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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邦可持续发展官Linda J. Fisher: “2015年,对环保的研发投资翻番”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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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首席气候官(Chief Climate Officer),简称CCO,或有称首席可持续发展官,首席环境官等等,低碳时代,此种新职位正在企业中应时而生。

首席气候官为企业制定其环境目标,全面统计碳平衡状况。与传统环保或公益的领导有所不同,之前企业把做环保看作支出,是成本,而气候官的职责在于为企业创造可持续的、良性循环的盈利能力和未来社会的竞争力。

《21世纪经济报道》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等权威机构、NGO组织合作,发起“21世纪气候官计划”,旨在引导中国的企业推广和建立这一职位,从而帮助企业制定减排目标;将低碳发展列入经营战略中 ;在生产、管理、技术研发、销售、回收等企业经营活动中,推广低碳理念的实践和低碳技术的应用。

本期是为气候官系列采访开篇。

本报记者 王尔德骆毅

实习记者 方旭燕美国特拉华州威明顿市报道

Linda J. Fisher(以下简称Fisher)是杜邦的首位可持续发展官(Chief Sustainability Officer,以下简称CSO)。

在2004年7月加入杜邦之前,她曾经在美国环保署(United 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简称EPA)工作13年。在1980 年代,她是环保署首位负责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立场的负责人。

从美国环保署到杜邦是个很大的转变,很多人为她惋惜。但她认为,无论是在EPA,还是在杜邦,都是为了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所以她的生活并没太多改变。

与一般人想象不同的是,她在杜邦的CSO角色并非是一个“配合”角色,并非被动地去应对合规性的要求,而是积极地为企业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同时,在她的带领下,杜邦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积极作为。2006年10月,杜邦公布了公司“2015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其中减碳指标是,以2004年为基准,到2015年将至少减少15%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1. 从环保署到杜邦

在EPA是用法律法规去指导商业机构和个体的行为,而身处一家商业公司,可以开发新的产品引领未来。

《21世纪》:你具有很好的法律背景,这对你从事环保工作产生哪些影响?

Fisher:虽然我是法学专业出身,不过,我从事的大多数工作都并非直接与法律相关。但是我对环境、劳动等相关的法律比较熟悉,我在工作中逐渐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不仅仅是因为它可以保护环境与员工,还可以通过法律的制订和执行,推动某些产业实现一些里程碑式的目标,例如变更原材料选用和改进生产工艺等。

举个具体的例子:欧盟的《汽车空调系统指令》规定,从2011年开始,所有新车型必须使用全球变暖潜值(以下简称GWP)低于150的制冷剂;到 2017年,所有在欧洲销售的新车都必须使用低GWP的制冷剂。当前汽车空调使用氢氟烃化合物HFC-134a,其GWP为1430。

《21世纪》:你之前在美国环保署工作,是什么因素促使你来到杜邦?有人认为这有点可惜。你是否要花点时间适应新工作?

Fisher:杜邦让我感兴趣的是,这家公司很相信它所研发的技术,认为它们将为未来发展提供解决方案。我在环保署工作时,我希望它在安全(Safety)、健康(Health)和环保(Environmental)(以下简称SHE)方面表现突出,而杜邦所做的远超过SHE。

当我来到这家公司后,我所要做的则是要确保这些事情都是合规的。让我比较兴奋的是,在内部谈及公司发展战略,讨论该如何面向市场推出完全不同产品时,我们不仅仅考虑合规问题,而是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考虑产品安全监管。

您问我离开EPA可惜吗?我不这么认为。杜邦是一个大机构,这有点类似EPA。另一点相似之处是,杜邦十分积极地考虑目前存在的各种有待解决的、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问题,我在EPA时也经常考虑这些问题。在EPA,我是用法律法规去指导商业机构和个体的行为;而身处一家商业公司,例如像杜邦这样一家拥有许多科学与创新技术的公司,我可以开发新的产品,来引领未来。换言之,我还是在解决问题,只不过用不同的方法。

2. “可持续发展”仅是企业形象?

很多公司都将SHE简单视为一种工作岗位,而我们则视为公司发展的战略要素。

《21世纪》:在你来之前,杜邦有CSO吗?你是如何理解这一角色的?

Fisher:2004年,我来到杜邦担任CSO,这也是杜邦的第一位CSO,我想这恐怕也是行业内第一位的CSO。目前,一些公司正在跟随我们的步伐。

对杜邦而言,这也意味着一种转型变化,从原来被动地满足各类合规性要求,到更为主动地规划合规性。我想,很多公司都将SHE简单视为一种工作岗位,而我们则将这个视为公司发展的战略要素。

《21世纪》:公司发展战略要素,这一功能具体怎么解释?

