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朝野激辩是否应给恐怖分子"米兰达权利"
央广网
5月4日,一名警察在美国纽约曼哈顿纽约联邦南区法院警戒。纽约时报广场未遂事件嫌疑人、巴基斯坦裔美国人费萨尔·沙阿扎德将于当天下午在该法院接受庭审。现年30岁的费萨尔·沙阿扎德于3日晚间在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被拘捕,当时他企图搭乘飞往迪拜的飞机离开美国。新华社发(吴凯翔摄)
纽约汽车炸弹爆炸未遂案正在掀起美国朝野的新一轮激辩——即,是否该赋予恐怖嫌犯“米兰达权利”?
这场争论的导火索是制造上述未遂爆炸案的恐怖嫌犯沙赫扎德在被逮捕时,联邦调查人员仍然告知他:“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这项权利,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这句警匪电影中常见的对白,正是“米兰达警告”的三个核心内容之一,另外两句是:“你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讯问时有权要求律师在场;如果你没有钱委托律师,我们将为你指定一名律师。”
米兰达警告来自于最高法院1966年的一个裁定,当时最高法院发现一个名叫米兰达的抢劫嫌疑人被错误地定了罪。最高法院推翻了原判,并提出了上述三原则。“米兰达警告”由此诞生,并成为美国司法体系内正当程序中的一个支柱。
然而,纽约未遂爆炸案发生后,在野的共和党人质疑,在恐怖袭击案件中,赋予嫌犯米兰达权利会阻碍调查人员获取关键线索,让其他恐怖分子有机会逃脱或者再次发动恐怖袭击。包括麦凯恩在内的共和党人均表示,在弄清纽约未遂汽车爆炸案的全部细节之前,给予沙赫扎德米兰达权利,完全是一个错误,他们认为,沙赫扎德应被视为战俘,不应给他公民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