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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公权 探索宜黄拆迁自焚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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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政府未能完成拆迁任务,反而受到巨大舆论压力,因强拆自焚而全国“闻名”,而对于钟家来讲,再回不到圆满之家了。

编者按/ 不管是对自焚伤亡的钟家,还是对手忙脚乱的宜黄县政府来说,一切都改变了。

这是一种双输的局面,宜黄政府不但未能完成拆迁任务,反而受到巨大舆论压力,因强拆自焚而全国“闻名”,而对于钟家来讲,不管事态如何发展,也再回不到圆满的13口人之家了。

“拆迁”这个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无论如何都绕不开的问题,难道就没有一种缓和的解决方式吗?也许有,但强硬的拆迁方不屑寻找,脆弱的被拆迁方无力寻找。宜黄拆迁事件是一个悲剧,我们期望类似的悲剧不再重演。我们也期望,政府真正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宜黄拆迁自焚真相

9月22日,钟如琴终于能说一些话了,妹妹钟如九告诉她今天是中秋节,但是她却听到姐姐一字一顿地对她说:“我……想……安乐死。”

今年31岁的钟如琴本来正值如花年华,但现在,她只能浑身裹满白纱,一动不动地躺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烧伤中心的病床上,忍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疼痛。母亲罗志凤躺在她旁边,同样身缠白纱,靠呼吸机维持虚弱不堪的身体。

“我们仍然感觉非常恐惧,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事,真希望中央能够派调查组来调查此事。”钟如九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

而在9月18日的时候,同样因烧伤住院、79岁的大伯叶忠诚已经离世。一个本来由13口人组成的大家庭,在2010年中秋节到来前夕,经历了一场悲惨的灾难,已经无法享受团圆的温馨快乐。

这已经是一起震惊全国的事件。9月10日,由于不满江西抚州市宜黄县政府一干人等对其自有房屋进行强拆的企图,钟如琴、罗志凤和叶忠诚把汽油浇在身上,以自焚相抗。

“揪心”的中秋

不能享受中秋团圆的还有宜黄县相关部门。

9月22日是中秋假期第一天,宜黄县委宣传部的办公室内却挤满了人,数名工作人员轮番向记者解释说明此事的来龙去脉,极力淡化此事造成的影响,更倾向于政府救治生命的决心和努力,希望尽早弥合双方之间的矛盾,解决其悬而未决的拆迁工作。

而在之前的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中的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立案调查。

“我们县委书记邱建国昨天(9月21日)已经前去吊唁死者叶忠诚,对他们一家表示诚挚慰问和中秋节日祝福,至少可以看出现在双方交流越来越好、误会越来越小。”宜黄县宣传部长雷祥根告诉记者。

自焚的钟家是一个在外人看来十分庞大而复杂的家庭,母亲罗志凤和2009年去逝的父亲钟家诚共生育了九个儿女,除去过继给别人的两个孩子(老二和老七),留在身边的有七个,四男三女,从大到小依次是钟如满、钟如奎、钟如翠、钟如琴、钟如田、钟如凤、钟如九,由于本来是九个兄弟姐妹,所以他们现在彼此的称呼还多以九兄妹来排序,钟如琴是“老五”,钟如满、钟如奎和钟如田三兄弟都已成家。

叶忠诚则是钟家诚的结义兄弟,年迈后就住在钟家,被尊为“大伯”,由钟家儿女赡养。

中秋节这一天,大哥钟如满一家三口以及钟如翠、钟如凤、钟如九等都在南昌守护着仍然没有脱离危险的母亲和钟如琴,每天能探望两次,大嫂每天四点钟起床,在宾馆做了稀饭、肉汤和参茶送去医院;钟如奎的妻子邓香英和他们四岁的儿子则留守在他们位于宜黄县凤岗镇的那栋白色小楼,一楼的厅堂已经搭起了灵堂,摆放着大伯的遗像,一台音响一遍遍播放着哀乐,门框上则张贴着一副白色对联:晴天霹雳天上掉大祸,阴曹地府阎王也流泪。6123456>>

