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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心的房子:一个购房指标引发的血案

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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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千万间,但天下寒士却掏不起钱,只能眼睁睁看着房价年年上涨。于是乎,围绕着买房卖房,每天上演着形形色色的故事,也引发了形形色色的矛盾和纠纷,有的甚至上升为刑事案件。

宋某位于郑州市航海南路2号院的家

购房指标引发血案

郑州市民杨有谋,系某公司工人。2007年,杨有谋所在公司集资建房,给了他一个购房指标。这本是一件好事,可谁能想到,正是这个购房指标到最后竟酿成一场血案。

房子卖出却反悔

2007年,杨有谋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宋某,得知宋某急于购房,想着自己已经有房了,杨有谋就将自己的购房指标转让给了宋某。按照事先的约定,宋某给付杨有谋2.1万元转让费。房子盖好后,宋某一家人高高兴兴地搬进位于二七区航海南路的新居。

谁知后来房价上涨,杨有谋打起了小算盘,对自己之前卖房的行为大感后悔。“利”字当头,杨有谋也顾不得面子,多次找宋某商量,称自己老父亲来了没地方住,想要回房子,均被宋某一家拒绝。后来,杨有谋仗着自己是本地人,索性耍赖,三天两头去宋某家里闹,让宋某一家不得安宁。宋某不堪其扰,但碍于朋友的面子,就跟杨有谋达成协议:杨有谋给宋某3万元转让费,宋某于2009年11月搬走。其间,宋某支付给杨有谋每月200元房租,每个季度的首月25号交钱。

之后半年多的时间里,宋某按期支付杨有谋房租,两家也一直相安无事。

2009年初,全国房价普遍上涨,郑州房价也是水涨船高。杨有谋的房子因为地理位置优越,价格更是“噌噌”地往上蹿。杨有谋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害怕宋某“见利忘义”,担心“煮熟的鸭子飞了”,就又使用以前的老套路:三天两头去宋某家里闹,要求宋某提前交房子。宋某本有心交房子,却因为新买的房子还没装修好,一时又找不到房子居住,再加上合同还没到期,杨有谋又一而再,再而三地无理取闹,宋某一家人也是窝了一肚子的气。宋某的妻子阮某更是坚称一定要履行完合同,坚决不同意提前交房子。

借酒劲到买主家砍人

2009年7月3日22时左右,宋某一家人正准备睡觉时,外面响起了敲门声。阮某一开门,杨有谋便闯进屋里大吵大嚷。阮某看到他喝多了,就问他深更半夜的来干什么。杨有谋靠在沙发上,嚷着:“还是那事,今天不解决就不走了。”这时,阮某的女儿不堪其扰,就拿着手机从房间里出来,警告杨有谋,如果其再不离开就报警。杨有谋依然大吵大闹,并乱动屋里东西。宋某怕事情闹大,就将女儿拉回屋里,并劝杨有谋:“你今天喝醉了,我们明天再谈这事吧!”杨有谋仍坐在沙发上不起来。看到他这个样子,宋某夫妇也丧失了耐心,索性不再理会杨有谋,关上房门,回卧室睡觉了。

杨有谋看到宋某夫妇如此怠慢自己,就想给宋某夫妇一点颜色看看。他走进宋某家的厨房,看到菜板上有一把长约30厘米、宽约10厘米的菜刀,就拿起来放到身后。接着,又去敲卧室的门,装做很真诚的样子说:宋师傅,你出来,咱们好商好量。宋某闻此,以为杨有谋酒醒了,就开了门。哪知杨有谋拿起刀就朝宋某头上砍去,宋某猝不及防,头上挨了数刀。听到外面的打斗声,阮某急忙从卧室出来,将他俩推开。疯狂的杨有谋又将刀挥向阮某,嘴里还说着,“我不打算活了,我砍你姑娘去”。宋某夫妇拼命抱住杨有谋的裤腿,阮某大呼女儿报警。宋某女儿刚想去拉,却被母亲呵斥住,机智的宋女马上明白了母亲的意思,躲进厨房将门反锁,并用手机报警。

赤身潜逃半月后自首

看到宋某夫妇浑身是血已经不能动弹,杨有谋顿时慌了手脚,急忙夺门而逃。在下楼的过程中,杨有谋注意到自己身上沾满了血迹,他担心引人注意,就脱个精光,用衣服把自己身上的血迹擦干净,之后将血衣和凶器扔到楼道里,赤身逃跑了。

