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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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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4证券简称:洋河股份公告编号:2010-034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杨廷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学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

9,834,524,561.17

6,490,720,609.23

5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6,250,487,909.94

5,074,811,567.48

23.17%

股本(股)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3.89

11.28

23.14%

2010年7-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0年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067,199,825.47

90.06%

5,554,300,159.79

9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68,443,947.03

48.50%

1,535,676,342.46

69.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58,682,471.55

40.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5.24

26.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4

33.33%

3.41

52.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4

33.33%

3.41

52.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7%

-6.97%

27.22%

-25.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9%

-7.02%

27.22%

-25.3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67,589.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501,25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7,460.47

子公司江苏洋河包装有限公司收购宿迁志诚包装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形成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69,951.58

主要为违约金收入和捐赠支出等收支差额

所得税影响额

-1,533,303.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353,122.85

合计

-15,257.1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2,45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43,25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789,35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21,97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65,20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50,996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1,134,17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1,079,80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40,208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898,523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5911.01%,系本期销售收入大幅度增长,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增加及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105.14%,系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69.67%,系本期预付土地款及央视广告费所致;

4、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290.01%,系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5、存货比期初增加48.64%,系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比期初增加104.93%,系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7、固定资产比期初增加56.57%,,系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8、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298.63%,系名优酒陈化老熟和包装技改项目工程本期投入增加,以及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9、无形资产比期初增加434.71%,系本期新购土地使用权增加,以及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0.、商誉比期初增加系公司本期收购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形成;

11、递延所得税资产比期初增加725.05%,系本期销售收入大幅度增长,期末应付经销商尚未结算的折扣增加形成的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以及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2、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102.48%,系随着公司产销量的大幅度增长,本期原材料采购量相应增加,增加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与供应商结算货款所致;

13应付账款比期初增加98.63%,系本期原材料采购量增加,期末应付供应商货款相应增加,以及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4、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73.79%,系上年末计提的奖金在本期发放,导致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余额减少所致;

15、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145.14%,系本期销售收入大幅度增加,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余额相应增加,以及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6、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218.98%,系随着销售收入大幅度增长,收取经销商的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应付经销商尚未结算的折扣相应增加,以及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17、递延所得税负债比期初增加系公司本期收购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而对其可辨认资产评估增值额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8、少数股东权益比期初增加11232.73%,系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新增控股子公司所致;

19、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92.04%,,系随着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等中高档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销售收入大幅度增长,以及本期收购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20、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88.20%,系随着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21、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111.71%,,系随着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营业税金及附加发生额相应增加所致;

22、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27.13%,,系公司为策应全国化战略的推进,根据全年营销预算,本期加大在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等媒体的广告投放力度,广告费支出大幅度增加,以及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3、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92.51%,系随着产销量的大幅度增加,公司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其他管理费用相应增加,以及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24、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06.80%,系本期存款利息收入比上期大幅度增加,导致财务费用下降所致;

25、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4.82%,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以及收取的违约金收入增加所致;

26、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81.13%,系本期公益性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27、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76.25%,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所得税相应增加所致;

2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69.91%,系随着销售收入的大幅度增长,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9、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系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新增控股子公司所致;

3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加40.16%,系随着销售收入的大幅度增长,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大幅度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

南京蓝天白云贸易有限公司;

南京蓝海方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原第二大股东“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南京蓝天白云贸易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南京蓝海方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不影响相关承诺的效力。

公司股东南京蓝天白云贸易有限公司、南京蓝海方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1)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2)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一年后,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4)本公司现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未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关联的业务。本公司将不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关联的业务,不损害发行人的利益,也不在发行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5)如本公司违背上述第四项承诺,发行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 万元,同时有权要求以该业务项目的市场价格或设立成本价格(以二者孰低为原则)收购该业务项目;(6)本承诺非经发行人同意,不得撤销。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承诺人严格遵守前述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50.00%

~~

70.00%

预计201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70%。

2009年度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53,620,006.4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产品销售结构进一步优化,省外市场拓展迅速等原因。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04证券简称:洋河股份公告编号:2010—03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0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2名,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杨廷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2票同意, 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其他指定披露媒体。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董事韩锋先生、李风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补选董事赵凤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次调整后,洋河股份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杨廷栋、李风云、韩锋、顾汉德、刘建华,杨廷栋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顾汉德、张雨柏、刘建华,顾汉德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林、赵凤琦、屠建华,王林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屠建华、刘建华、冯攀台,屠建华任主任委员。

三,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情况及整改计划》。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情况》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已提交监管部门,经其审核通过后,再行披露。

