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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进入校园,怎样管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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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学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办法》日前已获得师生代表表决通过,办法规定:学生上课、考试期间禁用手机,在教室晚自习和在图书馆,不可以接听和拨打电话。违反规定也将受到处罚,在图书馆多次违规,会被取消使用图书馆的权利;住宿生在晚自习和宿舍多次违规,可被取消住宿资格;不当使用手机,都会被记录在电子档案中。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予以纪律处分。学生用手机,学校该不该管?是该用民主的方式管还是应该管理部门担起责来?读者们进行了激辩。

学生该不该用手机?

正方

吕治君(宝安读者):我有一个正读初中的外孙,家里给他配了手机,是为了能联系到他,以免在外面出什么事故。但这个手机根本就是形同虚设,有急事找他,他那边永远是关机。细问才知学校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到学校,发现一律没收!这一规定看上去是为孩子和家长好,但细想,是不是也太过武断、严苛甚至到了有些迂腐的地步?

董刚(湖北读者):从安全角度以及其他方面来讲,我希望孩子有一个手机,这样联系起来方便。但是我也知道学校是禁止学生使用手机的,而且学生使用手机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利大于弊。如果学校能够加强监管,保证孩子在校期间合理地使用手机,校外则由家长来配合,我觉得这种做法是可行的。毕竟手机的普及率很高,完全封堵难以实现,使用手机也有利的一面,始终是堵不如疏。

反方

吕京霞(龙华读者):深圳这样经济发达地区的孩子手机拥有率很高,很容易接触到通过手机传播的不良信息,任由孩子使用手机而不加任何限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学生在学校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手机并非不可或缺的学习工具,为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限制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既有必要,也完全可行。

郝翠英(四川读者):中小学生缺少自制能力,手机不仅仅有通话功能,还有网络游戏、聊天等功能,孩子容易受到诱惑,严重影响学习;学生使用手机不加节制或互相攀比的话,还会加重父母的经济负担。鉴于此,我非常同意并支持学校严管学生使用手机,最好能禁止学生使用手机。

手机问题可交由民主管理吗?

正方

谢林海(汕头读者):手机进入校园已是大势所趋,如何对待手机进入校园,是考验学校是否有与时俱进科学精神的标准之一。从以往新闻里,我们更多的是看到学校视之如洪水猛兽的迂腐态度,《深圳中学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办法》显然是另一种我们盼望已久的态度,值得肯定!从办法的推出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相关人员共同制定的身影,这是一个多方协商而形成的协议,在此协议下学生有自由使用手机的权利,这正是办法的积极意义。

周明欣(河南读者):中学生用手机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武断地没收、生硬地禁用无疑有因噎废食之嫌。但中学生毕竟属于未成年人,如果不加限制、不加以正确引导,则会产生不利后果。所以,《深圳中学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办法》用“有限制地使用”的规定,既保障了学生使用手机的权利,又让学生明白在什么场合下不能使用,有利于他们懂得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养成遵守公德的良好习惯。

反方

百年树人(网友):其实,该校努力寻找解决方案折射出的是教育管理者的缺位。而近年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对中、小学生使用手机都亮出了鲜明态度,大多采了禁限措施。意大利、法国、印度、日本、芬兰等国禁止中、小学生使用手机或禁止向青少年推销手机。

赤子之心(网友):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在学校能否使用手机的权利也许不该由他们说了算,应该有管理部门进行更科学的论证。鉴于手机对青少年的危害,许多发达国家就对此采取了种种措施:韩国首尔市议会计划制定法案,规定全市国民中小学生在校一律不准使用手机;日本文部科学省也已通函全国各中小学,要求禁止学生携带手机上学;英国教育部也致函英国各学校的校长,明确表示除了紧急情况之外,16岁以下的学生不准使用手机,还随函附上了政府研究报告《手机可能会损害儿童健康》。相形之下,我们在这方面的管理可谓一片粗疏。

违规处罚措施合适吗?

正方

管桂姣(福田读者):深圳中学的手机管理办法没有完全限制手机在校园内使用,而是进行了必要的限制,而这些限制也是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办法允许学生知错能改,也比较让人容易接受。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通情达理的规定,有些方面还比较人性化,值得其他学校效仿。

李子不想成熟(龙华读者):我特别羡慕深中的学长们。尽管今后他们在学校使用手机时会受到限制,但只要不违规,还是可以自由地支配和使用手机的。也就是说,学校终于承认了学生在学校也有合理使用手机的权利。我们学校没有不能使用手机的明令禁止,但你一旦使用手机就会被老师没收。我也特别欣赏深中鼓励学生自主管理的做法,这既是对学生的尊重,更是对他们的一种信任。我也相信,学生们会以加倍的尊重与信任来回报。

反方

莫送弟(广西读者):按我的理解,图书馆使用权属于受教育权的组成部分。如果因多次违规使用手机而被剥夺了在学校图书馆读书看报或者借书阅读的权利,对该学生来讲,这个受教育权,想必就不是完整而是打了折扣的,还是慎重为好。当然,因使用手机而影响其他同学学习生活的行为,显然应该受到应有的限制。面对首次、偶尔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不妨以批评教育为主,对于多次违规且屡教不改的,可以让家长没收其手机,也可以按校规校纪处分。

朱伟(沙井读者):该校的做法有矫枉过正之嫌。在校园内使用手机一定程度上会对教学秩序产生不利影响,但处罚过于严厉,并不恰当。到图书馆阅读是一个学生的基本权利,也是增长知识的重要途径,取消使用图书馆的权利等于是压制学生学习。住宿也是如此,取消了住宿权利,叫这个学生去哪里住?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引发的问题完全有其他更合适的办法解决,建议深中采取一些非强制性、更具灵活性和人性化的管理办法。

话题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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