宜黄政府未能完成拆迁任务,反而受到巨大舆论压力,因强拆自焚而全国“闻名”,而对于钟家来讲,再回不到圆满之家了。

由于一位名叫王令的北京律师愿意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所以钟如奎之前已经和弟弟钟如田远赴了北京,不过他在中秋节这一天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他放心不下妻子和几个妹妹。

9月16日下午,钟如翠和钟如九也曾试图去北京“伸冤”,但是在南昌昌北机场被宜黄县委书记带来的数十人拦住,两姐妹仓皇逃到登机口的女厕所,双方僵持良久,终被政府人员带走,又连同在南昌的其他家属,强行带回宜黄,被限制在县城的龙腾宾馆中,“当时包括县委书记邱建国等很多县里的领导都在,他们问我们有什么要求。”钟如九说,“我们就说希望能得到人身自由,以及希望能派专门的护理人员到医院。”最终抚州市一位陈姓市长到场,承诺保证他们人身自由,他们才得以连夜赶回南昌看护病人。

不过,他们发现仍然有很多的陌生面孔注意着他们,宜黄的那栋小楼周围则时常有陌生人前来,远远地观看,“他们甚至都做我母亲的工作,让她不要管我,”邓香英对记者说,“因为我母亲是临近村的妇女主任,他们能管得到她。”但为了安慰她,姐姐和舅舅还是都纷纷前来陪伴。

强拆与自焚的逻辑

钟家的三层小楼之所以要被拆迁是由于其阻碍了一个名为“新汽车站”的项目,而关于导致此次拆迁冲突的理由,钟家人和宜黄县政府提供的则是截然不同的说法。

宜黄县政府在9月12日做出的情况说明中,将自己表述的非常无辜,大意是由于钟家人不接受拆迁人宜黄县投资发展责任有限公司提出的拆迁安置方案,还提出三点“无理”要求,导致拆迁一直无法进行。“新汽车站工程也因此一拖再拖,无法正常实施,致使出现了新汽车站主体工程建成,却无出口道路及功能性建设无法进行的局面。”

情况说明中还表示:“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先后50多次与钟家三兄弟进行协商沟通调解,面对面地进行政策法规解释和思想说服,但收效甚微。”于是,在拆迁人的申请下,2009年11月19日宜黄县房管局向宜黄县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强制拆迁,随即获得同意。钟家被限令在2009年12月8日前搬离,否则将被强拆。

而9月10日的行动在“说明”中的表述是,“县相关部分工作人员再次到拆迁对象钟家进行政策法规宣传,”结果,“钟家人抵触情绪十分强烈,并将门关闭,不让工作人员进入,又故技重演,将早已准备好的汽油泼洒在二楼窗户、墙壁和自己身上。”

但就是这种“故技”导致了三人自焚的惨剧,宜黄县政府则在通告中将其大多归于当事人不小心所致。不过,这份说明在几天后就从宜黄县政府网站上被撤下,没了踪迹。

在钟家兄妹那里,冲突的原因则显示出另外一种惊心动魄的逻辑。

和所有拆迁纠纷一样,他们之所以拒绝搬迁是因为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安置方案让他们无法接受。拆迁方给钟家的安置方案有两种,一是给予钟家货币补偿414612元,装修价值及各项安置补偿费另行计算。二是在与钟家房屋相隔60米左右的同一地段进行房屋置换,同时,再为钟家在凤冈镇农科所范围内批建三户宅基地供其建房,总面积为360 平方米,并将钟家13人全部纳入低保。“这种补偿安置在宜黄尚无先例。”县政府通告中表示。

但钟如奎告诉记者,“整栋楼将近400平方米,一共才评估41万多元,算下来每平方米只有1000多元。而周围的商品房已经是每平方米2700多元,还不包括装修费用。”至于第二套方案,钟家人则认为现在那片土地还根本没有动工的迹象,不知道几年之后才能盖起来,“让我们搬出去住哪里呢?”

