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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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李才华同志(右一)在株洲电厂督查脱硫设施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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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龚秀松同志在郴州仰天湖风电建设工地调研,研究促进风电发展的价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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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燃烧机组发电每千瓦时加收0.015元的脱硫电价后,价格检查人员在火力发电厂检查脱硫设施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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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13个省辖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每吨平均达到0.7元,价格检查人员在污水处理厂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污水处理。
创造同样的GDP,中国的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是美国的4.3倍,是德国和法国的8倍,是日本和瑞士的11倍。湖南作为中部欠发达省份,由于重化工业比重较大,长期以来,在“转方式、调结构”方面面临的压力更大。这些年来,全省价格部门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围绕服务“转方式、调结构”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环保产业发展的价费政策,为推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服务新型工业化、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注入了活力。
高举差别电价利剑逼退“两高”产能
湖南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在工业化的初期,受资金、技术等因素制约,发展了一批“两高”(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省委、省政府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我省按照国家部署要求,从价格政策试水,出台差别电价政策淘汰“两高”落后产能。从2004年开始,全省分两批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六个行业中的302家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加收差别电价;2007年又按国家规定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执行力度,增加了黄磷、锌冶炼两个行业,重新甄别分类后分三批公布了666家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并将限制类、淘汰类企业的加价标准分别由原来0.02元和0.05元逐年提高到每千瓦时0.05元和0.2元;今年6月1日,又进一步将加价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0.1元和0.3元。同时,我省还按照国家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于今年7月1日起对全省74家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其中4家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企业,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每千瓦时加价0.3元执行,对70家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比照限制类的加价标准每千瓦时加价0.1元。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对限制“两高”行业的盲目发展起到了显著成效,全省666家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和关停并转,截至2009年底,仍在执行差别电价的仅剩49家。如长沙原执行差别电价企业51家,目前仅剩2家;株洲原执行差别电价企业27家,目前仅剩2家。通过淘汰“两高”产能,全省2009年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5.10%、较全国多降1.49%;2006-2009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分别下降3.39%、4.43%、6.72%、5.02%,共累计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90%,超额完成进度目标10个百分点。
开出价格良方火电污龙变清龙
湖南历来是电力短缺省份,为推动全省电力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兴建了一大批火力发电厂,对于缓解湖南电力供应矛盾,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火力电厂始终面临着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的问题。火电机组一运转,高耸的烟囱冒出的黑烟就像一条巨型的污龙笼罩在城市的上空,悬在人民的头上。为推动节能减排,我省价格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改革电价形成机制推动火电技术创新。从2004年开始统一核定并实施省电网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极大提高了发电企业强化管理、改进技术、降低造价、降低煤耗的积极性。全省统调燃煤发电项目(不含脱硫设施建设成本)单位平均造价由每千瓦5070元降至2009年的3720元,2004年以来累计节约投资137.7亿元;单位供电标煤耗由原来每千瓦时386克降至2009年的331克,累计节约标煤约1105万吨。
