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限建区实行有限开发
商务微新闻
针对市政协委员张清晏提出的《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留好空间,昆明应规划建设“不开发区”》提案,市规划局表示,根据《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昆明市域面积21011平方公里,含五区八县一市。城市规划区总面积406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面积为1722平方公里,规划区面积占市域面积的19.3%。在规划中明确了城市开发建设分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三部分。
据了解,限制建设区包括风景区、森林公园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控制区、一般水域,一般农业生产用地、城市隔离带、重要绿色生态廊道、主要泄洪通道等具有一定生态效能的非建设用地,其可作为城市的生态缓冲区,也是城市有限制的城市开发区。
相关人士介绍,城市有限制的城市开发区主要分布在适建区周围的丘陵地带。包括西部的西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除外),北部的长虫山、松华坝水库下游的金汁河与盘龙江之间的地带,东部世博园——金殿风景名胜区——呼马山的山林延绵区,西北部除山林绿化区之外的区域;沿滇池东岸南绕城线与环湖湿地之间约2公里宽的地带;呈贡新区、晋宁新城的西部环湖湿地与适建区之间的地带,东部和南部的丘陵地带;空港经济区规划范围内西部及西北部的丘陵地带;海口组团、昆阳组团的东部环湖湿地与适建区之间的地带,西部和南部的丘陵地带。在该区内的所有建设必须进行环境评价,首先做好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有限制的开发。 (张丽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