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昌伦副厅长在全省酒类产销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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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今天,召集大家开个会议,就酒类产销管理工作进行座谈,这也是省商务厅执行新的“三定”方案后第一次组织召开的酒管方面的会议。刚才,省酒管办李再高同志通报了省商务厅机构改革内贸处室职能调整的情况和2010年酒管工作要点。他们刚刚接手这项工作,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对2010年的工作,大家还可以进行讨论,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请省酒管办的同志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由于时间关系,我重点讲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关于机构改革问题春节过后,省商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复的“三定”方案,对部分处室名称、职能和人员进行了调整。涉及到内贸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原酒类监督管理处改为市场秩序处,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由市场秩序处承担,加挂湖南省生猪屠宰办公室的牌子;原酒类产销管理工作由市场运行调节处承担,保留湖南省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湖南省茧丝绸管理协调办公室的牌子;原商业改革发展处改为商贸服务管理处。这次省厅机构改革后,内贸方面仍然是四个处室,即:市场运行调节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商贸服务管理处、市场秩序处,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原来想增设一个处室,但受内设机构数量的限制,没有得到批准。虽然原来设立了酒类监督管理处,与整规办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包括整规、商务综合执法、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这次将酒管职能调整到市场运行调节处,也只是部分职能的调整问题,仍然保留了省酒类产销管理办公室的牌子。而且,目前市场运行调节处依然安排了3个同志从事酒管工作,在处室力量配备上是最多的,与原酒类监督管理处时相比并没有减少。并且实现了与商务部市场运行司的职能对接。因此,省厅酒管工作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这一点大家要理解清楚。在上一轮机构改革时,14个市州商务局都专门设立了酒管工作机构,有的是一个内设科(处)室,有的是独立的酒管局(办)。这支队伍为我省酒类产销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应该充分肯定。下一步市州、县市机构改革时,酒管工作机构要不要改、怎么改,主要由各地党委、政府来决定。我的建议是,最好不要变,要保持酒管工作队伍的独立性和稳定性。酒管工作很重要,任务很艰巨,也是我省内贸流通领域拥有地方法规的工作之一,另一个就是生猪屠宰工作。省厅、市州、县市的工作职责各不相同,越到基层内贸流通工作越具体,省厅原则上只管宏观和政策,具体落实还是要靠基层做大量的工作,包括国产酒类的批发许可和酒类零售的备案工作都在基层,酒类行政执法更是基层酒管工作的重要职责。如果没有一支专门的队伍,这些工作都难以完成,将对我省的酒管工作带来很大影响。建立一支队伍不容易,市州、县市一定要稳定酒类管理这支队伍,不能因为机构的调整而影响工作。这也是省商务厅党组的意见,请你们回去后尽快向领导汇报,特别是要向党委、政府讲清楚,从组织上保障全省酒类产销管理工作健康稳定发展。二、关于促进湘酒生产发展的政策问题在春节前召开的酒类生产、流通重点联系企业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湘酒产业发展需要更宽松的政策环境,要向四川、贵州省学习,给生产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企业反映的问题主要在有几方面:一是土地问题。酒类企业新建、扩建厂区,在用地方面政府应该支持的,给予优惠。对这一点,我觉得地方政府还是很支持。例如,邵阳市就很支持湘窖酒业的发展,给了一块很大的地新建厂区,为促进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负担问题,酒类企业感觉税赋太重;三是金融支持问题,主要是银行贷款难;四是证劵融资问题,就是酒类企业上市难。经了解,四川和贵州省的相关政策是几年前发的文,最近几年也没有出台新的政策,他们的解决方法是实行一事一议、一厂一议。按财政体制来讲,酒类生产企业都是实行属地管理,酒类企业也是当地财政的主要来源。各地酒管办一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促进属地酒类企业的生产发展。目前,出台全省性的政策文件时机不成熟,关键是要搞好落实,不能光说不做,而应少说多做,有些工作关键是如何操作的问题。三、关于酒类流通打假问题据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反映,酒类制假问题严重干扰了生产、流通秩序。五粮液、茅台酒厂每年的生产量都是有限额的,可市场上的流通量却大大超出了生产量。大家从事多年酒管工作,应该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目前,各种假名牌酒充斥着市场,希望各地一定要出重拳打假。做好酒类流通的打假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酒类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就是酒的身份证,单随货走,单货要相符,这也是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要求的。