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蛋糕:要做大更要切好
证券日报之声
古语云:“不患寡而患不均”。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但分配失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数据显示,我国基尼系数已激增至0.48,大大超出0.4的警戒线。中国必须对日益加剧的贫富分化说“不”。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他进一步具体指出:
——要抓紧制定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措施,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
——要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后,总理温家宝与中外记者见面。他表示,如果发生通货膨胀,再加上收入分配不公,以及贪污腐败,足以影响社会的稳定,甚至政权的巩固。
上市公司高管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扩至18倍
@蔡继明(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我国要形成消费主导的发展方式,就必须打破垄断,创造公平机会,整顿分配秩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国有资源的配置问题。如果国有资源还主要配置在竞争领域,甚至呈现不断扩张的趋势,那么就很难启动民间投资。不同行业间收入有差距是正常的,但差距过大就有失公平。
改革的方向就是要把这些差距拉近到合理范围内,收入畸高的要适当调控下来,明显偏低更要适当调上去。财政收入应取之于民,更要用之于民。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力度,例如提高低保的补助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都是促进二次分配公平公正的渠道。
@陈世强(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弘昌集团董事长):当前收入分配差距偏大,正在呈现利益群体分化态势,“强资本、弱劳动”的现象比较突出。城乡居民之间在收入、医疗、教育、社保等方面差异很大;企业技术和管理干部与普通职工之间、城镇工与农民工之间、正式工与劳务派遣工之间,差距也十分明显。特别是垄断性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收入畸高。据上市公司年报分析,208家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从2006年的6.72倍扩大到2008年的17.95倍。2008年20个行业门类收入差距平均接近5倍,有的行业职工实际收入是其他行业的10倍。
@李建保(全国人大代表、海南大学校长):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话题已经不新鲜,然而近年来,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群体之间收入差别不断扩大,物价高了,房价疯了,百姓的工资却总不见涨。收入分配亟待进行实质性的调整。全国总工会近期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23.4%的职工5年未增加工资;75.2%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
@郑功成:(全国人大常委、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研究领域知名学者):社会矛盾的尖锐化和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带来了对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与财富分配方式的反思,也助推了国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财富的合理分配已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纵观改革历程,曾经对财富增长与财富积累发挥重大作用的利益分配格局逐渐失衡。现在应当形成一个新的共识,这就是必须把“合理分配财富”置于与“尽可能地创造和增加财富”并重的位置上来考虑,只有更加重视财富的合理分配,才有利于财富的继续增长和积累。
调高个税起征点 改革垄断企业工资制度
@卞志良(泰山体育产业集团董事长):垄断企业职工的高收入,大家之所以觉得不公平,主要因为他们的高收入并非因为自身生产效率有多么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多么高,而是源于其垄断地位。在与民营企业的竞争中,垄断企业显然处于绝对优势。政府必须推进垄断企业工资改革。在这一过程中,不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让大家了解垄断企业的运营成本、利润,让群众有建言献策的机会,监督改革进程。这样一来,垄断企业的工资改革才能赢得公众认可。
@郑功成(全国人大常委、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研究领域知名学者):在整个收入分配改革中,加快再分配改革尤为迫切,包括财政支出结构调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税收制度的改革,应着力改变公共资源浪费严重与效率不高的现象,强化财政资源惠及民生并调节初次分配差距的重大作用。要改革税收制度。加大所得税再分配功能,首先要调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高收入者的累进所得税率,减少所得税的累进层级,并加大各层级之间的级差。
@邓向阳(山东省滨州市委书记):今后应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比如,通过最低工资标准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通过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企业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增长而增长的正常机制;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合理增长职工工资;探索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工资支付规定及国家的相关政策。
@潘庆林(全国政协委员):开征奢侈品税和奢侈税是合理调控消费的好办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通过开征奢侈税,可以强化税收的调节作用,对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有重要意义。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是建设更为公平的社会。通过调整政策和制度安排,综合运用税收、财政等手段,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是符合国家大政方针的。
个税起征点不提高是误会
@针对个税起征点不提高的消息,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说:“这是误会。”他说,个税起征点是否调整,将会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并召开听证会。不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得越高,对富人越有利。
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在帮富人
@前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说:“个税应从分类征收转为综合征收,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结果是,富人得了大益,中等收入的人得了少益,大量的低收入的人任何利益都没得到。”
网友热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网友英明之声: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得民心、顺民意的大好事。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了。此次专门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非常之举,明智之举。愿此次改革能够取得圆满成功,于国于民皆有益。
@网友李自强:现在,地方实行“阳光工资”,使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档次工作人员的工资相差太大,比如工商、地税、国税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比同档次事业单位和其它某些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每月工资高出一到两千元甚至更高,这合理吗?是他们的能力大、贡献大吗?水平高吗?绝对不是,这是行业特权!
