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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廉租房准入标准降低了

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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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标准降低,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申请住房补贴或廉租房了。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元(含)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困难无房户可申请廉租房。

据了解,今年7月廉租房保障“提标扩面”后,全市有19765户困难家庭可纳入廉租房保障。截至目前,新纳入保障人数尚有一定缺口,凡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标准的家庭,可尽快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服务站填表申请。

另外,申请保障时应提交的资料:住房保障申请书、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住房租约、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住房证明材料、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属于最低收入保障家庭的,须提供《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属于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须查验相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记者还了解到,租金补贴按保障面积与现有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按目前标准,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平方米每月补贴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补贴7元。以无自有住房的三口之家计算,最低收入家庭每月可领到租金补贴360元,低收入家庭可领到252元。

投诉电话: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027—85482311(白天)027—85482039(夜间)

武汉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027—85482443

  

各区咨询电话
江岸区 027—82835975
江汉区 027—85750654
硚口区 027—83764249
汉阳区 027—84844286
武昌区 027—88874402
青山区 027—50806124
洪山区 027—87525441
蔡甸区 027—84943415
江夏区 027—81824540
东西湖区 027—83080356
汉南区 027—84851353
黄陂区 027—85931347
新洲区 027—89357318

(长江商报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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