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文强
经济观察报
卢飞
2月2日上午9时30分,文强的真面目从此刻起公之于众。
当日上午,重庆原司法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文强案开庭审理,开庭地点为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
文强案未审之前,江湖已是铺天盖地的传闻,言传文强涉黑之深、受贿之巨、为人之恶、好色之欲,乃重庆近年来所罕见。
尽管还有不少人士认为目前出现在刑庭上的文强,可能依然不是他的最真实面目,但无论如何,文强——这个被认作是重庆最大黑社会保护伞的厅级官员,已经开始展现于公众面前。
其人
文强落马之前,已有媒体表示,凡是来重庆的女明星,文强都要想办法与其睡上一觉,随后有好事者更进一步,将可能与文强睡过觉的女明星一一列出;文强受贿的金额,花巨款购置的别墅,均成为全国媒体追逐重庆 “打黑除恶”的焦点。
2日出现在刑庭上的文强,并未像岳村、黎强等涉黑案犯一样身着囚衣,他穿一件翻领夹克,下面是“鸿星尔克”牌休闲裤。法庭上的文强神色淡定,言语温和。与文强同案受审的,还有其妻周晓亚等4人。
文强生于1955年12月,现年55岁,个子不高,偏胖,圆脸,平时戴着一副眼镜。文强的老家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曾家镇,家中兄弟姐妹7人,文强排行第三。其弟文彬之妻谢才萍,亦于不久之前在重庆市五中院同一个法庭受审。
文强年少时生活艰苦,常随母亲干些农活,赶鸭子一度是文强童年时候的拿手活儿。文强16岁的时候,跟随当时的社会潮流,于1972年下乡插队做了一名知青。
文强插队之地现名汤家村,在插队期间,文强认识了同样在此地的女知青周晓亚,尽管周晓亚比文强大了两岁,但是文强丝毫没有因为年龄上略有差距而放弃对周晓亚的追求。在法庭之上,文强依然对周晓亚颇为照顾,“她认的罪我都认。”文强在庭审上说。
1976年,重庆市白市驿机场附近发生一起坠机事故,文强闻讯后派人赶来,并积极营救。因为这一英勇行为,文强被有关部门重点表扬,不久之后,即被提拔为团支部书记。此后文强顺利考取了四川省警察学院,立志成为一名警察。
至今,警察学院门口的英雄石榜上,还刻有文强的名字。文强案发后,该校已经将刻有文强名字的“英雄榜”进行涂抹,试图减轻文强案对学校带来的不良影响。
1980年,文强从警察学院毕业,后分配至巴县公安系统工作,从此开始了他的警界生涯。上个世纪80年代初,文强得到时任巴县县委书记张文彬的赏识。1984年,文强被提升为巴县公安局副局长,半年之后,被任命为巴县政法委副书记,时年29岁;1985年,文强再次获得提升,被任命为巴县县委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从此文强的仕途一路顺畅。
1992年,早年提拔了文强的张文彬出任重庆市政法委副书记。文强亦得以从巴县县委调任至重庆市公安局任副局长一职,从此文强在重庆公安系统高层任职长达17年。
据知情者透露,文强的腐变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已经能够看出些端倪。目前遭到重庆警方通缉的在逃嫌犯王平是重庆当地的黑帮老大,当时王平的女儿庆祝生日,文强不顾警察身份,带上几名警察“随从”,大摇大摆去了。
任职重庆公安局副局长17年间,文强也做过一些大案子,比如2001年文强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张君团伙案,文强在案中表现神勇,受到嘉奖。抓捕文强归案的现任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日前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应该历史性地看待文强。
王立军称,重庆公安局最近搞了一个内部沙龙,主要展出刑侦历史图片,但他发现中间没有一张文强的照片。王立军说,重庆公安成立以来,文强是参与过很多重大案件的,不能因为他人生中有缺失,就把其过去的历史给否定了。
自我矛盾的双重性格在文强身上体现得特别明显。一方面,身为公安局长的文强要打击黄赌毒,以及各种枪案、命案等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文强又大肆收受黑金,获取不正当利益以保护犯罪分子不受公安追查,比如收取钱财为他人保命。与此同时,文强亦频频光顾各种豪华的夜总会,享受涉黑分子在五星级酒店会所里招待的免费性服务。
2月2日重庆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文强的起诉书显示,文强在任职重庆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接受下级官员的受贿买官、与重庆黑社会性质团伙的亲密无间,达到了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程度。