实行脱硫加价,减少SO2排放。对脱硫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15元,并加强对火电企业脱硫的监管。截至2009年底,全省在运统调燃煤机组已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或完成脱硫设施改造的比例达10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4%;脱硫设施投运率各火电厂均达到90%以上。2007-2009年,全省共支付脱硫加价电量844.12亿度,电费12.66亿元,减少SO2排放约66万吨。
实行“以大代小、电量置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2006年10月对大唐电力湖南分公司进行“以大代小”置换上网电量试点,将金竹山电厂6.5亿千瓦时电量分别转让给耒阳电厂3亿千瓦时、湘潭电厂2亿千瓦时、石门电厂1.5亿千瓦时,金竹山电厂收取弥补其固定成本的转让费每千瓦时0.1元,节约煤炭约4.12万吨。2009年又协调鲤鱼江电厂转让小机组电量1.56亿千瓦时给涟源电厂,每年节约煤炭约1万吨。
强化价格调节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电力是一种特殊商品,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发、供、用在瞬间同时完成。发电、供电企业在均衡发、供电情况下,减少机组启动次数,设备利用率最高、效益最好,而用户特别是照明用电、取暖用电、降温用电根据时间段和季节的变化,需求差异巨大。如何化解发供用之间的供需时段季节矛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又是摆在价格部门的一道难题。为化解这一难题,我省1995年在全国率先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运用价格手段鼓励工业用户削峰填谷;2004年又出台了丰枯季节电价政策,鼓励丰水期多用电。一方面极大提高了发电机组和供电设备的利用效率,减少了资源浪费,省电网负荷率由1997年的79%提高到了近年的接近90%,相当于节约发电装机约120万千瓦,节约发电设备投资约77亿元;每年可节约标煤约15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88万吨。另一方面,减轻了工业企业的电费负担,据核算,1996-2008年共减轻工业企业负担34.72亿元;仅株洲一地,企业每年错峰用电,可享受峰谷分时电价优惠8000多万元,享受丰枯季节电价优惠2000多万元。
运用价格促开发奔流河水福三湘
水电资源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我省水系发达,湘资沅澧四水纵横全省,境内雨量充沛,蕴含着丰富的水电资源;在以前,奔流不息的河水大多白白流淌,加快水电资源的开发,对于改革开放的湖南迫在眉睫。但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拨款开发的水电资源不多。改革开放后,水电开发资金必须省内自筹。为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一方面,我们通过价格政策先后出台了水电建设资金和重点电力工程建设资金、电力建设基金、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等加价筹资政策;另一方面,在成本审核的基础上逐步上调了水电上网电价,目前水电上网电价已由原来的0.05元上升到0.2-0.3元左右。同时为扶持我省小水电的发展,价格部门积极进行协调,对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含)以下的小水电,促成统一按6%的增值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与供电企业结算,仅长株潭三市小水电企业降低税赋11%,增加收益约1012万元。通过价格政策的扶持,全省水电事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建设了五强溪、凌律滩、洪江、碗米坡、三板溪、东江、高滩、白云、南津渡、潇湘、大源渡、株洲航电枢纽等一大批水电站。截至2009年底,全省水电装机容量1144.57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4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0个百分点。按我省水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3100小时计算,水电年多发电量为69亿千瓦时,年节约标煤约361万吨,年减少SO2排放9.78万吨。
出台价格政策开辟能源新天地
化石能源、矿物能源不是取之不尽的宝藏。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辟新能源已经成为全世界的共识。作为能源短缺省份,湖南对此的感受尤为明显。作为我省最主要的能源——煤炭,目前年产量大约在4500-5000万吨,但实际消耗在6600万吨左右,净短缺约为1600万吨/年,而我省基本没有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为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价格部门出台政策,从2006年开始,统一从销售电价中加收每千瓦时0.002元(2009年11月20日起提高到0.004元)作为可再生能源附加,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按0.25元/千瓦时的标准进行补贴。2009年,全省共补贴资金3200万元。在价格政策的扶持下,除常规的火电、水电能源外,风电有了,太阳能电有了,垃圾发电有了,秸秆发电有了,生物质发电有了,抽水蓄能电厂也有了。目前,长沙、娄底、湘潭三个垃圾电厂,常德澧县、岳阳君山两个秸秆电厂,怀化泰格林纸生物质电厂,长沙黑糜峰抽水蓄能电厂、郴州仰天湖风电项目均已投产;在建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项目16个。仅长沙慧明公司的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6168千瓦,年上网电量3800万千瓦时,节约煤炭资源19807吨,减少SO2排放601吨。此外,省物价局还积极出台价费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如对煤矸石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给予上网电价倾斜以及对同类型自备电厂免征政府性基金,每年约减免各类政府性基金2.8亿元。
完善环保收费垃圾有害变无害
