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吃了一顿剧毒早餐!
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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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时报消息 记者11日从四川省疾控中心了解到,10月8日发生的四川海螺沟中毒事件又有新进展,12种样品中皆检出了亚硝酸盐成分。
四川省疾控中心共对中毒事件中包括烫饭、泡菜、面条、鸡精、呕吐物等在内的12种样品,在毒鼠强、氟乙酰胺、亚硝酸铵含量等三方面的成分含量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2种样品中并未检出毒鼠强、氟乙酰胺成分,但在所有样品中皆检出了亚硝酸盐成分,其中烫饭、泡菜和面条中的含量最高。检测显示,1公斤面条含10.8克亚硝酸盐,1公斤烫饭含11.3克亚硝酸盐,1公斤泡菜含8.41克亚硝酸盐。疾控中心专家表示,2至3克的亚硝酸盐便可以令一个成年人致命,这顿早餐称得上是一顿剧毒早餐。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对亚硝酸盐的限制比较严格,对亚硝酸盐含量较高的泡菜,国家标准是每公斤不得超过20毫克。而在肉制品中的最终残留量不得超过每公斤50毫克。换而言之,这些让人中毒食品的亚硝酸盐含量已经超标至少500倍,极有可能夺人性命。
众多中毒者得知检测结果后感到十分后怕,他们回忆说,幸好吃的是早餐,吃得并不多,如果是午餐或晚餐,后果更不堪设想了。中毒者强烈呼吁四川当地警方要尽快对此事进行详尽调查,查明事件真相。
目前,在四川省泸定县人民医院住院接受治疗的42名中毒患者大多情况比较稳定,其中9名重症病人和3名危重病人都已脱离了生命危险期,生命体征平稳,部分中毒者已经可以行走。
10月8日8时许,数十名游客在食用泸定县海螺沟磨西镇一家酒店提供的早餐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其中一名女性广州游客病情严重,于送院后不久死亡。
新闻链接
“硝盐”剧毒3克可致死
亚硝酸盐,俗称“硝盐”,是一种白色不透明结晶的化工产品,形状极似食盐。
“亚硝酸盐是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的化学物质,特别是在食物中,如蔬菜、肉类等都含有一定量的亚硝酸盐。”暨南大学食品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傅亮昨日介绍说,亚硝酸盐允许用于肉及肉制品的生产加工中,不过用量是严格限制的。
一旦过量会引起急性的食物中毒,重则死亡。成人摄入3.0克即可致死。
深度分析
旅游餐混乱不堪 导游回扣是祸根
这起事件让旅游餐的安全问题进入公众视线。一位资深业内人士毫不遮掩地告诉本报记者,旅游餐市场出事是早晚的事。
曾任职于一座旅游餐饭店的职业经理人告诉记者,旅游餐市场的混乱,根源还在导游身上。目前国内导游最大的收入是游客餐饮和购物环节扣下的费用,旅行社一般会根据团费订出用餐标准,但不会告诉游客具体吃什么,有些导游就在用餐标准上做手脚。如旅行社订出20元的用餐标准,导游给到饭店15元左右,有良心的会给到18元。有的饭店,为了吸引导游,只要导游带团来吃饭,就按游客人头给导游回扣, 5元一个“人头”是行规。
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饭店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于是千方百计在用料上“省钱”,用差一点的食材、甚至用潲水油也不出奇。
该人士还告诉记者,旅行团收费档次不同,餐标也不一样。大众消费档次的餐标是20~25元/人·次。如果接待散客,人均消费价格远远高于这个价,因此受当地人青睐的酒楼一般不会做旅游餐。不景气的中低档酒楼才愿意接待这些低餐标的旅行团。不仅要给回扣,还要包导游吃饭费用,过年过节还要给导游和旅行社送礼。“旅游餐市场出事是早晚的事,此次中毒事件的发生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
对国内旅行社“食水深”,市民张雪也深有体会。张雪说,前一段时间参团到泰国旅游,团友都觉得吃得很差,似乎是隔夜的和新鲜的菜混在一起炒的,但他们发现同在一家饭店用餐的香港团吃得比较好,他们就向香港团队打听,发现他们的团费才2500元,而自己的团费是3500元。
“本来费用高,餐标也应该更高,但是却恰恰相反。”张雪抱怨说。
小贴士
食物中毒应第一时间自救
游客在出行前应进一步了解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在发生食品中毒的症状后能第一时间自救。据海螺沟管理局介绍,在出现中毒情况后,义乌一个自驾游团队的经验值得提倡。这个自驾游团队有6名游客,当6人出现不适反应后,随队医生立即让他们猛灌矿泉水,然后催吐自救。随后他们被送往医院,除一人需要输液治疗,其余5人已无需治疗。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中毒科专家伏付刚说,一旦有人出现上吐下泻、腹痛等食物中毒症状,应首先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立刻拨打120急救电话呼救。在急救车来到前,可以采取与义乌游客相同的自救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