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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母亲节礼物 两少年盗窃被抓

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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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赵诚斌 黄金灿)今天是母亲节。5月7日,建瓯两名少年为给母亲买礼物入室盗窃,在销赃时被警方抓获。两位家长对此事相反的态度,同样让人们深思。

小游今年13岁,小强12岁,两人都是房道镇某校学生。因父母离异,小游从小跟父亲生活,而嗜酒的父亲对他漠不关心,小游就经常逃学,因为盗窃多次被“请进”派出所。小强是个独生子,深得父母的宠爱,在学校也是个好学生。

5月7日上午,小游逃学去泡吧,从网上得知5月9日是母亲节,突然念起自己的母亲,决定买一份礼物送给母亲,尽管他不知道母亲身在何处。走出网吧时,他碰到同校的小强,说了自己的想法,二人一拍即合,小强也想送一份礼物,给母亲一个惊喜。

为筹备母亲节礼物,下午2时许,小游带着小强进入一户人家,偷走一枚戒指和一部手机。

当日下午4时许,两人拿着戒指和手机沿街叫卖。一名群众看见后,怀疑两名少年卖的东西是偷的,打电话报警。民警到现场后将两人抓获,并通知被盗人家来认领。

因小游和小强均是未成年人,民警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后,通知其家长来派出所领人。小强的父母来到所里,责骂孩子几句话后将其带回家,表示会好好管教,并对民警表示感谢。

一会儿小游的父亲也来了,看着儿子对民警说:“怎么又偷东西了,要不你们(民警)关他两天。”

“你这样对待孩子,孩子以后怎么会学好?”经办民警实在看不下去,对小游的父亲也进行了一番教育,最后才让其将小游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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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卸不了的责任

为了尽孝心,孩子去做贼。类似的案例多了,为了给母亲治病,有人去抢劫。为了让父母过上好日子,有人去盗窃……

这样的案例见诸报端后,网民大多是大呼“情有可原”,把主要责任推给了外因。似乎这些人值得同情。

大家往往忽略了一个问题:百善孝为先,但是,这些人为尽孝却作恶,已经不见善在何处了。

以本报道中建瓯两个孩子为例,他们的母亲知道孩子送给她们的礼物,是赃物,她们还高兴得来吗?是不是被盗者家的母亲,此时又十分伤心呢?

而这两个孩子家长的不同态度,正好折射出了这样的事件屡屡发生的原因:家庭教育首先存在问题。

子不教,父之过。孩子还没有辨别是非能力的时候,首先家庭教育是十分关键的。而一个孩子的父亲一句“关他几天吧”,就想把自己的责任推给警方,推给社会,令人叹息。

引导孩子如何尽孝,家长责任重大。这个孩子知道尽孝,说明他其实“性本善”,告诉他为尽孝不能触犯法律和道德规范,家长的言传身教,比别人的说教也许更加有效。这个作用,别人替代不了。

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人们喊了多年了。一边责怪网络和社会阴暗面对孩子的影响,而连家庭教育这个阵地也失守,孩子的成长道路真是难以预料了。

教育好家庭成员,是对社会尽责。同时,也是履行法定的义务。因此,家长的责任不能推卸,也推卸不了。郝涛

(编辑 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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