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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或成高房价幕后推手

中国联合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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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BN记者 陈文喜 北京报道

房地产价格依然高位运行而没有下跌迹象,紧缩政策的效果仍远未达到普通百姓的期望。不过,政府打压投机住房的决心是坚定的。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北省地税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从2010年8月1日起,河北省居民在进行房屋转让时个人所得税“对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的,一律按3%的征收率进行定率征收。对于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前,通过福利分房取得的住房,在进行转让时,必须提供房屋原始凭证,一律不得定率征收。 ”

此政策的出台,被业界视为遏制炒房行为的又一记重拳。中国住宅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政策出台正是为了制止投机性买卖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积极的。不过,对能否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还有待时间的考验。

最严厉已执行城市定率提20倍

“影响太大了,别说交易量下降多少,现在房改房几乎都‘零成交’了”,采访中,沧州一家中介公司的经营者无奈地告诉媒体。据了解该市是从8月8日将个税定率从1%上涨到3%的,按照沧州的房价参照,根据新政“通过福利分房取得的住房,在进行转让时,必须提供房屋原始凭证,一律不得定率征收”,一套房下来,光个税就要缴纳四五万元,这直接将房改房逼近零成交的窘境。

而廊坊、邯郸、衡水、邢台则都已在8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上述新政。秦皇岛和保定分别于8月4日和8月的第二周开始执行上述新政。

而个税更为惊人的情况是,房改房不能提供完整资料的,根据秦皇岛一家中介公司的介绍,这种情况只能按照成交额的20%征收。比如一套房子40万元成交的话,个税就要交8万元,而此前按定率1%收的话,只有0.4万元,两者相差20倍之多。

在这种新政的影响下,邯郸的中介公司明确向媒体表示,“房改房目前在销售中也不作为主推,并且五年以内的新房由于有营业税,也不作为主推”。

同时,由于个税负担的增加,不少急于出手的房主,开始主动在房屋总价的基础上有所让价,“因为个税转移到了买家身上,卖家适当让价,为的是双方平摊这部分负担”。

变相推高房价

由上不难发现,由于在二手房交易个税上,如果不能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就会产生高额的个税。由于买卖均等,双方都会为此承担相应的费用。毋庸置疑,此举让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无形的推高了当地的二手房交易成本。那么,这不是与新政出台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王珏林表示:“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中出现了普通住宅供给不足,住宅价格上升过快,商业性购买多于消费性购买,已购住宅空置率相对较高等一些问题。新政加大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控力度,目前,政策的效果已初步显现。新政对投机性购房的打击力度也是对投机者的警示。”

事实上,新政的出台打击了投机者,也打击了非投机者。“我买的是我姑姑的房改房,最近想过户,没想到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现在个税得按差额的20%征收。这样我个税就得交8万元,原来按1%,才交1000元。”个税新政的实施让李女士非常懊悔,没有早点办理房产过户。“反正是自己的亲戚,我想等等再过户,毕竟现在税费太高了。”李女士说。

据房产中介人士透露,税费上调后,一些正在办理手续的房改房买主取消了交易,不买了。一位中介人士介绍,“个税上调后,房改房交易量锐减了三四成。”

不过,正大中介的人士也表示,现在房改房在二手房交易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少,而且大多数房改房都是房龄十年以上的老房子,且部分仍可按照唯一一套住房进行免税,因此真正被个税新规捆住的房源并没有预料中那样多。

“个税”增加市场更多不确定

财政部科研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刚认为,我国房价持续攀升的一个原因是房地产投机行为难以抑制,“个税不易转嫁,不会影响房价,并可以切实调节卖房者的收益,对投机行为的抑制作用要好于营业税。”

社科院财贸所副研究员杨志勇则认为,是否对房价产生影响还要等到政策实施之后进一步观察。如果政策实施使得投机需求下降的话,对控制房地产价格有正面影响;但如果投机者预测到房价仍然会上涨的话,可能对“并不很高”的二手房交易个税也就“不以为然”了。如果二手房需求旺盛,卖方就会比较容易地通过与买方缔结“桌下协议”把税款部分或者全部转嫁出去;反之,要是卖方有较多“存货待出”,二手房交易税会更多地由卖方承担,从而显著降低投机收益———这也许是政策制定者所希望看到的。

杨志勇说,开征二手房交易税还可能使得“肥水”流向一手房市场,“既然二手房市场交易成本提高了,那么投机资金也许会更偏好一手房市场”。

“政策出台后,不同户型的交易品种也会有不同的反应”,王珏林指出,现在二手房市场上,小户型是比较“稀缺”的,小户型住房二手房个税更容易转嫁给买方,可能导致交易价格进一步“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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