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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拼抓违纪绩效 “警政署”涉伪造笔录诬12警察诈领钱

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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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下假笔录

检方不上诉

继台中爆出警察在黑道公司打麻将后,台湾再爆警政丑闻:为争取绩效评比,监督全台湾警察风纪的“警政署”政风室做假笔录,强迫台北县警局的12名警察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诈领奖金,害得他们3年里忍受别人异样眼光、无法升职、甚至连妻子都欲与其离婚,所幸日前这些警察获法院判决无罪。检方也不继续上诉,成为台湾司法史上贪污判一审无罪、检方不上诉的首例,其原因竟是担心此案“越挖越臭”。

录下假笔录

→帮否认犯罪的警察“坦承犯行”

马英九前天才说要在一个月内拿出整饬警纪的绩效,政风室就惊爆疑似以造假笔录,帮否认犯罪的警察“坦承犯行”的丑闻,所幸这些警察获法院判决无罪。

“警政署”三年前接获拖吊场司机检举,称海山分局交通队有小队长未出勤务,却要警察帮他开“告发单”诈领拖吊奖金。对于这个指控,12名被告之一的警察陈聪腾说,他没有认罪,但笔录上记载他认罪;他没有指证小队长,笔录竟记载他指证小队长。法官勘验政风室的审讯光盘,更发现政风室笔录中“我知道这个行为不对,愿意据实陈述实情,请求依法减轻或免刑”的字眼,而陈聪腾根本没说过。

这起警察集体诈领拖吊奖金案,共12名警员被起诉,都获判无罪、并传出是遭政风室“陷害”后,基层警察获悉都愤恨不平,痛批“砍自己人比砍罪犯还严重”,有警察质疑都是绩效评比惹的祸,什么都要评比,难怪会出包。

检方不上诉

→担心全案“越挖越臭”

法界人士认为,嫌犯没说的话,竟然出现在笔录里,无中生有,根本就是伪造文书!而负责侦查的检方竟在没有查证的情况下,将警方笔录照单全收,草率起诉,严重殆忽职守。板桥地检署昨日分案调查,将调阅全案卷证查明真相,追究政风室是否涉及伪造文书罪嫌。

这个结果,让莅庭的公诉检察官傻眼,法官也把这夸张的假笔录事件整个写入判决书,并判12名警员无罪,检方则拒绝上诉,成为台湾司法史上贪污判一审无罪、检方不上诉的首例。

据悉,检方不上诉的原因,是担心全案“越挖越臭”,且笔录不实太明显,检方没查证就起诉,自己也有责任;当初起诉的检察官也很无奈,因为检方充分相信警方笔录,没想到会被蒙蔽。

警察被诬后

→有人闹离婚有人打零工维生

获判无罪的台北县警海山交通分队12名队员昨日上午获悉法院终于还他们清白后,非常激动,因为案发三年多来,他们受尽委屈,被长官、同僚和亲友另眼看待,有人闹离婚,有人升不上巡佐,也无法考警大,停职期间打零工维生,也被雇主另眼看待。“谁来赔偿我们!”“当初陷害我们的承办官警都升官、拿奖金,‘警政署’应该要撤销升官、追回奖金!”

几名队员说,案发后,有的队员被调离,有的仍留在分队,这件事还被警界当作案例教育宣导。被调到其他分局的同事,被长官和同事用异样眼光看待、冷嘲热讽,还被呛 “为什么你们海山分局出事的,都要到我们分局?”

亲友对他们也另眼看待,待罪警员常被问到 “你们警察都是这样要黑钱吗?”一名警员说,一名队员“没做过”这句话说了不知多少次,但“说破嘴也没人相信”。更有两名队员被太太误解收黑钱,闹到要离婚,到现在仍在分居中。

停职期间,为了生计,有的到工地当模板工人,有的当搬运工,一天工资不到一千块新台币,还不敢让雇主知道警察身份;有的雇主和工人知道他们是警察,问说: “警察薪水不是很好吗?你是出问题了吗?”

综合剑啸、联合晚报

(编辑 施颖楠)

不实笔录对照表

笔录

问:以上所言是否属实?是否有其他意见要补充?

答:属实。我知道这个行为不对,但是我愿意配合将全部的实情都据实陈述,请求能够依贪污治罪条例相关规定减轻或免除其刑。

光碟

无此内容。

笔录

答:我第一次笔录中的出勤部分不实。小队长并没有每次都实际出勤,仅偶尔出去督勤,督勤时会顺便开单。

问:既然小队长未实际出勤,为何你会替小队长开告发单?

答:是小队长指示出勤警察要替他开单,这是很久以来的惯例。

光碟

问:督勤也可以开单,督勤到底是可以开红单的,是不是?

答:督勤哦,这我也没有很了解啊。

问:写这样就好,偶尔出去督勤,还是还要写什么?(下略)

答:这应该和什么绩效不绩效没有问题吧?

注:“问”为政风室警察“答”为警察陈聪腾

资料来源/判决书

记者调查:“冤狱”是这样炼成的

在整个案件中,尽管政风室强调绝无诬陷,但警察没有讲过的话,竟然出现在警讯笔录里,是事实,这些内容全都记载于法官判决书,并且是法官查验审讯光盘并比照笔录后发现的。

虽然政风室称笔录都经当事人看过签名,但基层警察被找去政风室长时间侦讯,吓都吓死了,谁敢争执笔录有问题?或甚至有可能制作笔录者等被告签完名后,再加个几句话也不是不可能,政风室主张没有不法行为,却解释不清为何笔录与侦讯光盘不符。

为何这份假笔录连检察官都瞒过?检察官透露,他们侦办指挥案件,一次被告都好几个,除非被告强烈主张“笔录不实或造假”,他们才会考虑勘验光盘,不然对警方的笔录都是“完全信任”。

倒是法官在全案中勇于勘验光盘,抓出笔录不实的弊端,但有多少被告能有这般幸运?如果法官也来个“完全信任”检方移送内容,“冤狱”就这样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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