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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振兴司赴重庆市、四川省就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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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副司长彭会军带队赴重庆市、四川省调研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调研组深入资源枯竭城市重庆万盛区、四川省华蓥市,实地考察资源型城市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矿山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就业等民生问题解决等方面的情况。调研组听取了重庆市、四川省发改委及有关资源枯竭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汇报,并就省级人民政府支持转型工作、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进展等与有关方面交换了意见。重庆市、四川省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重庆市、四川省切实担负起促进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责任。重庆市在重大项目布局方面向万盛区倾斜,建立起了市直部门对口援助机制,研究起草了重庆市促进万盛区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四川省也在项目布局、项目审批与核准等方面向华蓥市倾斜,并以编制转型规划为抓手,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重庆万盛区、四川省华蓥市以资源型城市转型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探索,转型工作开局良好。万盛区以产业转型为重点,按照“从地下走向地上、从黑色走向绿色,实现产业升级和转换”的产业发展思路,着力培育煤化工、旅游、建材等接续替代产业,并逐步推动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的全面转型。华蓥市围绕建设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示范区的目标,着力打造环渝腹地经济区块重要增长区、成渝经济合作发展先导区、省级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区,提出“抢抓转型契机、奋起三次创业”战略决策,积极探索转型模式,加快培育新型建材、机械加工、电子信息等接续替代产业,全力恢复自然生态环境,致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走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在听取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后,彭会军副司长肯定了重庆市、四川省发改委及相关资源枯竭城市在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上的努力,并就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做了讲话。

彭会军副司长表示,重庆、四川的资源枯竭城市都只有一座,但省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转型工作的指导。《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已经明确指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重庆、四川要尽快出台本省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具体的支持政策。要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的支持力度,根据本省市情况对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相应配套,以形成合力。要把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期资源型城市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指导各资源枯竭城市编制好转型规划,并做好规划审批工作。

彭会军副司长对万盛、华蓥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以转型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资源型城市转型涵盖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整治、民生问题解决,内涵丰富,与资源枯竭城市当前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相统一。资源枯竭城市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增强转型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牢牢把握机会,高举转型大旗,打好转型牌,走好转型路。第二,要编制好转型规划。转型是资源型城市的一项重大战略调整,甚至可以说是脱胎换骨,事关经济社会全局。只有明确定位、科学规划才能保证转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保证转型工作有的放矢,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在推进转型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市情,把握发展的大势和规律,既要大胆创新,又要科学严谨,周密细致,不出现大的失误。第三,要用好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资金要着力增强资源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重点用于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贷款贴息等方面,要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与长远发展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资金比例。要确保资金使用不出任何问题,充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资源型城市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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