据目击者称:7月3日晚10时左右,听见宋某家传来“哎哟哎哟”的声音,大约过了几分钟,听见2单元楼梯处有一个男人的声音,问外边有没有人。然后就看到一个男子从2单元门洞里面出来,全身赤裸裸的,没有穿任何衣服,脸对着墙,沿着墙边向西走了。

经鉴定,被害人宋某头部外伤致颅骨骨折及硬脑膜破裂,其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被害人阮某头部创口累计长度达35.2厘米,其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潜逃近半月后,2009年7月16日下午,心力交瘁的杨有谋选择了到河南省灵宝市公安局金城派出所投案自首。

2009年12月1日,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杨有谋提起公诉。但念及被告人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系犯罪未遂,故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今年1月11日,二七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有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杨有谋赔偿宋某夫妇医疗费等共计17万余元。

低价“卖房”,结果把自己弄进监狱了。

低价卖房原来是诱饵

“想不想买房,我认识区里的领导,能搞到住房指标,保你用很低廉的价格就能在优质地段买到房子”。在如今的高房价形势下,相信这样的话会让很多人心动,甚至跃跃欲试。河南省睢县刘某夫妇就因为轻信这样的话,将辛辛苦苦攒了多年的25万余元购房款送进了骗子的腰包。

骗子自称发改委干部

2007年2月,当时还在做保险业务的刘某在一次推销保险时认识了张尽同。第一次见面,张尽同就拍着胸脯说自己是河南省经济发展改革委员会干部,有很多关系,有什么困难尽管开口,没有他办不成的事。刘某尽管觉得张尽同说得有些夸张,却也为认识一个“干部”感到高兴,双方互留了电话号码,之后两人断断续续有过几次电话联系。后来刘某还将自己丈夫汤某介绍给张尽同,三人偶尔一起出去吃饭,成为朋友。

2007年10月,张尽同把刘某约出来吃饭。在交谈中,张尽同问刘某的住址,刘某如实回答,张尽同又问刘某现在住的房子是不是自己的,刘某说不是。一提到房子,刘某便打开了话匣,给张尽同大倒苦水:称自己夫妇在郑州打拼多年,一直没有自己的家,每次想买房子,都因为高房价望而却步。这时,老辣的张尽同看“火候”已到,就不无遗憾地说自己刚卖了一套房子,早知道这样就卖给刘某了,不过随后张尽同夸下海口,说自己认识一个房地产开发老总,朋友一场,保证能以每平方米2000元(市场均价3300元)的价格给刘某弄一套房子。

购房者被骗25万元

2008年4月25日,张尽同给刘某打电话,称自己堂哥是某村大队书记,其所在村庄改造,可以以每平米2100元的价格弄来一套房子,让刘某准备5000元购房款先报个名字。刘某没有多想,当晚便将现金送到张尽同家中。后来,刘某觉得房子的位置不好,就跟张尽同说不要了。张尽同“大度”地说没有关系,并保证一定给刘某找一套满意的房子。刘某夫妇考虑到以后可能找张尽同办事,就没要回5000元预交费。

2009年6月,张尽同在酒桌上认识了某区委机关领导刘主任,酒足饭饱之际,刘主任说单位在某区购了一批房子,比较便宜,如果单位有人不要,可以给张尽同弄一套。张尽同心想机会来了,就马上打电话给刘某,称升龙国际中心有一套房子,是区委领导刘主任让给他的,3000元一平米,让刘某尽快准备2.5万元购房预付款。能在这样繁华的地段买这么便宜的房子,刘某夫妇十分高兴,连连答应。当晚,刘某夫妇给张尽同送去2.5万元现金,也没有要求张尽同打收据。

2009年9月3日,张尽同给刘某打电话,称刘主任嫌3万元钱太少,让刘某再准备1万元,一块儿给刘主任送去。

2009年9月13日,张尽同称要办房产证明,让刘某准备7900元房契税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009年10月15日,张尽同给刘某打电话,说开发商没钱了,刘主任让其交3万元。

