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调整文学奖评委以适应数字作品
央广网
【事件】新修订“鲁迅文学奖”将数字出版物纳入评奖范围,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评选启动“参评作品推荐”。记者从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获悉,此次评选将采用中国作家协会2月25日最新修订的“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新修订的条例,首次将“国家批准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刊发的数字出版物,纳入国家级文学奖的评奖范围;备选作品,首次面临“两轮公示”,广泛听取读者意见;“鲁迅文学奖”奖金额度也将有大幅度提高。【新修订“鲁迅文学奖”将数字出版物纳入评奖范围】
中广网北京3月3日消息 鲁迅文学奖创始于1997年,特设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等七大奖项,是我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大奖之一,迄今已颁出四届。对比2007年进行的第四届鲁迅文学奖评选,2010年 2月25日修订的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在此前的参评作品范围“评奖年限内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上述文学体裁、门类的中文作品”外,新增了“由国家批准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发表的上述文学体裁、门类的中文作品,均可参加评选”。就这一修改,中国作家协会是何考虑,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对记者称,今天将对公众给出详尽的说法。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作如下点评。
曹景行:网络文学可以参加评奖,当然这样的网络文学要在国家颁发许可证的那些网站上公布过的,网络文学参加评奖当然是时代变化的一个体现,因为如果由中国作家协会举办的文学奖评选不把迅速发展的网络文学发展下去,那么实际上它本身就可能边缘化.
现在把网络文学容纳进去并不是一种招安,也不是一种恩赐而是对现实的承认,当然在评选当中还需要做一次改进的就是评委的组成,传统的评委主要也就面对的是非网络文学的,如果把网络文学包括进去,评委也应该作出相应的调整,这样才能显示出代表性和多元化,才能适应现代新的文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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