其罪
文强案起诉书显示,2009年9月25日,文强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与起诉书上略有不同的是,文强真实被捕的时间是8月7日早晨,被捕地点为北京机场,据目击者称,重庆现任公安局长王立军乃亲自抓捕文强者。几幅当时的照片显示,王立军双手插腰,在一旁看着干警控制住文强,另外还有一人负责摄像。
此前一日,文强在北京参加一个全国性厅局级司法会议,正准备当日乘坐国航CA1419航班回渝,未料重庆方面早已布控好警力,趁其不备时将其逮捕,并押解回渝。
文强被捕6个月后,重庆五中院接文强案宗,原本定于去年12月26日开审,后延期至2月2日。
2日的公审,除了文强夫妇同堂受审之外,还有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等。外界盛传的文强之警察情人陈光明,并没有出现在文强案中。
文强之罪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受贿罪;二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三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四是强奸罪。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1996年至2009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19家单位及个人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其中,文强和其妻周晓亚先后收受同案被告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并为三人的职务晋升和担任重要职务提供帮助。
2000年至2008年,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包庇、纵容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龚刚模、马当、王天伦(均另案处理)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所送的钱财,共计折合人民币70余万元。此外,文强对其10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此外,文强还被控以强奸罪。
2日开始的文强公审,并没有将文强所犯之强奸罪亦然公开审理。但是,仍可从起诉书的罪项指控中窥得一二。2007年,文强结识了在校大学生巫某某,2007年8月,文强安排王佩将巫某某带至重庆渝北区一餐馆吃饭,后至渝北区渝通宾馆唱歌,其间文强让巫某某饮下大量白酒致其酒醉,随后将巫某某带至宾馆。
文强强行与巫某某发生了性关系,此后文强亦多次与巫某某在不同地方发生性行为,警方认定文强乃犯下强奸罪。
文强案第一公诉人为“全国十佳辩手”么宁,亦是“李庄案”中公诉人。在控方控诉文强累计嫖娼费支出12万的时候,文强当庭辩解,“如果说是嫖娼款,我倒是乐意接受,但是你们不是说我这是给被我强奸的女子的吗?”
坊间另外一种传言是,文强与巫某某,实际上是包养与被包养关系。
庭审五天中,文强基本上认罪,有不同意见的,也多在一些细枝末节上,比如文强称自己曾经经营过出租车,得过侦破重大案件的奖金,这些应该计入合法财产;家里送来的茅台、五粮液等名酒,应该按照当时的价格来算;他人所送的张大千画作,应该是赝品,不值那么多的钱。
关于文强在白宫夜总会与妈咪发生性关系一事,公诉方提供的文强笔录称,“只有岳宁给我介绍过一次妈咪,其他人都没有给我介绍过。在白宫夜总会,一个妈咪上来了,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但我没有给她钱。”
对此,公诉人幺宁说:“自己都是这种行为的参与者了,怎么还能说不知道呢?就算这种行为不是夜总会组织的,是个人卖淫,文强也说了没有给她钱,人家看上你文强什么了,你不给钱也要找你?”此言引发法庭旁听者哄笑。
据了解,文强的律师为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矿生,亦是此前重庆规划局局长蒋勇案的律师。
至记者截稿之时,文强案庭审仍在继续,文强在此前四天的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均较为良好,言语平和,情绪并无过于激动之处。据法院的相关人士介绍,文强案一审宣判,可能要等到春节之后。