击者陈先生告诉记者,尽管民警态度挺好,向乘客敬礼,并表示执法是为保障乘客安全,部分乘客依旧迟迟不愿下车。
昨日下午,经过协调,闽侯警方给线路司机开出了警告处罚单。“处罚依据就是交通安全法规。闽侯交巡警介绍说,“33路是城郊线路,虽然是公交车,但是进入闽侯的地界之后,大部分都在公路上行驶。严格来讲,是应该按照公路客运车辆标准(一人一座)。所以,交警部门是以标准载客人数为标准。”据了解,33路公交车的行驶证显示,该车辆的核载人数为59人。
33路公交车安全队长表示,为了避免再次出现超载被罚,决定紧急调度几辆38路公交车补充到33路线路上。“正常情况是每3分钟一趟,增加之后,争取每3分钟两趟。高峰期时,车上核载人员满了就只能请乘客理解,乘坐下一班。”
提醒:目前福州市的远郊公交线路有9条,分别是30路、31路、33路、38路、39路、82路、138路、601路和602路。
数据显示,我市每天有40万人次搭乘公交车。“在运力一定的情况下,高峰时段的超员是不可避免的。”公交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一边是市民的需求,一边是警方保障安全的好意,更有夹在中间的公交车司机的“两难”,昨天这起查超事件,引起了不少争议。
乘客的争议>>
便民第一VS守法第一
在许多城市,公交车超载都已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以至于人们对交警“给超载公交车开罚单”这种执法行为很不习惯。昨日,不少乘客表示,公交车就该便民,如果座位坐满了就拒绝乘客上车,那么乘客就会不满意。
福州交巡警支队的民警告诉记者,“在交通安全法中,公交车并没有特殊性,也属于营运车辆,必须按照核载人数进行运载,所以我们的执法是完全依法进行的。”该民警表示,无论公交车还是私营客运车,只要有违法行为,都应该依法处理,交警对超载公交车进行处罚是“有法必依”的体现。
司机的矛盾>>
超载被罚VS拒载挨告
从交警部门查超员开始,33路的司机都很茫然。“座位坐满了,还有乘客要上车,让上车,就会超载,不让上又引来不满,还要被投诉拒载而停岗。我该怎么办?”
据介绍,公交公司规定,司机拒载被投诉经核实之后,司机就会被停岗培训。培训期间,工资扣发。安全奖、满勤奖等服务奖金被扣。而司机如果因超载被警方处罚,罚单必须由司机自己买单。“超载被罚一次就扣6分,被抓两次驾驶证就要重新学习了。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远郊线路的困扰>>
需求不小VS隐患太大
33路公交车安全队长表示,闽侯县至福州市区沿线很多村的乘客都搭乘33路往返,“高峰期时,可能会出现超载现象。”30路一名司机也称,远郊线路的公交车存在车少和人多的矛盾。
“但在我们看来,安全第一。”闽侯交巡警部门的民警说,“超载会带来隐患,特别是城郊线,车速比市内快,难道要放任隐患?”闽侯交巡警部门一位民警告诉记者,近来闽侯界内事故频发。因此,他们加强了检查力度。“不能因为有需求,就可以超载,满满的一车人,一旦发生事故就是群死群伤的恶性事件。春运将至,要坚决杜绝此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