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廉冲突2010
时代周报
敖培理
廉署和警察一向有相互低调的调查原则。除了相互低调的原则,警察和廉署还有4个定期联络的会议,一向是两个部门互信的象征。但是遇到重大事件,这套沟通机制的成效就需要打上一个很大的问号。
廉政公署无疑是香港的标志之一,它的广告词:“香港胜在有ICAC”,也可谓脍炙人口,深入人心。根据国际反贪污组织“透明国际”的评估,2010年香港的清廉指数为8.4分,是全球最清廉的政府之一,廉署功不可没。
2010年11月19日,香港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件,一队警察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到廉署总部拘捕三名廉署行动组人员。之所以说不寻常,因为向来只有廉署抓警察,从来没有警察抓廉署。此事旋即成为了香港传媒的第二天的头条,媒体多用“警廉冲突”来形容此事,有廉署人员对记者事先收到通知进行采访表示不满,认为警察高调的执法,刻意令廉署“面目无光”。
这案子可由2008年的廉署的一次执法说起,当年的里昂证券交易员,有“窝轮大王”之称的吴镇涛,被控联同妻子行贿,和4家窝轮发行商的交易员串通“造市”,在短短三年间获利过亿元港币。负责调查逮捕的“行动组”出动了150人,拘捕了29名嫌犯,最后成功令吴镇涛夫妇分别判处4年和3年,另有两名吴的下属也被判囚,事件曝光后震惊全港。当时出现了一个不为人留意的小插曲,吴镇涛的原下属张青浩一度答应廉署成为污点证人,上法庭时却忽然拒绝作供。廉署随即取消他的污点证人身份,追加他4条诈骗罪,指张青浩也涉嫌使用行贿的方式,制造交投活跃的假象。到了今年6月,张青浩案件开审,辩方律师向法庭提交了长达6小时的录音文件。这些录音文件包括两次张青浩和廉署人员的谈话,涉案的3名廉署人员均涉嫌诱导张青浩作供。
这个案子交给了警察的商业罪案调查科处理,在确认录音没有做手脚后,警方认为廉署人员涉嫌诱导证人作供,有妨碍司法公正的嫌疑。于是向法庭申请搜查令,往北角的廉署总部抓人。在当天上午10点,警察由廉署内部调查单位“L组”成员陪同进行拘捕行动。消息传开后,吸引大批媒体采访,于是警察再加派40名军装警员维持秩序,到了下午4点多,也就是将近7小时后,警察才带同涉案3人和大批文件离开。警察的工作依照正常的手续,事先也通知了廉署高层,但依然惹来廉署的不满。这是因为廉署和警察一向有相互低调的调查原则。
除了相互低调的原则,警察和廉署还有4个定期联络的会议,一向是两个部门互信的象征。但是遇到重大事件,这套沟通机制的成效就需要打上一个很大的问号。在2002年,香港也发生过另外一次被称为“警廉冲突”的事件,最后需要特首董建华亲自出面才能解决问题。这多少可以反映出,警察和廉署的关系并不十分融洽,当时无论警察还是廉署,都没有通过既定的沟通渠道进行联络,反而各自联络媒体,爆发公开论战,险令特区政府的管制威信遭受打击。
警察和廉署都是政府机构,但任何的组织都不是铁板一块,分别只是这种内部矛盾是否公开化。警务处隶属于保安局,而廉署则直接向特首一人负责,其最高长官廉政专员和保安局同级,令廉署在表面上会比警察“高一级”,也因为只向特首负责,廉署权力之大,冠绝香港各政府部门。虽然如此,廉署的形象却一直保持正面,在70年代,警察贪污严重,市民几乎会毫不犹豫站在廉署那边。不过多年以来,警务处的清廉也备受香港市民认可,无论在认受性和声望方面,警察都不会低于廉署,底气很足,眼下要一般市民在警察和廉署之间做出选择,恐怕也会十分艰难。截至目前,相关的资料尚未曝光,评论谁是谁非尚言之过早,唯有等待资料公开以后才能下一评论。
这次“出事”的廉署3人,据称是污点证人张青浩使用了MP3机进行录音,因为属于证人的身份,廉署人员不会搜身。现在科技的普及,也令廉署的科技优势不复存在,有廉署人员告诫新手需要更小心执法,以免再遭话柄。如果这三名廉署人员罪名成立,最直接的影响是可能令“窝轮大王”吴镇涛上诉成功,一旦连吴镇涛也可以翻案,则会进一步打击廉署的威信。不过也有律师认为现在还充满变数,因为廉署还可以找到其他有力的证人或者独立证人控告张青浩。
至于警察和廉政公署的“冲突”,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则保持乐观,他认为警方的反黑组、重案组都有探员曾经被捕,因此廉署就算输了官司,也不会因此被“打沉”。而两个部门的执法,则是一种正面的相互制衡,对于防止任何一方滥用权力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