Fisher:这意味着不仅仅是被动地降低,在满足社会和监管机构的环境期许和规范方面的风险,而是要在合规经营之上,顺应社会和监管机构的环境期许,创造业务机会。

也就是说,我要在关键性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为公司提供战略方向的指导。我们和杜邦业务部门的总裁们,共同确认一些市场机会。要做到这一点,最主要的是做发展趋势研究。

《21世纪》:具体而言,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趋势,我们的战略方向做了哪些调整?

Fisher:如果您比较我们在1990年代提出的面向2010年的四大目标,及在2006年公布的面向2015年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您会看到很大不同。20年前设立的目标是环境目标,也就是节能减排的目标;

而到2015年的目标,体现的是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目标也从传统的减少环境印迹,扩展到以市场为导向的营收和研发投资目标,把可持续发展目标与业务增长紧密相连,尤其是为全球各大市场开发更安全、更具环境友好性的新产品。

这些以市场为导向的营收和研发投资目标包括:到2015年,杜邦针对环保市场机遇的研发投资翻一番,使我们产业价值链上的客户和消费者获得直接的、可计量的环境效益;到2015年,通过为客户提供能效高、大幅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产品,杜邦的年收益将至少增加20亿美元。预计这些产品将为我们的客户和消费者减少相当于4000万吨以上的二氧化碳气体排放量;

到2015年,杜邦通过使用可再生资源所获收益将几乎翻一番,至少达到80亿美元;到2015年,我们将推出至少1000种新产品或新服务,让世界各地的人们更加安全。

有了这些目标,我们的管理层和各个事业部以及研发部门的总裁们,就有了努力的具体方向和衡量进展的参照。在组织结构上,我们的目标具体化到13个业务事业部和杜邦的研发部门——杜邦中央研发事业部。这些部门的成员,需要将可持续发展目标(包括环境目标和市场目标)与他们的业务、科技创新和发展规划结合起来。

3. 2015年减排承诺

以2004年为基准(1720万吨CO2当量)减少15%的温室气体排放。

《21世纪》:很多跨国公司在中国和他们自己的国家,在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上实行双重标准。杜邦曾经因为在中国的水污染问题而备受争议,对此你如何看待?

Fisher:在全球的各杜邦分支机构,都遵循相同的环保和安全标准。具体到您所提到的废水排放的案例,涉及我们在上海的一家农业化学品合资公司。它是我们的第一家合资企业,也是中国农化产业领域中第一家获得ISO14000认证的公司。

在杜邦,每一个与安全、环境、健康和尊重员工有关的案例都必须上报。所以,我了解2005年发生在中国的废水排放问题。2005年9月,在对我们上海农化合资企业的一次水质抽样中,结果显示PH值超出限定标准0.16。自从1991年该合资企业投产以来,这是唯一不符合环境规定的排放。

结果出来后,该机构立即开展了多次自查,确保不再出现超过排放限制的情况。当地环保局在2006年6月再次取样,显示完全符合标准。从那以后,除了内部每天对废水的取样,该工厂也主动采取措施,包括让当地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每周和年度都进行废水采样分析、在排水系统中安置PH自动检测器来监控状态,以及改进生产工艺。

我可以向您保证,在运营活动中,我们将继续运用高标准,实现我们对邻近地区有关环境和安全方面的承诺。

《21世纪》:杜邦在减少碳排放方面设置了怎样的目标?

Fisher:20年前,杜邦是最早公开建立环境指标的几家公司之一。

20世纪90年代,杜邦公司在全球工业界率先提出“零排放”的目标,将“零废物、零排放”确定为公司在21世纪对社会大众的终极环境承诺,并坚信该目标经过扎实的努力可以实现。

1990年代,杜邦宣布了到2010年的四大目标,包括:公司总收入的25%来自可再生资源;以1994年的水平为基数,将全球工厂二氧化碳和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减少65%;将能源消耗控制在1990年的水平,以及所消耗能源的10%来自可再生资源。

上述目标到2006年大多提前实现。以温室气体减排为例,1994-2004年间,杜邦公司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以二氧化碳等同量为衡量标准,降低了72%,节省成本30亿美元。

2010年目标中,到2004年没有提前实现,而且在今年也不可能实现的是可再生能源使用目标。当时设立的目标是到2010年,杜邦全球能源消耗的10%来自使用可再生能源。这一情况的出现与过去20年间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和使用成本有关。在2009年,我们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到总能耗的6.5%。

此外,我们还通过碳信息披露项目(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简称CDP),对外公布排放数据和相关的气候风险和机遇。

对于未来的承诺是,以2004年为基准(1720万吨CO2当量),到2015年,我们还将至少减少15%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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