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报复社会案主犯具有反社会人格
东南快报
从2002年南京人陈正平汤山投毒、2006年陕西邱兴华杀害香客,到今年刚刚侦破的河北吕月庭“毒饺子案”,一起起由于心灵扭曲而疯狂报复社会的案件触目惊心,并令人恐慌:谁也不知道自己哪一天会不会被某个陌生人作为报复对象。
因为这些反社会的报复行为缺乏明确的指向对象,通常是无辜的不相关者被当成了泄愤对象。犯罪心理学将这类暴力行为的心理机制称为“反社会人格”。
反社会人格、反社会行为的产生,与生物学因素有关,与个人受挫经历有关,也与社会环境有关。古今中外,任何社会都可能会出现反社会行为,但在社会发生急剧变化的转型期,规则的不确定性将会加剧人们的焦灼、绝望情绪,从而导致反社会行为趋多。
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潜在的反社会行为者,每一个人更有可能成为反社会行为的受害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善待身边每一个人,给予所有社会成员稳定的预期,关乎你我切身利益。据南都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