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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首次公布合法办学项目机构 广东中外合作培训八成无资质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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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记者 李珍 刘潇 实习生 苏政

每年高考过后,都有一大批成绩不甚理想的考生报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然而他们很多人不知道,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鱼龙混杂。今年7月20日,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首次公布了国内合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名单,仅有400多家机构在榜单内。尽管此次公布名单仅为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合作办学项目机构,但是,信息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广东约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多达200多个,而其中属于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机构项目有八成以上没有办学资质。

教育部:广东仅10个项目机构通过复核

7月20日,教育部《关于公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相关信息的说明(截至2010年7月19日)》公布了依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包括实施境外学士学位以上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400多个机构和项目名列榜单。其中,广东有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包括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通过复核(详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广东省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东有200多个号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在读学生3万余人。

据了解,所谓中外合作办学,包括两种:一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如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与英国利兹大学合作举办的英语教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一种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北京师范大学与香港浸会大学办的联合国际学院。从办学层次上看,“中外合作办学”涉及学前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成人教育及高等学历教育。其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就读人数最多,目前在校生达1300人,其次是北师大珠海分校和深圳大学,就读人数分别为800和500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学院院长陈林汉告诉记者,目前国内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的须由教育部审核批复才可办学进行招生。而本科以下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是由省教育厅进行审核批复,颁发的有《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记者调查:粤八成“合作办学”无办学资质

据本报记者调查,广东省内200多个号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这其中,不管是本科及本科层次以上还是本科层次一下的项目和机构,8成没有通过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复核。

由于教育部只公布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的、属于统招范围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而对于非统招范围内的、本科层次以下的机构和项目由省教育厅审核批复。为此,本报记者特选取广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较多的广东白云学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向广东省教育厅外事处进行查询。广东白云学院官方网站显示该校国际合作教育中心有“中英项目”(专本硕连读课程2+2+1)、“中澳项目”(包括专本硕连读课程2+2+1、双学士学位、学分互认双学历)、“中韩项目”(韩国湖南大学本科预科课程),记者就“中韩项目”进行查询,省教育厅外事处020-37628703接电话工作人员就该项目进行查询后回复:“该项目有报,但是没有批复,是以‘学校交流’申报,由于不适合作为合作办学项目,所以没有批复。”

同样,记者追查了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职业技术及继续教育学院合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工作人员回复:“该项目是经广东省教育厅【2010】106号文批准的合作办学项目”。但是其官方网站国际教育中心的留学项目上公布的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澳洲埃迪斯科文大学、韩国永进专门大学均不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列。而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其国际交流中心公布的热点项目“韩语培训项目、阿肯色州立大学MBA项目、公认管理会计师 (CMA) 项目、 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合作、与澳洲巴拉瑞特大学合作”均不在省教育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核批复的学校名单内。

省教育厅:家长可打电话查询项目合法性

就“学生家长如何判断机构或高校开办的中午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其所开设的课程或合作学校的学历是否被认可”的问题,广东省教育厅外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学生家长可以通过拨打外事处020-37628703电话对计划报读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其合法性进行查询,另外,学生家长也可要求所报读的项目或机构出示省教育厅颁发的批准文件,有备案编号的复函。如上述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与澳北墨尔本职业技术及继续教育学院的项目,有教育厅颁发的【2010】106号文批准的合作办学项目文件。”

广东省通过复核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长江商学院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 中山大学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合作举办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2. 中山大学与法国里昂第三大学合作举办国际贸易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与英国利兹大学合作举办英语教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4. 广州大学与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会计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5. 广州大学与法国昂热大学、尼斯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6. 华南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合作举办商学学士学位教育项目

7.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与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合作举办教育管理与发展学士学位教育项目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和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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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外合作办学有四种类型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学院院长陈林汉告诉记者,按照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的类型上划分,广东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有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种是学籍(生)交换型。这不能称之为完全意义上的中外合作办学,主要是与合作院校进行学生交换,也就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交换生,是不需要额外收费,更不是高收费。这种形式的办学是教育部比较推崇、鼓励的办学模式。

第二种是属于高考统招计划内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如北师大与香港浸会大学的联合国际学院在第二批本科计划招生。这种机构或项目对合作的两个学校有资金、教师的硬性要求,如外方学校需有1/3的资金投入、1/3的教师投入等。由于大多数机构和项目不能够满足这方面的要求,因此在向教育部审核批复中往往遭拒,但却仍对社会公开招生。尤其是一些标着“1+2”、“2+1”、“3+1”等这种“几+几”的本科课程。

第三种是非学历教育培训。这种在高校呈现的形式主要是某某大学国际交流中心(或国际学院)。如广外国际学院一直以来都是向公众指明学院是属于非学历教育培训。据悉,这种类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是大学、公司、中学都可以办。而据记者调查,目前市面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属于这种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八成左右无办学资质。

第四种是介于高中与大学之间的语言课程、预科课程等项目或机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语言课程、预科课程国外都是在大学开设,但是在国内,大学的项目放在中学办,本来属于大学间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在国内成为中学与大学、公司与大学合办。所以其质量保障令人堪忧。据悉,这种语言、预科课程并不受国家的政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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