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块并大块 多块变一块 ——虞城县土地流转在试点中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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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虞城县土地流转形成的蔬菜基地里,农民高兴地收获蔬菜。
“土地小块并大块,俺致富的希望也由小变大了!”虞城县城郊乡农民李淑珍以虞城县科旺食品有限公司为依托,成立了虞城县都市农业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运作模式,发展一年四熟套种栽培技术和建立甜玉米生产基地,目前已流转承包土地2800 亩,推广复种面积4600亩。
如同农民李淑珍一样,截至目前,虞城县已发展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7户、5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19户、1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71户。
8月3日上午,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现场会议在虞城县召开。会议介绍了虞城县采取的“小块并大块、多块变一块”的土地流转经验并将这一经验向全市推广。
试点
有条不紊启动 扎扎实实推进
土地流转“小块并大块、多块变一块”工作,是今年全市农村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虞城县作为全市的试点县,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来抓,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做。为了认真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县委书记张新亲自带领党政考察团一行50多人,于4月22日至27日赴山东单县、商河、章丘、胶州、罗庄和江苏沭阳两省六县考察学习。
根据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的要求,虞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6月13日开始,抽调精干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行动,帮助试点村开展工作。该县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组、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制订了《虞城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小块并大块)试点实施方案》,各乡镇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村委会设立了信息员,完善了县、乡、村土地流转三级服务网络。推荐选举出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成立了土地流转、地块合并工作组和监督组,为试点村土地安全合并、平稳流转提供了组织保障。
通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全县4个试点村(店集乡李楼村、芒种桥乡大李庄村、稍岗乡新建村、李老家乡田庄村),共涉及到19个自然村45个村民组,累计互换耕地2020户,流转合并地块8632亩,带动百亩以上流转大户15户,圆满完成了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这次工作的开展,从推进4个试点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入手,遵照民意,合并地块,有效地促进了土地向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探索出了一条土地流转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引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新路子,为进一步加快全县土地流转探索出了很好的模式,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也为进一步加快全县现代农业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运作
小块并大块 多块变一块
把握政策法规,解决流转农户的后顾之忧。依照国家法规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进行土地流转。该县4个试点村过去地块普遍存在零星分散的现象,少数不愿种田或种田怕麻烦的村民在耕地里栽树,影响到相邻村民无法耕种,使很多基本农田遭到破坏,流转给别的村民也无法耕种。针对这种情况,根据省政府《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该县依法将基本农田里的树木全部清除,从而解除了流转农户的后顾之忧。
在试点工作的前期,要求各村着重抓好宣传发动,组织村组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分别入户谈心,吃透情况,找准关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深入细致地宣传土地流转、地块合并的前景和好处,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在工作开展程序方面,该县认真采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可能触及到的矛盾进行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切实调动农民流转土地积极性。在依据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两不变”原则,即“保留原有分地人口不变原则,保留原有耕地面积不变原则”。针对村民占耕地建房、土地流转后机井和坟头占地、浇地垄沟等疑难问题,通过这次土地流转,进行了妥善解决,维护了绝大多数村民的切身利益。
摸清耕地,签订合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手续。该县由村组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共同参与,依照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村耕地进行逐户丈量、摸清情况、张榜公示、统一规划,然后按照土地流转、地块合并的法定程序,签订书面流转合同、鉴证流转合同、办理流转登记、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最后完成了试点村土地的集体统一流转。
成效
做大土地文章 放大农民希望
方便群众的农业生产,提高了农业机械化程度。通过4个村土地流转、地块合并的试点工作,农户由过去的一家五六块甚至七八块地,变成现在的一大块地,使多年分散、零星的耕地集中在一起,更加有利于农民机械化耕种、机械化收获,方便了群众,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全县现代农业的健康发展。
推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了科学种田的综合能力。村民中有一部分长年外出务工、老弱病残人员,他们大都不愿或没有能力种地,通过这次土地流转,将他们的耕地集中在一起,以每年每亩400—600元左右的价格流转给种养大户,发展规模种植、养殖,从而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科学生产水平。
耕地得到了充分利用,农民得到了经济实惠。4个试点村累计整合出新的耕地615亩,按正常年份、普通作物种植计算,仅此一项,4个试点村每年将增加大约73.8万元的经济效益,使村民人均增收105 元。
促进农民分工分业,提高了人均收入水平。试点村的土地流转、地块合并,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促进了农民分工分业和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截至目前,4个试点村外出打工、自主经商、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人员已经由土地流转前的1950人迅速发展到现在的2400多人。
村民吃了“定心丸”,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试点村通过合理的签印、经营权证书的发放,确定了村民对土地的经营权,群众对土地依法承包、依法经营,有权出租、转包、转让、入股等,给村民吃了“定心丸”,真正使群众种田更上心、投资更放心、创业更安心。
带动特色产业的发展,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土地流转,村民的土地相对集中,有利于经营者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特色产业,目前,随着辐射带动作用的增强,店集乡李楼村的礼品西瓜和李老家乡田庄村的大棚蔬菜发展加快,已经成立了“李楼村礼品西瓜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虞城县兴农农业技术发展专业合作社”,正在筹备建立“李楼村礼品西瓜种植基地”和“田庄村大棚蔬菜种植基地”,通过示范带动,加快了虞城县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培植了一批土地流转大户,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截至目前,全县已发展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7户、5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19户、10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71户。
在谈到以后土地流转、地块合并工作的打算时,虞城县县长何振岭介绍了“三个结合”:一是把土地流转、地块合并工作与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有效转移相结合;二是把土地流转、地块合并工作与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三是把土地流转、地块合并工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土地的规模经营相结合。给有经济头脑的种养大户提供有利的条件和平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树立好的典型,带动土地的规模经营,在给群众带来更大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高效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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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的四对关系
随着各地进入流转的承包农户增多、流转形式多样、规模经营的主体日益多元化,流转利益关系也比较复杂,迫切需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确保流转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农业部经管司负责人认为,在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这样几对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前提和制度保障。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才有可能充分行使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利,从根本上消除流转的后顾之忧。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发展现代农业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发展规模经营的一个途径,但绝不是唯一途径。在我国人多地少、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基本国情下,将农户组织起来,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特别是发展专业合作,提高组织化程度,更为现实。发展规模经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一讲规模经营就只讲土地集中经营,更不能脱离实际盲目追求规模经营的速度和规模,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是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农民是流转主体,土地是否流转和以什么方式流转,都应尊重农民的意愿,由农民自己做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流转。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也是市场的监管者。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顺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引导而不干预,服务而不包办,放活而不放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国家、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三者的利益关系,统筹协调国家粮食安全利益、承包者权益、经营者收益,在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改变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发展现代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