@网友司马明:能适当提高国有企业工人和普通公务员的工龄工资才是最根本的。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网友朗丽格:绝对的平均是不好找,只要把收入分配重视起来,就是为民着想,群众会拍手称快。
@网友金钱豹A:提一个具体建议:企业里工资差别不要太大,包括基本工资和各种补助,都不要太大。收入大的差别应该通过奖金,分红等形式来反映。对个体小型企业,要实行计时制和周薪制,保护职工利益。
@网友路人甲:每个城市都有上年平均工资这个数字,它反映了一个地区的消费水平。我认为,各行各业,退休人员工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都要和这个数字挂勾,不能偏离得太多。
解决分配不公的四大建议
□ 朱大鸣
中国老百姓有两个最基本的难题:一是收入低;二是想扩大消费但消费不起。而整个经济相对称的难题是,分配失衡导致需要消费的人没有钱,而不需要花钱的人钱太多。因此,社会收入差距过大,既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也不利于内需的启动。
为什么会出现收入差距过大呢?改革的过程中,掌控的存量资源不同,导致竞争的起点和能力也不同,机会和投资能力也不同,开始还差距不大,但一点点的积累之后,差距越来越大了。收入差距过大,根子还是出在经济结构不合理和体制改革跟不上经济改革的节奏,也有的是历史沉淀下来的不合理的体制造成的。
既然社会收入差距过大引起社会不稳成为事实,如何才能解决这些难题才是王道。
第一,社保要加速,如果老百姓困于医疗、教育、住房等等,难以有消费力来消费新商品,内需就难以扩大,经济也难以有质的飞跃。但是,社保的完善不等于是把中国一下子变成福利国家。西方发达国家福利是好,但生产效率就非常低下。如瑞典,福利很好,税负很重,工作与不工作差不多少。对中国来说,要防止平均主义倾向,吃大锅饭就是最沉重的历史教训。
第二,体制内外要基本做到同工同酬。要基本做到同工同酬并不是说要是一步到位,而是说基本上干同样的工作应当有差不多的报酬,内外有别要坚决清除。这个问题主要是集中在非完全市场的行业,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应当加快体制改革,符合经济改革的节奏。
第三,除了可以列举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少数几个行业,垄断性行业应当进一步开放,通过市场竞争达到收入均衡的目的。垄断行业的暴利是老百姓非常不满的一个源头,我们经过努力是可以改变这种现实的。有资料显示,按18个行政性垄断行业的工资总额推算,以2007年行业平均工资为基数,节省下来的1/3工资福利可以多容纳700万人就业。垄断是市场的天敌,是竞争的对手,也是不当得利的手段,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拔除垄断行业的藩篱。
第四,消除特权,加大反腐力度,打击不正当得利。权钱交易是中国人最痛恨但也是没有办法根治的一个顽疾,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但只要我们最大限度的翻耕权力寻租的土壤,让其暴露在阳光之下,这种权钱交易应当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控制;那些不正当的得利,应当通过完善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通过法律来给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
我认为,收入分配差距缩小,是中国经济成功转型与社会健康发展所必须的前提条件。
(摘自中国资本证券网博客)
房地产投资比例过重
刺激投机需求
□ 韩令国
在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贫富差距过大,两极分化严重的情况下,高收入群体消费意愿不足,低收入群体无力消费,内需经济的规模相对有限,而出口又依赖不上,又面临严重的通胀问题,中国经济的增长就只能继续依托在房地产之上。
输入型通胀将成为今年经济中的危险问题,如果国家不遏制通胀,那么百姓生活压力就会加大,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就难以保障,社会问题就会更加突出。
因此,我们需要发展,就要大力加强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三项公共财政支出来提高民生的社会保障,然而截至当前我国的这三项公共财政支出每年仅不足2万亿,平摊到13亿人身上,面对高度通胀带来的生活压力,对低收入群体讲只能算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这样一来,中国经济就只能继续依靠遏制生活必需品物价、调控粮价来维持,财富分配模式会再次倒退,贫富差距也将继续拉大。