政府通告中表示,钟家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在自家原址自拆自建。二是如不能在原址自建,就要在规划的商业街中置换四块总计480 平方米的可做店面房的商业用地,并准许他们自建和办理好相关建设手续,其房屋价值及装修等按市场价格另行补偿。三是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必须补偿300万元作为安置费。钟家人对这三点要求均予以否认。6<<123456>>

宜黄政府未能完成拆迁任务,反而受到巨大舆论压力,因强拆自焚而全国“闻名”,而对于钟家来讲,再回不到圆满之家了。

“我们只是要求能够公平的得到和其他被拆迁户同等的待遇,并没有提出过分的要求,至于300万元补偿费的说法完全是捏造的。”钟如奎对记者说。

钟家人告诉记者,他们希望能在马路对面置换相当于现在房子所占土地面积120平方米的土地,自行建造房屋。因为他们得知,旁边同样因新汽车站项目将被拆迁的一座私人加油站所得的安置条件就是在马路对面等面积迁建。

钟家兄妹告诉记者,县政府也根本没有跟他们进行多达50多次的沟通,“从去年开始正式谈拆迁的事情,总共也就谈过五六次,”钟如翠说,“每次都是很强硬的问‘想通了没有’?‘一定要想通’等等。”

至于情况说明中称钟家“故伎重演,以浇灌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 钟如翠告诉记者,宜黄政府的说明其实是把强拆另一被拆迁对象邹国宏家小儿子浇汽油的行为安在了他们钟家身上,由此编造出他们家“还常对上门做其思想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语言污辱和人身威胁,并采取将汽油洒泼于地等方式阻挠调解工作的进行”的谎言。

“思想工作”做不通,拆迁方开始使用强硬措施。2010年4月18日,钟家的小楼被断电,全家只能靠一台父亲在世时购买的小型发电机来应付,汽油就购自旁边的加油站。

由于担心政府会对房子进行强拆,母亲罗志凤坚持每天靠发电机看新闻联播,尤其关注中央关于房屋拆迁的相关政策,“发电机很吵,看完电视头都是木的。”钟如翠说。终于有一天,他们知道了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中有这样的条文:“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钟家人曾据此要求相关部门恢复供电,但遭到拒绝。

被断电之后,一家人每天都很紧张,原本在南昌打工的几姐妹只得频繁的回家看望母亲和大伯,几个星期前,几兄妹听到那个星期二要强拆的消息,又都纷纷赶了回来,结果半个月过去了,没有动静。

因此,当9月10日,由主管城建的副县长李敏军、城建局长范建华、房管局长李小煌以及公安局长韩毛仔等领导带队,包括县城管队、消防队、公安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百十号人浩浩荡荡来到钟家楼前时,对他们来说是一次突然袭击,“之前根本没有通知我们,他们房管局都有我的电话的。”钟如奎说。

双方的对峙冲突由此开始,最终导致了三人自焚的惨剧。“他们当时强行把我们几个从楼里押出来按在地上,我母亲他们自然就急了。”钟如翠说,她还记住了副县长李敏军的话:“你今天要不拆,明天不知道怎么死的。”有几位目击者为钟家写下了政府人员试图强拆的经过,为钟家证明,并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纠纷存在已久

钟家的那座三层小楼建于1999年,当年他们购得了凤岗镇桥头村福泉岗的一块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并于当年10月10日,拿到了宜黄县土地管理局签发的三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三兄弟钟如满、钟如奎、钟如田一人一份,面积总共为124.32平方米,钟如奎名下那一份为64.32平方米。之后他们全家自行建造了这座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的三层楼房,正式的地址为凤岗镇农科所东门郊外23号。

但随着宜黄县城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建设宜黄河东岸的“河东新区”,拆迁不断进行,一个名为新汽车站的项目使得钟家楼房最终被包含在了拆迁范围之内。记者了解到,作为拆迁人的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1日,主要经营投资管理城市土地资产(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注册资本3000万元,在职员工15名,董事长余文盛。资料显示他还担任宜黄县财政局副局长,该公司也是整个河东新区开发中的拆迁主体。6<<123456>>