有人的地方就有垃圾,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全世界都在面临“垃圾围城”的难题。面对这一问题,国际社会普遍采取了收费制,如新加坡自1965年建国起就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2002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和国家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由此开启了我国的垃圾处理收费时代。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我省价格部门积极出台《湖南省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完善城市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为提升城市垃圾处理水平提供了资金保障。2006-2009年,株洲市累计征收垃圾处理费4472万元,郴州1980万元,常德2400万元,怀化2867万元,张家界1119万元。垃圾处理费的开征,有效促进了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以郴州为例,全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8万吨,同比下降3.64%,市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100%,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监测断面功能区达标率91.7%。目前全省已投运14个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日能力达到1.2万吨。
深化水价改革还我江河碧水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但曾几何时,湘江污染成了全省人民心中最大的伤痛。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前些年,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未经处理便直接排入湘江,水质污染问题十分严重,对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为促进水质改善和水资源保护,近些年来,价格部门围绕深化水价改革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湘江的水质有了明显的好转,昔日的母亲河又恢复了清澈明净的面貌。一是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促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分批将13个省辖市、88个县市污水处理费分别提到每吨平均0.7元和0.55元,年筹资规模突破10亿元。至2009年底,全省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达81座,日处理污水能力达389.4万吨。如长沙市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率分别由2008年的36万吨/日、35%上升到2009年的86万吨/日、85%,两项指标均实现成倍增长。二是按照补偿成本的原则,适时适度调整城市自来水价格,如2009年长沙、株洲、湘潭三地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分别较1991年上调了1.06元/吨、1.44元/吨、1.40元/吨,既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又促进城市供水事业的迅速发展。三是按照2分/吨的标准适时开征了水资源费。随着水价改革的深入,企业和群众节约用水的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许多企业都开始自主进行技术改造,建设节水项目。如株冶安装了循环用水系统,实现生产冷却用水全部使用循环水,大大节约了用水成本;智成化工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前,每天生产用水达10-15万吨,现在使用循环用水系统,每天只需2-3万吨。受此影响,株洲自来水用量也从以前最高的105万吨/天,大幅下降为40多万吨/天。
发动价格助推器促进三产大发展
32年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大幕,当时的湖南经济,从总量上看,地区生产总值只有147亿;从结构上看, 1978年第三产业比重仅为18.6%。价格改革作为经济改革的排头兵,除垄断经营和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如公交票价、公路铁路客运票价、医疗收费、教育收费等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外,对已形成市场竞争的服务业,如影剧院票价,理发洗浴收费、住宿收费等,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价格大幅上升,极大地促进了三产业的发展。比如1978年的电影票价大约为0.15元,现在像长沙万达影院基本达到了50元左右,上涨了300多倍,一些像《阿凡达》这样的电影,甚至出现了130元的IMAX价格;再比如理发价格,1978年还不到1毛钱,现在长沙最便宜的也要8元钱,上涨了80多倍;再比如改革开放之初,一晚的住宿费用大概才3-5块钱,现在普通的经济型酒店一晚也要160元左右,上涨了约50倍。2009年全省第三产业的比重上升为40.9%,较1978年的18.6增长了22.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由1980年的27.34亿元大幅增加到2009年的5278.83亿元,增长约193倍,实现了经济结构合理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扶持我省第三产业的发展,价格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价费优惠政策。比如在扶持服务业发展方面,对服务业中的电梯、水泵、电机、电热、冷藏,空调用电等与普通工业实行同价,对仍执行商业电价的照明用电,0点至7点电价下浮30%;对旅游星级宾馆(饭店)的管道煤气与工业用气实行同价。2009年5-12月,将餐饮、住宿业(不含KTV、酒吧、茶楼等娱乐服务业用电)用电、用水与工业价差缩小50%,仅电价一项约减少商业企业用电负担2亿多元。此外,价格部门还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如在制定张家界武陵源核心景区门票价格时,充分考虑旅游资源保护、宣传促销等宏观成本。2003年以来,通过价格政策扶持,每年直接为景区增加门票收入数亿元,同时间接为当地争取了30多亿融资资金,为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平衡世代居民与景区利益,促进老少边山区脱贫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和景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2009年全省实现旅游总收入1099.47亿元,成为我省又一个千亿级产业,较2001年的210亿元增长约5.24倍。 (胡嘉)
稿源:湖南日报 作者:胡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