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遵医嘱混服感冒药命丧医院
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据新快报报道 一次普通感冒,却让18岁的广东江门女孩阮婉莹命丧医院,有关部门事后认定其死因为“病毒性心包心肌炎”。而母亲的一个无意举动,却揭开了可怕事实:她将女儿吃剩下的药喂给狗吃,两只狗竟很快死了!家人艰难求证最终发现,在医生开的药中,竟然将两种本不应该合吃的药——罗红霉素缓释胶囊(罗施立)与复方甲氧那明胶囊(阿斯美),开给了阮婉莹!
有关医生证实,这两种药物混用产生的毒性会增加3倍到10倍。阮婉莹的父母称,是医院违反药物配伍禁忌导致女儿中毒身亡。25日,阮婉莹的父亲阮国安再一次来到广州,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为女儿讨个说法。
遵医嘱服药高二女生离世
阮国安回忆说,女儿生前就读于江门市新会一中高二年级,2008年7月7日,因女儿有些发烧和咳嗽,他带她到新会区人民医院看门诊,吃药后,当天中午退烧并能正常上课。但一天后,阮国安发现女儿时不时咳嗽,为避免病情扩大,7月9日下午他又带着女儿到新会区人民医院看门诊,拿了开具的药回家,晚饭后遵医嘱将5种药混吃。
谁知道,吃药后的阮婉莹很快就出现呕吐,当晚多次呕吐,次日5时左右,阮婉莹全身冒冷汗,喝点水就呕吐。10日一大早,阮国安带着女儿到新会区人民医院急诊求医。当天下午4时30分,阮婉莹大汗淋漓,上身出现紫色斑点,并伴有腹胀。一个小时后,病情转危,医生连忙为其做心电图,进行双管加速补液,但不到10分钟阮婉莹就出现抽筋和休克。当晚8时左右,年仅18岁的阮婉莹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反映情况未引起医生重视
据阮国安称,当年7月10日早上他们一到医院就告诉医生,女儿的症状是在吃药后不久即出现的,却没有引起医生的重视。“当时医生表示不关药的事,是肠胃炎引起的。”之后,阮婉莹的母亲再次找到医生,问是否有关注一下用药的问题。“医生当时表示,‘医院的医生开药怎么有错?’”上午10时左右,阮婉莹咳嗽加重,她多次向主治医生反映,打了针感觉比原来还严重,希望不要再打针了,“主治医生却说我女儿太娇”。
10时45分,阮婉莹的呕吐、冷汗症状越来越明显,一个小时内换了4套衣服。见她大汗淋漓,家属就问医生为什么出这么多汗,针液不打可以吗,但医生说:“这病是这样的了,针液是要打的。”
当天下午5时30分,阮婉莹病情转危。直到这时,医生才为她做心电图,到床边查看病情。但一切已经太迟,阮婉莹最终离开了她的亲人。
女儿吃过的药毒死两条狗
在女儿去世一个月后,母亲伍俭浓在收拾东西时,发现还有一些院方在7月9日为女儿开的药没吃完。“想到是感冒药,没什么害处,就随手扔给自家的两只狗吃。”没想到,两只狗很快就出现呕吐、发冷等症状,其中小狗7个小时后就不行了,大狗也在第二天死掉……这偶然的事件让阮国安夫妇极为震惊。
阮国安立刻去药店,按照院方当初开具的处方,逐个将药买回来,然后进行研究。即使像他这样的“药盲”,也很快就注意到一个问题:在新会区人民医院门诊开出的处方药里,竟然出现了两种不能合吃的药品,一种是复方甲氧那明胶囊,另一种是罗红霉素缓释胶囊。阮国安夫妇认为,江门市新会医院错误地将该两种药混合配药,是导致阮婉莹中毒死亡的根本原因。“急性药物中毒损害循环系统,最终死于呼吸抑制或心脏骤停。”
2008年9月5日,江门市中心医院出具了一份只有一人签名的尸检报告,将阮婉莹的死亡原因“考虑为急性病毒性心包心肌炎”。
阮国安向江门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为女儿的死是医方门诊违反用药禁忌,导致患者出现茶碱中毒所致。而医方则认为“患者的死亡是其疾病迅速发展的结果,这类疾病的治疗仍然是当今医学上的难题”。2009年2月23日,江门市医学会下达鉴定书,确认阮婉莹的死亡不构成医疗事故。
阮国安夫妻无法接受这一结论,随即向广东省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2009年9月9日,广东省医学会下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新会区人民医院在对阮婉莹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违反诊疗常规和规范过失行为;医生存在的诊疗过失与该患者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结论是:该医案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次要责任。
阮国安称,该报告回避了医方违反药物配伍禁忌的问题。鉴定中有关方面邀请了两名药学科专家参与,但在鉴定报告里面没有他们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