宜黄政府未能完成拆迁任务,反而受到巨大舆论压力,因强拆自焚而全国“闻名”,而对于钟家来讲,再回不到圆满之家了。

事实上,新汽车站项目所引发的拆迁纠纷并不止钟家一起。整个项目拆迁所涉及到的被拆迁对象可以分为5个,其中最主要的是已经被拆掉的原宜黄县轻工综合厂,占地近30亩。这也是最早发生拆迁纠纷的一块土地。

据原厂会计黄春英介绍,轻工厂原本是一家集体所有制的企业,由私人集资合伙发展而来,一直归宜黄县二轻局领导,当年向桥头大队购得一块荒山地,向县土管局申办了土地登记,并领取了房产证,厂里的几十名职工原本都住在厂区内自建的楼房里,共有13户。他们和临近的钟家算是邻居。

但2003年的时候,为了建设新汽车站项目,时任县领导通过二轻局下达了以100万元收购轻工厂16.5亩土地的指示,实现的方式是将轻工厂按照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将企业整体出售,“当时我作为财务人员都不知道,还是到轻工局办事的时候听说的。”黄春英告诉记者,“但是集体股份制企业还怎么改制?这与国家的集体经济法规严重不符,属于私卖集体企业。”消息传开,自然遭到职工们的反对。到了2004年,县领导又做主,将作价提高到160万元,征收的厂地面积则包括了全部的28.5亩。

激愤无比的轻工厂职工从此开始了长达6年的上访之路,但总是无果而终,“上级很重视,也有批文要求县政府处理此事,但当地政府就是不给解决。副县长李敏军曾说,上面是有批示,但是没有说怎么解决。”

到了2007年,包括轻工厂以及钟家小楼在内的土地被挂牌出让,以2000多万元的价格被一位福建的商人拍得。记者得到的一份当年的挂牌出让公示表显示,五家参与挂牌的企业和个人出价从2000万元到2240万元不等。

2007年12月6日,县政府对轻工厂发出限时拆迁公告,据知情者介绍,12月14日,直接出动公安、城管100多人,开着铲车将厂区推平。当时黄春英等四名职工维权代表正在北京上访。

之后,黄春英和原来的同事们被安排到了政府用水泥砖给他们建的安置房居住,“只有40平方米,哪里是人住的地方,和养猪棚没有两样,而我之前住的是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啊。”黄春英告诉记者。抗争的结果,她只得租住在一户农民家里的二层楼上,每月220元,政府只给交了一年的房租,到现在她已经欠了房主两年的租金,“政府不管了,还好房主心地善良,没有赶我走。”

但是,让人觉得诡异的是,这些均以新汽车站的名义征收拆迁的土地远远大过新汽车站本身所需的土地面积,记者在宜黄市2009年、2010年重点项目建设安排中看到,新汽车站所占土地面积仅为18亩,仅轻工厂的土地就用不完,而据说以这个项目所征收的土地却达到58亩。

现在钟家小楼斜对面的商品楼小区已经初具规模,分别叫做“世纪家园”和“盛源国际城”,价格为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其中很多是原来轻工厂所在地。

运作了8年之久的新汽车站也已经成型,主体建筑均已完工,正是因为钟家的不妥协使得其延误至今。“其实我们都不愿意当钉子户,只是希望能得到平等的对待,为什么有的被拆迁户得到的安置条件就要高的多,而我们却这么差?”黄春英说。

延伸阅读

宜黄“不孤单”

初到宜黄的人,会对其河东新区的建设感到惊异——笔直宽阔的街道、一个个正在拔地而起的现代化小区,和很多地方一样,到处是塔吊和脚手架。宜黄河静静的流淌,宜黄县名正是因它而来。

据了解,为了打造县城一江两岸的格局,2007年宜黄大规模开始了新县城的建设,先是华南虎文化广场的建成和县政府整体搬迁至此,然后就正式启动了周边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麻烦不断的新汽车站项目。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在宜黄有着极为显性的表现,随着县城范围的扩大,不断有城市周边的土地被征收,众多原来村民的耕地和宅基地均被征收拆迁,变身市民。6<<123456>>