2009年11月5日,张尽同给刘某打电话,说再交14万元就够了,统一交齐房款,统一交钥匙。

为了稳住刘某夫妇,让其尽快将14万元交齐,张尽同答应让刘某夫妇看一下房子。2009年11月3日,张尽同给刘某打电话,约其去升龙国际某区1106房间看房子。等刘某夫妇到后,1106房间房门没开,张尽同就领着刘某夫妇到对应的楼看了一下房子的格局,并称区委找开发商要了40套房子,刘某夫妇买的这套房子实际上是以区长的名义要的,由区委办公室主任刘其明(实际上没有这个人)负责销售和办理房本。

2009年11月7日,刘某夫妇拿着东拼西借凑来的14万元,找到张尽同。张尽同拿着其跟刘其明签订的购房协议(系伪造的),称只要刘某把剩下的钱交齐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了,过几天就可以领钥匙了。然后几人就去了附近的一家复印店,张尽同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合同文本复印后,双方签字并按了手印。合同签订后,刘某要走了合同文本原件。刘某提出要房地产开发商的账户,自己转账。张尽同故作生气地说刘某不相信他,自己枉费那么多劲替她跑房子。刘某迟疑了一下,但又想之前给了张尽同那么多钱,要骗早骗了,就把存有14万元钱的银行卡交给了张尽同。

干部原来是无业人员

纸终究包不住火,刘某夫妇交完14万元购房款后一直催促张尽同交钥匙。刚开始张尽同还以各种借口拖延,到了后来,张尽同就向刘某夫妇交代了实情,并承诺愿意退钱,刘某夫妇同意了。2010年1月底,在刘某夫妇的多次催促下,张尽同将自己的房子抵押贷了9万元,还给了刘某夫妇。后来,刘某夫妇再给张尽同打电话,张尽同要么不接,要么关机。这时,刘某夫妇才恍然醒悟过来,连忙到升龙国际中心售楼部核实,原来张尽同在升龙国际根本就没有房产,区委办公室也没有刘其明这个人,刘某夫妇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2010年5月26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尽同涉嫌合同诈骗一案,当天,根据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将居住在郑州市岗杜街家中的犯罪嫌疑人张尽同抓获。

据张尽同交代,他曾经多次给刘主任送钱,让其帮忙找一套房子,但都被刘主任拒绝了。后来,张尽同看到房子确实弄不来了,想着反正钱也收了,就干脆把钱留着自己花。在给刘某夫妇签完购房合同的当天,就用刘某的银行卡刷卡买了一辆别克凯越轿车,将刘某提供的购房款14万元全部挥霍掉。刘其明这个人是自己瞎编的,因为自己不知道刘主任的名字,刘主任也不帮自己办事,就随便瞎编了一个名字,唬住刘某。

据调查,张尽同系郑州市人,高中文化,无业。张尽同共诈骗刘某夫妇23.29万元,事后还给刘某夫妇9万元,至今还欠刘某夫妇14.29万元未还。今年7月17日,二七区检察院依法对张尽同提起公诉。(张浩 王可寒 冯渊博)

都是房价惹的祸?

大京城有位刘女士,房有多套,车有几辆,人既靓丽又猴精,吃嘛嘛香,沾谁谁死。可是,这姐姐她放着好日子不过,走进法庭,告状去了。

为嘛?原来呀,这位姐姐她六年前把家里的一套经济适用房给卖了。因为那房,又小又偏,她用不着,也租不出个好价钱。为了省心,她在2004年把房子卖给了余先生,俩人还正儿八经地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子总价50万元,余先生先付了25万元,其余款项按十年银行贷款利率,按月向刘女士交纳数千元,双方约定,办理过户时,一次性交清剩余款项。

合同签订后,余先生倒也守约,按月支付余款。转眼六年过去,因近年来收入增加,余先生加大了付款力度,眼看着他就从房奴变房主了,他憧憬着美好的日子,笑容在脸上,小曲儿在口上,整天美不滋滋儿的。

老话说得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凡事别得意忘形,要不你后边就会出现一个凶猛的黄雀。就在老余做着春秋大梦的时候,他没有想到,他成了被告了!

一看,告他的是老房东、大款刘姐。刘姐没见着,见着了刘姐大腹便便的律师。律师摆出诉状,说,你懂不懂?国家有政策规定,经适房未满五年不得交易。刘姐在把房子卖给你老余时,房子还是新的,你们签订的合同违反了国家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我们会让法院确认,你那个购房合同无效!