四,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4名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五年,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委托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存款利率执行。上述委托贷款仅限于双沟酒业拟实施的4万吨名优酒技改扩建及配套工程。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公司将根据双沟酒业资金需求状况适时与有关商业银行签署正式委托贷款协议。公司将就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以1.05元/股价格,认购其5000万股。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为江苏省南京市。营业执照号码:320000000079861,经营范围是“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本次增发前,该公司前五大股东分别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0%、16%、10%、10%、9%。

根据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紫金保险2009年底每股净资产0.976元,本次拟增发10-20亿元,资本金将由原来的10亿元增加到20-30亿元,公司持股比例约为 1.67%-2.5%。

在审议本议案之前的十二个月内,公司没有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也未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此项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如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公司将适时与有关方面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公司将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0年11月18日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04证券简称:洋河股份公告编号:2010—03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0月26日上午9:30,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委托贷款,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五年,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委托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存款利率执行,上述委托贷款仅限于双沟酒业拟实施的4万吨名优酒技改扩建及配套工程。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金额及期限

洋河股份为控股子公司双沟酒业提供委托贷款总额度不超过 10亿元,每笔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5 年,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为准。

(二)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及使用期限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为洋河股份自有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目的

洋河股份向双沟酒业提供委托贷款,主要目的是支持双沟酒业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

(四)委托贷款主要用途

洋河股份向双沟酒业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双沟酒业4万吨名优酒技改扩建及配套工程。

(五)委托贷款利率

洋河股份向双沟酒业提供的委托贷款利率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六)委托贷款的担保

公司将根据双沟酒业资金需求情况,适时与有关商业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并由双沟酒业用自身资产提供相应担保。

(七)本次委托贷款的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贷款,于2010年10月26日召开的本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保荐人相应发表意见,同意公司为双沟酒业提供委托贷款。

(八)过去年度提供委托贷款情况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尚未对任何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二、贷款接受方基本情况

(一)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泗洪县双沟镇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雨柏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17日

经营范围:白酒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目前,公司持有双沟酒业44,658,280股,持股比例为40.5985%,是双沟酒业第一大股东。此外,公司对双沟酒业的生产、经营、财务构成实际控制影响,双沟酒业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10年9月30 日,双沟酒业资产总额为89,897.22万元,负债总额为48,521.59万元,净资产为41,375.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97%。2010年1-9月,双沟酒业营业收入118,894.48万元,净利润7,565.34万元(未经审计)。

(二)双沟酒业其他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宿迁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961.00

26.92

宿迁中德金源商贸有限公司

1,552.87

14.12

赵凤琦

440.82

4.01

李风云

243.14

2.21

陈长风

223.52

2.03

刘新宇

171.55

1.56

谢玉球

171.55

1.56

王世强

171.55

1.56

陆富国

171.55

1.56

张德佳

171.55

1.56

安春雅

130.29

1.18

郑步军

124.76

1.13

双沟酒业的其他股东未按其在双沟酒业的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认定,双沟酒业的其他股东中,宿迁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锋担任洋河股份董事,赵凤琦担任洋河股份副董事长,李风云担任洋河股份董事、副总裁,上述股东与洋河股份构成关联关系。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4万吨名优酒技改扩建及配套工程项目,促进该公司业务发展。委托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存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为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请公司在支持子公司发展的同时,注意控制资金风险,保护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双沟酒业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公司拟向双沟酒业提供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委托贷款用于4万吨名优酒技改扩建及配套工程。经独立第三方徐州工程咨询中心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该项目未来收入可以预期,投资回收期低于5年,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双沟酒业将用自有资产提供担保,降低了资金风险。委托贷款利率按不低于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存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同时,提高了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会在提供委托贷款的同时,积极跟踪双沟酒业的生产经营变化,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该笔资金的安全。

五、保荐意见

经核查,华泰证券认为:洋河股份本次向双沟酒业提供委托贷款条件公允,委托贷款事项已经洋河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且委托贷款的风险相对可控。

综上,华泰证券对洋河股份本次向双沟酒业提供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04证券简称:洋河股份公告编号:2010-03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两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7日15:00 至2010年11月18日15:00中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

5、出席对象:

(1)凡是2010年11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和保荐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关于出资参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6日——2010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运中心707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304

洋河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04;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1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00

2

关于出资参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

2.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申报股数

1 股

2 股

3 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0年11月17日15:00 至2010年11月18日15:00 中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52489218

传真号码:025-52489218

联 系 人: 陈鹏、陈金玲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运中心

邮政编码:2266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

关于出资参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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