宜黄政府未能完成拆迁任务,反而受到巨大舆论压力,因强拆自焚而全国“闻名”,而对于钟家来讲,再回不到圆满之家了。

宜黄式拆迁样本

钟家的自焚事件自然已经成了宜黄当地人人议论的焦点,其他众多已经因县城的发展被拆迁的人们从中寻找到极大的共鸣,他们不断找到前来采访的媒体记者,希望能够诉说心中的不平和愤懑,盼望着自己的不幸遭遇得到关注和改善。

李福田(化名)原为桥头村五组的村民,他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的房子是去年农历6月被拆的,“现在回龙巷还剩一户没拆。”他们原来的房子所在地,位于当地一座带有标志性的“卓望塔”下面,现在那里正在建一个名为“二黄阁”的所在,“听说是要作为旅游景点。”

不光宅基地,他原来承包的不到一亩的土地也被征收了,“作价2.6万元每亩,但政府转手卖出去就是七八十万元一亩,这怎么能合理呢?”

记者了解到,宜黄耕地资源本就稀少,农民户均耕地大多只有一亩左右,不过据村民介绍,宜黄河东岸那些耕地大都属于一级良田,其中桥头村一组和五组原来被设为县城的蔬菜基地,主要供应县城用菜。“以前我们都种菜,主要是白菜、苦瓜、冬瓜、空心菜之类。”李福田说。

但随着河东新区的建设,包括桥头村、河东村在内的土地均被陆续征用,“少说也有上千亩。”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桥头村一组、五组的土地就在其中。以前年景好的话,李福田种菜一年能有一万来元的收入,而没了耕地,现在他只能靠打零工过活,这也是其他失地农民的境遇。

连带的结果是,失去了自己的蔬菜基地,县城的菜价这几年也猛涨了起来。

村民们告诉记者,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政府所采取的强制手段花样繁多。“如果子女在县城有工作,他们会先打发回家,什么时候在协议上签了字什么时候再回去上班;如果你是卖豆芽菜的,他们则会以你所卖豆芽有毒为名禁止售卖,同样是直到签字同意为止。”一位村民向记者举例说。

拆迁之后,为了安置这些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县政府划出了一片耕地供他们进行安置房建设,统一设计了楼房样式和标准。但是让村民们恼火的是,其规划的每排楼房之间的距离只有6米,空间逼仄,和那些现代化的商品楼小区可谓天壤之别。

更要命的是,这块安置地居然连下水道、供电线路等基础设施都没有建,“这怎么住人啊?”

无奈村民们只得自行私拉电线,供电局显得还算“仁慈”,提供了一条电线供大家自行解决。“供电局说,要想有独立的变压器和供电线路,每户需要再交4000元,可当初的协议里已经包括了电路的钱啊。”一位村民说。

记者在安置区看到,狭窄的巷道里到处是垃圾堆和污水坑,私拉的电线像蜘蛛网一样密布房前屋后,前不久一位村民家里就因电路失火,幸亏邻居及时发现才未酿成大祸。

土地中的罪恶

宜黄的做法并非孤例,尽管有国家的《物权法》、以及中央不断下达的相关规范性政策,但类似的地方政府强行征地拆迁的情况在全国各地比比皆是,这也是不断有被拆迁者只能以自我毁灭为代价换取些许希冀的原因所在。

相对于大中城市的房屋拆迁,随着城镇化的如火如荼,中国基层小城市因征用耕地和集体土地而正在导致越来越多的冲突和矛盾,其中的畸形在于,基层政府往往通过各种手段将拆迁征收来的土地进行商业开发以牟利。

2010年6月,记者曾到山东新泰市采访,作为全国百强县的新泰市的城市建设同样走在了大多数县级城市的前列。据当地人介绍,新泰市周边原来都是河滩地,几十年来都是农用地的性质,由当地的农民开垦种植,不过随着新泰市市区的扩大,城郊的农民大多变成了市民,而土地却还是集体所有的性质,他们大多用来种植树木和开设农家乐餐厅。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火爆,他们都面临着被征用拆迁的命运。