刘姐倒挺大度,说她愿意退回房款,多补点儿也成。

余先生走在大街上,眼睛里直冒火,不服。他沿大街逢熟人就诉说:啥违背政策不违背政策的?都是房价上涨惹的祸!你想啊,这房当时卖了50万,现在能卖200万,刘姐她后悔了!但当时签这合同,她卖俺买,双方你情我愿,是真实意思表示。走遍天底下,老百姓这种买卖,落地算数,哪有几年后翻出陈年烂谷子的事儿来找后账的?法律么,总要尊重契约尊重合同尊重真实吧?法律总要以诚实守信为基础吧?总要保护诚实守信的人吧?

这合同一不算,就退俺房款?双倍返还都不中!买房的时候,50万还能在周边买套房,现在俺还能买个厕所不?

再说了,这是啥政策,犯了它合同就得无效?俺又没犯法!走到天边俺也不服!要说违背政策,也是俺双方都违背了。刘姐她又不是傻子,她卖房时不知道国家有这政策?俺穷,急着找个窝儿,慌不择道;她懂政策,还卖,她心里净盘算着挣钱了,她在乎政策吗?她自己故意违背政策,现在反悔了,挨刀的却是俺!这是哪门子政策,就只保护卖房的不保护俺买房的?

敢情是,她有房住,犯了政策,还能捞一笔;俺没房住,还得把俺赶到大街上去,就因为不合这么一个政策?

余先生叨叨,没啥用。律师上庭,言之凿凿:根据北京市建委会同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六年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能上市交易,确需上市交易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本案涉及到的争议房产未满五年,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律师还没说完呢,旁听席乱了,原来是老余的妻子昏倒了……(老土)

为套房子内幕 身遭中介强暴

小丽今年27岁,在云南昆明从事翻译工作,8月1日,其和男友到中介公司看房时认识了中介曹某(23岁),并互相留了电话。8月11日晚6时50分,曹某在家给自己的每一个客户都打了电话,“主要是谈房子的事”,后来就打了小丽的电话,“聊了50多分钟吧,聊了很多,主要还是工作。”“吃饭了吗?”挂电话前,小丽问曹某。“还没呢,心情不好。”曹某回应。于是,“她(小丽)让我去她家,给我煮面吃。”1小时后,曹某来到小丽住处,“吃完面后,我们看电视、聊天,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在。”

晚上11时,将曹某送至车站后小丽便往家走,曹某远远地跟着,小丽没有察觉。走到昆明指挥学院旁的一个小花园时,她才注意到了曹某,可为时已晚。在小花园草坪的斜坡上,曹某对小丽实施了强暴行为。据民警调查,小丽对曹某并无好感,“小丽请他吃面,送他去车站,只是想搞好关系,想以后能从曹某处随时得到关于房子的一手消息”。而曹某对小丽也没有好感,“我有女朋友的,就是当时一时冲动”,在去小丽家之前,曹某曾在家和朋友喝了点酒。事发4个小时后,金沙派出所民警在交三桥伍家庄村口将嫌疑人曹某抓获。摘自8月25日《云南信息报》

就是为了得到一点信息,小丽付出了惨痛代价。信息者,在这里就是消息也。这可能是大道消息,也可能是小道消息。对于这种消息我是熟悉的。小时候,妈妈去菜场买便宜带鱼要靠消息;长大点,是上高中还是上职业学校靠消息;成年了,买股票买哪种也要靠消息;中年了,吃什么可以长寿还要靠消息。掌握了消息的人,就会一脸的神秘,一心的舒坦,一身的满足。因为消息就是生产力,消息即便不能让你赚钱,它也能让你省钱。

消息、资源、关系。这些冠冕字眼的背后,却是一种规则,一种潜在的规则。这种规则可以让你花小钱赚大钱,甚至不花钱赚大钱(如做房地产)。如果能便宜时买房,昂贵时卖房,轻松地做个百万、千万富翁,谁会不愿意呢?当然你要消息灵通才好。而这种消息绝不是一个吃你煮面的中介所能知道的。房子涨不涨,我已经不关心了,我现在关心的是葱姜蒜;房子跌不跌,我也不关心了,我现在关心的是存折上缩水的钱。房子本来是用来住的,却被投机了;姜蒜是用来吃的,也被投机了。下一步,你们投机什么?这是我关心的信息。(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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