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公平国人的千年夙愿
法治周末
从民间到高层,如今,收入分配越来越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
在致力于缩小贫富差距之时,回顾历史,或能获悉某些启示:我们遗忘了什么、真正需要做什么……
李郁
公平,尤其是社会财富或者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一直是千百年来人们追求的目标。
自古人们就憧憬公平分配
古代思想家提出了“大同”、“小康”两种社会制度模式。憧憬“大同”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在中国古代,收入公平分配很早就被确定为国家统治者的一个重要职责。中国最早记录预测未来、决策国家大事的文献汇编《周易》中就说:“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裒(póu)”,是聚集、敛取、减少的意思;施,即指给与、分配。“裒多益寡”,就是要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实行均衡调剂,根据物品的原有价值进行公平分配。
这一观念是与先秦时期的师法自然思想相吻合的。生活在春秋时期的孔子有一段话很著名:“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后来的一些思想家解释,孔子所讲的“均”是指一个人所获得的财富或享受的待遇要与他的身份地位相称。这就发展为以社会地位为依据进行有等次差别地收入分配的理念。但这种解释是否符合孔子的原意,恐怕是可以存疑的。更多人认为,孔子是在提倡社会分配的公平与均衡。
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记录了劳动民众对收入不公的愤慨之情。人们把不劳而获拥有财富的人讥为“素餐”(白吃饭的人)和贪婪的“硕鼠”。孔子却肯定地评价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战国末年至秦汉之际成书的《礼记》中,古代思想家提出了“大同”、“小康”两种社会制度模式。憧憬“大同”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孟子主张行“仁政”,内容包括为民众提供必要而稳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在此基础上实现全社会的经济保障。
事实上,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主要原则是按等级分配,对广大百姓而言,所追求的是基本生活的温饱。
以品级占有财富
政府各级官员,按品位高低占有田地。中国古代的收入分配并没有一套周密稳定的制度安排,分配框架以官本位为核心
中国的社会分配等级制早在周代就已形成。“爵”,本来是一种酒器,但在古文献中,它常和“位”、“禄”等字一起出现,表明不同地位的人使用的酒器不同,各人所享受的物质利益自然也有显著的差别。
根据国度的大小,相同的爵位待遇也不同。战国时期,爵位是获得物质利益的主要依据,而爵位要靠战功换取。到了秦统一中国,爵位意义下降,官职重要性上升,当时的丞相都往往没有爵称。
三国时期,曹魏末年开始出现官品制,设九品等级,把诸多官职纳入一个新的等级框架里。九品制设置之初,官员的收入标准沿用了旧的禄秩待遇,到了晋朝和北朝,官员俸禄明显与官品接轨。西晋的占田规定是中国古代第一个有文本存世的生产资料分配制度,它直接体现了秦汉以来以社会地位占有物质财富的分配观念。这是正式由政府颁行的土地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了对王公贵族和各级官员的土地限额:“王公以国为家,京城不宜复有田宅。”政府各级官员,按品位高低占有田地:“品第一者占田五十顷……第九品十顷。”并按品位占有劳动力。
在正式的占田数外,各级官吏还能按品享受菜田(又称橱田,即官吏的俸禄田)的收益。公元485年,北魏孝文帝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均田制,其中规定:“诸宰民之官,各随近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
以官位品级作为分配土地的主要依据,反映了中国古代收入分配制度的本质特征。
但是中国古代的收入分配并没有一套周密稳定的制度安排,在以官本位为核心的分配框架内,对社会各阶层实际收入分配具有多方面影响的还有相关的经济政策。
中国历史上常有国家向无地农民分配土地的做法。这种做法始于西东汉之间的王莽。他发布诏令,宣布实行“王田制”,对无田者分给田地。西晋时,朝廷对此作出详细规定:男子一人占田70亩,女子30亩。北魏、北齐和北周也都实行过均田制,其中北周的土地占有规定是:“凡人口十以上,宅五亩;九口以下,宅四亩;五口以下,宅三亩。有室者,田四十亩;丁者,田百亩(《隋书·食货志》)。”
朝廷热衷抑商政策
秦国丞相商鞅变法直接影响到官员、农民和商人的收入。后来的历史演进表明,对农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倾斜往往有名无实,而大规模实施的倒是剥夺商人的政策。这实际上是对国民财富的掠夺性再分配
