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廉租房准入标准降低了
长江商报
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标准降低,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申请住房补贴或廉租房了。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困难无房户可申请廉租房。
据了解,今年7月廉租房保障“提标扩面”后,全市有19765户困难家庭可纳入廉租房保障。截至目前,新纳入保障人数尚有一定缺口,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标准的家庭,可尽快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服务站填表申请。
另外,申请保障时应提交的资料:住房保障申请书、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住房租约、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住房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属于最低收入保障家庭的,须提供《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于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须查验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记者还了解到,租金补贴按保障面积与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按目前标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平方米每月补贴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补贴7元。以无自有住房的三口之家计算,最低收入家庭每月可领到租金补贴360元,低收入家庭可领到252元。
投诉电话: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027—85482311(白天)027—85482039(夜间)
武汉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027—8548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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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岸区 | 027—82835975 |
| 江汉区 | 027—85750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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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