当地一位老板的农家乐餐厅就被以非法建筑的名义强拆了,他告诉记者,他所在的青云街道新甫社区领导把原来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开发权都给了自己亲戚开办的房地产公司,强迫他们签订了同意拆迁的协议书,开来推土机把他们的房子给推平了。6<<123456>>

宜黄政府未能完成拆迁任务,反而受到巨大舆论压力,因强拆自焚而全国“闻名”,而对于钟家来讲,再回不到圆满之家了。

记者在当地国土局了解到,那块土地的确还没有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山东省的规定,这样一块超过200亩规模的农村集体土地要进行开发,至少要上报省级国土部门审批,但房地产公司和村委会只能拿出新泰市以“旧城改造”名义签发的同意文件。

而有村民则告诉记者,那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板是支书情妇的弟弟,这样复杂的关系让人感到吃惊,自私、贪婪、家族裙带利益至上就这样无比顽强和集中的生长着,借由城市化的契机,成为一颗颗社会毒瘤。

而要消除这样的毒瘤,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勇提出的解决之道是:

第一,让利于民,普惠于民。从巨额的土地出让金中分出一小杯羹,提高补偿标准,以市场价格对失地农民、城市拆迁户以及利益相关者进行补偿,以缓解矛盾。第二,尽快弥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立法空白。城市旧城改造的高潮渐进尾声,城市正快速向村郊扩张,在这一意义上,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立法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制定更为紧迫。第三,遏制地方政府的“拆迁上瘾症”,扭转地方政府主导的以城市改造和扩张为核心的粗犷的经济发展模式。

抚州“拆迁自焚”事件回放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强拆引发自焚事件。

9月12日,宜黄县在其官方的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出《关于"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洒汽油不慎烧伤"的事实情况》一文进行官方回应,称并非自焚,钟家以浇灌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却不慎误烧伤自家3人。

9月16日,钟家九妹钟如九和她的四姐钟如翠准备赴京反映情况,在南昌昌北机场遭到县委书记邱建国率官员40余人围截。

9月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免职、立案调查。

9月18日凌晨1时左右,79岁的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9月19日,钟家家属正式委托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三名律师,代理钟家房屋拆迁相关的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

9月20日抚州市委、市政府传给新华社一份“宜黄县‘9·10’拆迁事件情况”。这份“最新回应”与此前宜黄县撤下的“回应”并未有实质变化,在几个关键争议上,仍与拆迁户陈述有较大出入。

观点

没有参与就没有权利

“拆迁”也好,“征收”也好,最终都是要把房子拆掉,这已经是整个博弈环节的末端,此时普通公民已经处于弱势。

实际上,公民与政府的矛盾、与开发商的矛盾已经在城市规划、选择开发商的阶段埋下了。一个地方是不是适合建设商业中心、修建马路,很少有公众的参与讨论,那些与这些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人们也是缺席者,这种情况下,谁会为他们说话?只有各方利益都参与进来,才能拿出最合理最优化的方案,如果大多数人不同意,或者损害了多数人的利益,就应该缓行或者不行。

第二个环节,在规划确定之后,选择什么样的开发商,公民与商业的博弈才真正开始,补偿标准,安置方案,都在此时确定,如果达不成协议,政府应该重新选择开发商,而不是帮助开发商搞强制拆迁。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城市经济研究室主任 刘治彦

在中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在使用时间内,城市居民享有房屋的产权,同样也拥有相应的议价权。

政府作为规划的操刀者,最终的目的是要实现商业开发,因此,当执行方与被拆迁方发生冲突时,开发商与政府实际上是站在一边的,此时被拆迁者就完全处于弱势。

在国外,城市的规划由政府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操作,然后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中国也有这样的环节,但不同的是,人家的评审委员会组成是多元化的,尤其包括当地的利益相关者。另外规划完成后还会公示,公示期间会让更多的人参与,收集意见之后再评定,经过反复几次之后,再通过立法的方式确定下来。6<<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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