战国时代的秦国丞相商鞅变法开了国家强化经济干预的先河。这种干预直接影响到官员、农民和商人的收入。商鞅对官吏制度作了新规定,以军功论赏。同时,给予农业生产者以政治奖励和经济激励,其措施包括:以宦爵劝农战,以免役劝农耕,提高粮食价格,减轻农业租税等。但对商业则实施抑制打击,包括禁止商人经营粮食买卖,迫使某些商品成倍上涨,以减少商家和市场消费;从事商业经营者及其奴隶都要服役等等。
后来的历史演进表明,对农民收入分配的政策倾斜往往有名无实,而大规模实施的倒是剥夺商人的政策。
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明令商人不得穿丝绸,乘车辆,还特别加重租税。后来汉武帝对非农业收益另外征税,并奖励对商人的违法行为告密者,结果许多商人被判刑,家产被没收,国家无偿占有商人大量财富。唐代德宗年间,为了筹措兵费,有人预谋向商人搜刮财物,规定“钱超过万贯者,留百贯为业,其余官借以给军需”。结果怨恨之声,满于天下。
抑商政策的进一步发展就是国家直接垄断重要商品的经营,这种做法始于西汉。主要政策措施是盐铁及酒专卖。商品专卖的弊端是品质不良、价格昂贵、强迫摊购,百姓怨声载道。这种垄断的举措实际上是对国民财富的掠夺性再分配。
官商联合巧取豪夺
巨额利润首要去向就是用于贿赂关卡,广结政界要人,宴请送礼,也包括被动地“捐帑”、“报效”。官商结合是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重要潜规则
除官营外,还有比较多的是半官营政策,即官管民营。食盐买卖长期以来就是这种情况。盐商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显赫的富商,他们生存于政府政策起伏多变的隙缝之中,左右亨通,俯仰有术,与官商共利,所获暴利远远高于其他经商收入。如在唐代,政府付给盐户的收购价是每斗10文,规定的专卖价则为80文至100文,最高达370文。盐商卖给消费者的价格还要高,其差价一般在100%以上。不仅如此,大盐商还有许多额外的生财之道,内中最黑的一招就是伙同官吏一起弄虚作假。其手法有借“赊贷”故意坏账,利用“虚估”贿赂官员等。敬宗时,福建盐监院有一贪官,赃款达30万贯,家有金床、金枕,奢侈程度,让人咋舌。
清代,盐的进销差价相距三四倍,两淮盐商一年获利至少有白银2000万两以上。道光时,有人作过统计,从盐场进盐,每斤不到10文钱;而转销各处,价格抬至数十倍以上。
如此巨额的利润,当然是官府庇护下的巧取豪夺。盐商在销售食盐时,往往制造紧张空气,称盐将缺乏,结果百姓抢买,盐商顿收数倍之利。清代官场的陋规极多,大盐商巨额利润首要去向就是用于贿赂关卡,广结政界要人,宴请送礼,也包括被动地“捐帑”、“报效”。官商结合是中国古代收入分配的重要潜规则。
特权经营,是许多朝代皇室敛钱的重要手段。清乾隆时,皇室开设当铺之风日盛。如遇皇亲国戚要求增加食禄时,皇帝常常赏赐几座当铺给他们。乾隆一朝,内务府拥有的当铺10多家。嘉庆时大约7至11家。道光时内务府拥有当铺10余家。
货币政策影响分配
钱由政府强制流通,政府用来进行不等价交换,等于用政权强制力进行财产再分配,使人民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中国历代的货币政策也往往造成民间收入的损失。春秋时周景王铸造含铜量不足的大钱,单旗反对这种做法,认为必然导致“民失其资”。这种钱由政府强制流通,政府用来进行不等价交换,等于用政权强制力进行财产再分配,使人民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
我国铜钱制度,长期以来每一枚法定重量基本上是不变的,但是短时间钱币减重贬值又是经常出现的。汉武帝推行五铢钱,将钱币铸造权集中于中央朝廷,钱币减重贬值就成为统治阶级用来掠夺人民百姓财产增加财政收入的一个手段。
钱币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相分离,从而同时伴随着出现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因此,从铜钱流通的2000余年的历史来看,它的购买力水平总是处于经常波动的状态,物价上涨到万倍以上的至少也有五六次,而上涨十倍、百倍的次数就更多了。历代政府实行铜钱贬值的方法最多的是减重,即将每枚钱币的重量减轻,使币材的重量小于钱币的名义重量。例如汉初的半两钱,原重12铢,后减为3铢,但名义仍是半两,等于膨胀了4倍。
北宋崇宁四年(公元1105年),私铸钱币盛行,通货贬值,政府改当十铜钱为当五,次年又改为当三。这种对铜钱作价的变动,也具有剥夺人民财富的性质。后来又发行纸币,因为管理不善,引起通货膨胀,对人民财富的掠夺更为剧烈。
明代发行的大明宝钞也曾出现剧烈的膨胀,不仅广大农民、商人受到损失,连一些低级官员也不能幸免。官吏的收入有一部分也是以宝钞支付的,所以这种通货膨胀也造成官吏实际收入的缩水。以一个从九品官为例,在洪武初年,每个月有八公石的米,到正统年中,减成两石半,成化年间减成一石七斗,减少收入近八成。
激励机制缺乏致经济停滞