二是要联合工商、公安、质检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要抓典型、抓大案、要案,并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媒体发挥震慑作用,真正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目前,我省假酒问题主要是“以次充好”,酒还是真酒,只是用一般的酒冒充名酒卖高价钱,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假冒而不一定伪劣”。酒类打假工作难度很大,但任何工作都是有作为才有地位,现在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尖锐,老百姓的安全消费意识也越来越强,我们一定要做好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商务形象。四、关于湘酒在本省流通消费环境问题有人反映,酒类流通在某些省有“篱笆、围墙”,而在湖南却没有。我认为,我们一是不能太本位主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酒类流通应该是无障碍的,完全靠这种“篱笆、围墙”来扶持一部分企业是很难长久下去的,这一点要明确;二是家乡人爱护家乡酒,通过接待用酒来推广本土酒,这也是责无旁贷、无可厚非的。我省有很多好酒,我认为宣传本土酒,接待应该用本地酒,推广本土品牌。我在很多地方参加过会议,都是用的本地酒招待客人。各地酒管办可以向当地党委、政府推荐自主品牌作为接待用酒,但不能作硬性规定。当然既要注重酒的质量,也要尊重个人消费习惯。酒管办要扶持酒业发展,帮助企业搞活流通,要扶持推广本土品牌。要从我们自身做起,要以一种湘酒情结来推广湘酒,但也不能违背市场经济规律,搞作茧自缚的事情。五、关于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行政许可问题过去,酒类生产许可在我厅审批,现在职能已调整到质监部门。流通许可在商务部门,而流通许可是分层次的,省、市(州)、县的工作权限各不相同,一定要按规定办事。工作过程中我们一是不能越权,要各司其职;二是要依法行政,不能乱作为,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程序和行政文书。每一种行政许可申报的材料都不一样,必要的材料一定不能少,要规范,要严格把关。省厅进口酒类批发行政许可现场查验记录单的设计就很规范,要在全省推广。六、关于支持行业协会发展的问题关于行业协会的有关问题,再高同志刚才在2010年工作要点中讲的几点很重要,我这里再次强调:一是协会换届的问题,希望各地酒管办帮助省酒业协会完成换届工作;二是协会的组织机构一定要构建好。原来酒业协会会员都是生产型企业,这次要把我省大型流通企业吸收进来。流通企业会员每个市州要发展3-5家,在此基础上再推荐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会长、副会长单位不要太多。酒类流通应该是开放的,不能保守,不能光限于本省酒类企业,可以把一些外地酒(包括进口酒)企业吸收到我省酒业协会中来,把我省酒业协会办成一个开放型的、为企业服务的群众性组织。这次换届工作一定要充分准备,准备好后再开会,要把这次换届工作搞好。三是要明确和规范协会的工作职责,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的章程开展工作。厅党组非常重视行业协会的发展,下一步将把政府办不好、办不了、管不了的事,尽可能地交给行业协会去办。初步研究,拟将以下职能逐步交给协会办理和落实:1、全省酒类产销情况统计;2、全省酒类行业经营资格和技术培训;3、酒类产销政策宣传、培训和咨询;4、酒业批发企业行政许可的技术咨询;5、酒类产品的展销、推介和评比;6、酒类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工作。行业协会自身工作一定要做好,不该做的不能做,也就是不能越权工作。政府赋予酒业协会工作职责,协会就一定要把工作搞好,要规范性地为企业服好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让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觉得工作中离不开协会的支持和帮助。七、关于迎接省人大执法调研问题省人大正在对现有地方法规进行清理,该保留的继续保留,该修改的进行修改,该废止的也将废止。这次调研很重要,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出台《条例》很不容易,我们一定要认认真真地对待此次调研工作,为《条例》的修订创造条件,使《条例》更具操作性,为酒类监管提供法律保障。八、关于酒管办的工作宗旨问题当年成立省酒管办的初衷就是想振兴湘酒产业。酒管办成立这么多年来,湘酒产业有了一定发展,这是全省酒管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果。但与其它先进省市相比,湘酒产业发展速度不够快。全省各级酒类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把促进湘酒产业的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酒管办存在的意义就要大打折扣了。今天,我在这里再次重申酒管办的工作宗旨,希望大家牢记,并付诸于工作实际,为我省酒类产业的发展作贡献。九、关于评比表彰问题往年酒管工作都进行了评比,每年表彰了一些先进市州和县市。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今年还没有开会表彰,有同志在问这个事情。省纪委对全省性考核评比检查有严格规定,省厅也有严格的要求,确需进行的表彰,要报厅党组同意。适度的工作表彰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关心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一定要适度,不能过多过滥。省厅会尽可能地做好工作,以充分调动各地酒管工作的积极性。十、关于加强培训的问题酒管工作难度大,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加强培训很有必要。各地都要重视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德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的内容要全面丰富,培训的形式要创新,关键是要讲究实效性,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能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