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来开上路自己被扣12分 挨罚1500元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洪冷冷 通讯员 倪珠英 文/图)朋友的车套了牌,不知情的邱先生借来开上了路。自己无奈被扣了12分,罚款1500元。
昨天上午10点多,鼓西派出所的民警在福州西洪路和湖滨路路口执勤时,看到邱先生的红色小车在路口变道行驶,民警立即将车拦下,要求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民警一看证件,却发现车牌号不对,于是叫邱先生把后备厢打开。被民警猜中,打开的后备厢里赫然放着另外4副车牌,其中一副车牌是车子原来的车牌。
“这车子是昨天晚上找人借过来的,我不知道这些车牌怎么来的。”邱先生赶忙解释说,他和朋友从宁德来到福州办事,昨天晚上他朋友去借了这辆车用作代步。但是,因为是朋友借来的车,他就没有去检查过,所以不知道这是辆套牌车。
鼓西派出所民警表示,经过比对,邱先生驾驶的小车的号牌是假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邱先生要受到扣12分、罚款1500元和收缴、扣留车辆的处罚。
执法民警介绍,根据《道交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只对套牌车的使用人进行处罚,意思就是说,只要你开了套牌车被抓,就要被扣12分,罚款1500元,跟是不是车主没有关系。而像邱先生这样的情况,由于不清楚车牌来源,则需要协助民警进行调查。首先要找到车主,调查车牌来源。如果那些被发现的车牌系伪造车牌,那就要追究伪造车牌人的责任,严重的话要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提醒驾驶员,在驾驶借来的车辆时,最好先检查一下车辆和行驶证,不要因为是向朋友借车就放下戒心,不然在遇到和邱先生一样的情况时,就“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