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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牛”避税,耍个花招多赚几万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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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如果来买房的客户,是拿着委托公证书来,不要求过户的,那八成是‘黄牛’。”业内人士昨向记者爆料。随着近年来楼市的不断升温,为了“避税”降低成本,从而赚取更多的差价,“黄牛”们的手段还不少。

房东“奇遇”

付了钱不要过户

“大家都知道车辆买卖一定要过户以免后患,而现在数十万的房屋出售后,买方居然不要产权,这是否有什么猫腻呢?”近日,惴惴不安的金华人老陈向工商部门反映:他通过市区某中介公司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对方竟要求不必过户,说这样可以通过低报交易价格好省下部分税费。

原来,家住金华南苑附近的老陈将一套住房在某中介挂牌出售,挂牌价40.5万元,挂牌后中介公司通知说有人准备购买此房,双方约定成交价40万元,由买方一次性付给老李。收钱后老陈提供给对方有关产权证明,等着配合对方办理过户,谁知对方说过户免税费政策由两年延迟到五年后增加了那么多税费,就暂时不办过户了。

而实际上,有的投资者是盘算着通过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来购进房产,之后再以高价卖出。这样可以逃避国家规定的二手房交易的各项税款,以及国家有关购房不满五年进行买卖所征收的营业税。

“这对买卖双方来说,风险都很大。”工商部门表示。对于卖家来说,无论买家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在未办理过户前不要为买家提供委托公证,因为产权尚未转移,涉及房屋的相关责任问题仍然由原业主负责。对于二手房投资者来说,虽然通过公证已取得房屋“产权”,可以任意处置房产,但房产未过户就不属于投资者,如果业主取消“公证”,或房产被法院封查、拍卖,投资者就会有很大损失。

办委托公证

“黄牛”避税多赚几万

“杭州这样私下签买卖协议,不备案的也有,一般都是‘黄牛’在做这样的交易。”杭州房产中介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而他们所称的“黄牛”就是专做倒房买卖,从而赚取差价的投资客。“黄牛”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税”,降低投入成本。

“上次我朋友看中一套房,结果房东卖给了比他出价高的买房人,对方要房东签的就是私底下的买卖协议,以及委托公证。”一位小姐告诉记者。手拿委托公证,这样的“买房人”就能寻觅新的买家卖掉房子,吃差价。

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简单的账,以一套180万元的二手房(不超过14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为例,如果“黄牛”过户成交的,单契税可能就要交2万多元;他再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那其中的20万元就要征收5.6%的营业税,加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2次交易中,这名黄牛得支付6万多元,这都算是他的投资成本。如果“黄牛”采取公证不过户的方式,那赚转手差价时,就可以省下这几万元了。

“取证比较难,‘黄牛’的这种行为也很难打击。”业内人士表示,但还需提醒房东,如果没有拿到全款,就做了委托公证,那风险还是蛮大的。此外,在房子没过户前出现问题,也会牵连到房东。

本报通讯员 胡伟华

本报记者陈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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