这样就出现更为矛盾的问题,在出口、内需经济发展都在减速的情况下,依靠财政投资的方式可拉动的就业率即有限,又不稳定,百姓收入也处于不稳定的局面下,一旦投资停止,就业率就会下跌,而继续投资,通胀就会加重,尤其是在房地产投资比例过重的情况下,投机需求便会紧跟政策推动房价上涨,资产泡沫会加速膨胀,在居民收入增长受财富分配模式不合理影响而缓慢的情况下,生活用品价格上涨本身已经制约资产市场发展,一旦投资与投机需求推动的资产价格上涨再制约到消费,就会制约到实体产业的复苏,加剧当前的恶劣环境,使得结构转型更为艰难。
(摘自中国资本证券网博客)
个税改革真的难产了?
□ 谭浩俊
财政部目前正在加紧研究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结合的税制改革,这项改革是推进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一环,“目前暂不考虑个税起征点调整”。对于个税起征点调整这一热门话题,有关部门的答复是:仅仅调整个税起征点,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收入差距扩大、高收入阶层纳税不足的问题,需要进行综合改革。
我们承认,仅仅调整个税起征点,确实只能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收负担,而对绝大多数高收入者来说毫发无损。但是,如果连个税起征点也不调整,岂不是对普通劳动者更不公平?
说实话,公众要求调整个税起征点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谁都清楚,调高个税起征点带来的“税收负担”降低,根本不足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更无法解决高收入者游离于个税之外的问题。但是,在个税改革始终“难产”的情况下,又有什么比调整个税起征点更好的办法呢?又有什么手段能让普通劳动者有一些心理平衡呢?笔者不反对以家庭为基础推行个税综合改革的思路,但关键在于,这项改革何时才能推开,何时才能变成现实。如果这项改革一直处于画饼充饥的探索阶段的话,那还不如先调整个税起征点,让老百姓得到一点实惠。
个税改革再难,也不会比经济体制、企业经营机制等改革更难,这些方面的改革都能突破、都能创新、都能稳步推进,个税改革又难在何处?现在不改,当高收入阶层对财富的集聚度更高时,改革的难度会更大,由此带来的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也会更多,这是更严峻、更现实、更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摘自新浪博客)
想法一:调高个税起征点
@宗庆后(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为了真正提高老百姓收入,必须将个税的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富人对2000元还是5000元起征个税根本无所谓,而广大工薪阶层能拿到5000元收入而不征税,才算是自己拿到手的真正的收入。如果一个人的月收入达到5000元,基本上算是一个中等收入,符合小康社会的趋势。
@杨卫华(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教授):一个地方的起征点定多少,应取决于居民开支,不能征过头。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广东全省目前起征点应是3000元/月。
想法二:提高起征点根本没意义
@高培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在目前情况下,与其调整起征点,不如对税率累进制度进行调整。当前工薪阶层70%的人月工薪收入还没有达到现行的2000元起征点,如果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很多低收入群体根本享受不到实惠,反而是高收入者受益较大。
@李稻葵(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主任):个税起征点是要适当提高。但是,这只是个税改革的一小部分。更重要的改革还在后面。这包括综合纳税、减低税率、改变纳税主体等等。在个税调整上,目前只对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不对资本收入所得征税个人所得税的做法,与大多数国家做法不同,也违背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理念。所以,改革的第一条应该把资本所得、劳动所得加上其他所得合在一起,征收个人所得税。要综合考虑家庭负担。不能一刀切,应该以家庭为单位。至少给每个家庭一个选择,既可以选择按个人纳税,也可以选择按家庭纳税。从而把家庭负担考虑进去,这样才公平。
(摘自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