古代的收入分配制度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缺乏经济改革激励动力。这一特点被许多经济学家公认为是中国社会长期停滞不前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中国古代的收入分配,一般说来,是由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本质特点所决定的。中央朝廷凭借其对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的占有权,获取了远远高于普通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收入,形成了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中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
中国古代的最低收入群体是农民,虽然历代封建王朝以重农相标榜,但农民的劳动收益很大一部分是被剥夺的。
汉代的大儒董仲舒指出,秦汉的农业租税急剧增高,人们负担极重。此后历代,情况各有不同,但总的来看,50%左右的地租率较为普遍,剩余劳动成果为封建国家占有。在唐代,农田屯垦,头一二年免租税,以后税租一般为对半分,国家收一半或六成的收获物作租税,与民间地租程度大体相当。有些朝代规定了租率低点,但是,官田弊病很多,筹办官员往往中饱私囊、擅提或变相提高租率。
相比之下,封建统治者的收入不仅稳定,而且优厚。在晋代,一品官每年可向国家领取禄米1800斛、绢300匹、绵200斤。这些俸禄,相当于450户农民所交的田租、100户所纳的绢和60户所纳的绵。此外,一品官员还可以再占田50顷、荫佃客40至50户、荫衣食客6人。
这样的收入分配机制表明,在整个古代中国,仕途是获取物质利益的最佳选择。官职是一种巨大的权力和威望,也是迅速积累财富的通行证。当官不仅是最荣耀的职业,而且几乎是获取巨额财产最便利的途径。因而,传统中国社会中有才华的人自然被吸引到这一工作上来。这也就意味着社会经济发展技术动力的枯竭。
中国古代的收入分配制度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缺乏经济改革激励动力。这一特点被许多经济学家公认为是中国社会长期停滞不前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分配问题依然困扰今天
如今,我国贫富差距不仅仅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还会带来社会的不安定
时间推进到21世纪,中国的一切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包括分配制度,都和以往历史截然不同。但是,社会公平,依然是需要重视的问题。解决收入分配不公仍然考验着今天人们的智慧。
今天,人们都在关注和议论分配不公问题
据媒体报道,在今年6月召开的政协十一届常委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称:“中国权威部门的一份报告显示,0.4%的人掌握了70%的财富,财富集中度高于美国。”他指出,大部分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了内地消费的不足,产生了畸形的消费。
据世界著名的财经杂志《福布斯》6月发布的报告称,中国已经成为国际奢侈品品牌最看好的市场,一些天价奢侈品在中国畸形热销,比如3.8亿元一套的别墅、1.4亿元一艘的游艇、4300万元一辆的汽车、1800万元一只的腕表等。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周晓虹教授不无忧虑地说:“在中国,收入差距的拉大不仅伤害底层的人民,也开始伤害中产阶级。”
有专家认为,现在我国贫富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都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边缘,不仅仅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还会带来社会的不安定。
面对这一社会问题,许多专家对改革社会分配机制出谋划策。比如有人提出,当前工作应该是尽快建立农村的最低保障制度和完善城市的低保制度,完善低保的发放。
另外,对于低收入家庭的子女上学、基本医疗以及在城市水、电、气价格方面给予特殊的补贴照顾,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社会福利等制度把富裕阶层收入的一部分转移给弱者,减少分配收入的差距。进一步建立与完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体系,大力推动二手房的市场建设,增加房产市场的供应。加快城市交通建设,使城市中心的级差地价降下来,严厉打击借银行贷款来炒房的行为。建立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减少机会不公平的现象。在就业、基础教育、基本卫生、市场准入以及公平执法等方面下功夫、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